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省發改委不再核定廣東省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而是直接按照國家發改委的上網電價政策與其進行電費結算。市發展和改革局日前轉發省相關文件,要求廣東電網公司惠州供電局、有關光伏發電企業等相關單位、企業貫徹執行。根據文件,光伏發電項目在投運后,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資料向電網企業申請電費結算,之前尚未核價的光伏發電項目也按此規定執行。
近年來,惠州光伏發電項目日增,在有的貧困鄉村,光伏發電項目還成為有效的扶貧手段。日前,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67號),要求相關部門、企業單位執行。
文件稱,鑒于國家發改委已明確規定了各類光伏發電的電價政策,同時我省的光伏發電項目已深入到各鎮各鄉各企業等情況,為深入推進價格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決定對我省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管理由“事前核定”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我省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由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直接按照國家發改委的上網電價政策與其進行電費結算,省發改委不再核定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光伏發電項目投運后,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資料向電網企業申請電費核算。電網企業根據國家發改委相關政策規定及項目的類型與投運時間等確定與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的電價標準,并給予書面確認。文件要求,因光伏發電項目在投運后再申請電費結算,因此,電網企業不得以電價確認作為項目并網驗收的前置條件。
近年來,惠州光伏發電項目日增,在有的貧困鄉村,光伏發電項目還成為有效的扶貧手段。日前,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67號),要求相關部門、企業單位執行。
文件稱,鑒于國家發改委已明確規定了各類光伏發電的電價政策,同時我省的光伏發電項目已深入到各鎮各鄉各企業等情況,為深入推進價格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決定對我省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管理由“事前核定”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我省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發電之日起,由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直接按照國家發改委的上網電價政策與其進行電費結算,省發改委不再核定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光伏發電項目投運后,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資料向電網企業申請電費核算。電網企業根據國家發改委相關政策規定及項目的類型與投運時間等確定與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的電價標準,并給予書面確認。文件要求,因光伏發電項目在投運后再申請電費結算,因此,電網企業不得以電價確認作為項目并網驗收的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