昨天,市發改委發布了《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本市將在3年內安排2億元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轉向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本市新建兩限房、普通商品房和現有住房均可申請,由業委會或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辦法》規定,本市2010年1月1日之后開工的新建兩限房、普通商品房、各類公共建筑以及各類既有建筑改造中,都可以在新增太陽能熱水系統時申請補助。現有小區也可獲得補助,可由業委會或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符合資質的太陽能設計、施工單位,做出太陽能熱水改造方案后,前往市住建委申請補助。不足部分資金可由業主自付,也可申請公共維修基金。申請資金補助的項目應具備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場地和施工條件,安裝集熱器面積須超過100平方米,且集熱器有效得熱量大于8兆焦/平方米。本市將優先支持采用《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中相關太陽能利用產品的項目,以及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
目前,太陽能熱水系統每平米造價1500元至2000元。此次補助為總造價的10%以上。到2009年底本市使用太陽能的建筑約為550萬平米,規模遠遠不夠。
《辦法》規定,申請項目補助需先填表,市區兩級住房城鄉建設委匯總審查、驗收,最終還需要申請項目提供太陽能設備采購合同、發票、竣工前后同角度全景對比照片等,防止騙補助的情況。
據介紹,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不享受本政策。此類住房和學校、醫院一樣,屬于政府投資改造,已經實施完成,所以不再享受。
既有房屋的居民想申請該補助,需由業委會或者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有資質的太陽能設計、施工單位做出的太陽能熱水改造方案,前往市住建委報批。費用可由居民集體支付,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也可以申請公共維修基金。
《辦法》詳細內容可登錄市發改委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