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節前夕,國家能源局批復的十個光伏應用領跑者基地陸續發布了招標公告。記者從各個領跑者基地中摘錄了土地政策的相關要求,供光伏人參考:
一、吉林白城
1)土地費用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大安市政府、鎮賚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畝•年,交付方式為25年一次性繳納。升壓站、辦公設施等永久性建設用地,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和轉用手續。
2)稅費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大安市政府、鎮賚縣政府以及大安和鎮賚地方稅務局均承諾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費用。
二、陜西渭南
三、河北海興
四、內蒙古達拉特旗
1)土地費用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項目用地按照流轉租賃的方式供光伏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不高于300元/畝·年,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賃費用。場區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2)稅費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五、山西大同二期
1)土地費用
大同市政府承諾基地各類土地總用地成本低于200元/畝·年。其中,升壓站和集電線路塔基采用征地方式供企業使用,征地費用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交付;其余土地采用流轉租賃方式供企業使用,土地租賃費分20年逐年繳納,且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六、山西壽陽
1)土地費用
壽陽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未利用地150元/畝·年;宜林地(灌木林地)200元/畝·年;耕地800元/畝·年;園地1200元/畝·年;現狀建設用地租賃費500元/畝·年。所有用地均符合環保政策。以上用地逐年流轉,流轉年限25年,流轉費25年內保持不變。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范圍。占用的少量耕地,按基地規劃采取農業種植大棚加裝光伏組件發電模式,不改變農業用地性質,屬于不征收耕地占用稅的范圍。
七、江蘇泗洪
1)土地費用
升壓站等等永久性建設用地按照建設用地管理方式依法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光伏陣列區土地采用流轉方式供企業使用,200元/畝·年(含青苗及池塘內魚苗等一次性補償費),土地租賃費分25年逐年繳納,且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稅費
基地光伏陣列所占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八、江蘇寶應
1)土地費用
光伏陣列區土地采用流轉方式供企業使用,0元/畝·年,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升壓站等永久設施用地以出讓方式供企業使用,征地費用標準為15萬元/畝。
2)稅費
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九、青海格爾木
1)土地費用
基地土地將按照無償劃撥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基地光伏陣列站用土地類型屬于國家允許建設光伏電站的土地,產權清晰,不涉及基本農田。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十、青海德令哈
1)土地費用
基地用地涉及的土地成本費用有征地補償費(1815元/畝)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養老保險(征地補償費的百分之五十,即907.5元/畝),草原植被恢復費3690元/畝,平均256.5元/畝/年,按25年計算。
2)稅費
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一、吉林白城
1)土地費用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大安市政府、鎮賚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畝•年,交付方式為25年一次性繳納。升壓站、辦公設施等永久性建設用地,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和轉用手續。
2)稅費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大安市政府、鎮賚縣政府以及大安和鎮賚地方稅務局均承諾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費用。
二、陜西渭南
三、河北海興
四、內蒙古達拉特旗
1)土地費用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項目用地按照流轉租賃的方式供光伏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不高于300元/畝·年,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賃費用。場區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2)稅費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五、山西大同二期
1)土地費用
大同市政府承諾基地各類土地總用地成本低于200元/畝·年。其中,升壓站和集電線路塔基采用征地方式供企業使用,征地費用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交付;其余土地采用流轉租賃方式供企業使用,土地租賃費分20年逐年繳納,且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六、山西壽陽
1)土地費用
壽陽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未利用地150元/畝·年;宜林地(灌木林地)200元/畝·年;耕地800元/畝·年;園地1200元/畝·年;現狀建設用地租賃費500元/畝·年。所有用地均符合環保政策。以上用地逐年流轉,流轉年限25年,流轉費25年內保持不變。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范圍。占用的少量耕地,按基地規劃采取農業種植大棚加裝光伏組件發電模式,不改變農業用地性質,屬于不征收耕地占用稅的范圍。
七、江蘇泗洪
1)土地費用
升壓站等等永久性建設用地按照建設用地管理方式依法辦理土地征用手續;光伏陣列區土地采用流轉方式供企業使用,200元/畝·年(含青苗及池塘內魚苗等一次性補償費),土地租賃費分25年逐年繳納,且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
2)稅費
基地光伏陣列所占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八、江蘇寶應
1)土地費用
光伏陣列區土地采用流轉方式供企業使用,0元/畝·年,20年內不上浮使用成本;升壓站等永久設施用地以出讓方式供企業使用,征地費用標準為15萬元/畝。
2)稅費
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九、青海格爾木
1)土地費用
基地土地將按照無償劃撥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基地光伏陣列站用土地類型屬于國家允許建設光伏電站的土地,產權清晰,不涉及基本農田。
2)稅費
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十、青海德令哈
1)土地費用
基地用地涉及的土地成本費用有征地補償費(1815元/畝)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養老保險(征地補償費的百分之五十,即907.5元/畝),草原植被恢復費3690元/畝,平均256.5元/畝/年,按25年計算。
2)稅費
基地涉及的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