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700 證券簡稱:岱勒新材 公告編號:2018-019號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銷售年度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與蘇州協鑫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協鑫光伏”)簽署了《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
年度框架協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信息披
露業務備忘錄第7 號: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等相關規定,現將協議主要內容公
告如下:
一、特別提示
1、本協議所述事項僅是雙方合作的原則性、指導性文件,屬于框架性購銷
協議。
2、本協議為框架協議,約定了產品規格及單價,具體的訂單量、交貨期限、
協議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含其指定的與其相關聯的公司)在該協議項下的訂單實
際發生金額計算。
3、本協議的相關內容由于涉及商業秘密,只在允許的范圍內披露相關信息。
4、本協議的簽署暫時無法預計對公司當年經營業績造成的具體影響,對當
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協議各方后續具體合同的簽訂和實施情況而定。
5、本次簽署的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
6、本協議為框架協議,存在不確定性,后續進一步簽署具體實施合同,公
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履
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協議簽署情況
協議簽署時間
2018年2月
簽署地點
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蘇州高新區五臺山路69號)
協議當事人
需方: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議標的
《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年度框架協議》
協議期限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協議金額
實際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在協議項下的訂單實際發生金額計算。
三、協議對方情況
1、需方: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雄久
注冊資本:99029.812萬人民幣
住所:蘇州高新區五臺山路69號
經營范圍:太陽能級及電子級多晶硅片、直徑200mm以上硅單晶及拋光片生
產與研發,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的研發,銷售自產產品并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依
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注釋:以上工商信息查詢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
2、本協議需方包括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現在或將來經其確認并通
知供方的關聯企業,暫定企業如下:常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倉協鑫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揚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阜寧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履約能力分析
.公司募投項目已投產并一直擴產,產能持續提升,公司有能力、有信心按
照后續協議約定的訂單時間和要求完成生產備貨與產品交付,具備良好的履約能
力。
.客戶為公司長期客戶,具備良好的信用和履約能力。
四、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類型:年度銷售框架協議
2、協議總價款
實際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含其指定的與其相關聯的公司)在協議項下的訂單
實際發生金額計算。
3、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供需雙方代表人簽名、單位蓋章后立即生效。
4、協議的履行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限屆滿時本協議自
動終止,但雙方可以在期限結束前一個月協商續簽本協議。
5、違約責任
協議條款中已對協議當事人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與違約責任、爭議
解決方式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五、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協議的履行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體盈利能力,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
生的收入將根據相應的會計準則進行收入確認,公司會按照相關披露規定,在定
期報告中持續披露協議的履行情況。
2.本協議的履行對公司的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履
行協議而對客戶形成依賴。
六、其他相關說明及備查文件
1. 《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年度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3月8日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銷售年度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與蘇州協鑫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協鑫光伏”)簽署了《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
年度框架協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信息披
露業務備忘錄第7 號: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等相關規定,現將協議主要內容公
告如下:
一、特別提示
1、本協議所述事項僅是雙方合作的原則性、指導性文件,屬于框架性購銷
協議。
2、本協議為框架協議,約定了產品規格及單價,具體的訂單量、交貨期限、
協議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含其指定的與其相關聯的公司)在該協議項下的訂單實
際發生金額計算。
3、本協議的相關內容由于涉及商業秘密,只在允許的范圍內披露相關信息。
4、本協議的簽署暫時無法預計對公司當年經營業績造成的具體影響,對當
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需視協議各方后續具體合同的簽訂和實施情況而定。
5、本次簽署的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
6、本協議為框架協議,存在不確定性,后續進一步簽署具體實施合同,公
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履
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協議簽署情況
協議簽署時間
2018年2月
簽署地點
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蘇州高新區五臺山路69號)
協議當事人
需方: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議標的
《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年度框架協議》
協議期限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協議金額
實際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在協議項下的訂單實際發生金額計算。
三、協議對方情況
1、需方: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雄久
注冊資本:99029.812萬人民幣
住所:蘇州高新區五臺山路69號
經營范圍:太陽能級及電子級多晶硅片、直徑200mm以上硅單晶及拋光片生
產與研發,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的研發,銷售自產產品并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依
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注釋:以上工商信息查詢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
2、本協議需方包括蘇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現在或將來經其確認并通
知供方的關聯企業,暫定企業如下:常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倉協鑫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揚州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阜寧協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履約能力分析
.公司募投項目已投產并一直擴產,產能持續提升,公司有能力、有信心按
照后續協議約定的訂單時間和要求完成生產備貨與產品交付,具備良好的履約能
力。
.客戶為公司長期客戶,具備良好的信用和履約能力。
四、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類型:年度銷售框架協議
2、協議總價款
實際總價款以需方公司(含其指定的與其相關聯的公司)在協議項下的訂單
實際發生金額計算。
3、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供需雙方代表人簽名、單位蓋章后立即生效。
4、協議的履行期限:
協議期限為自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限屆滿時本協議自
動終止,但雙方可以在期限結束前一個月協商續簽本協議。
5、違約責任
協議條款中已對協議當事人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與違約責任、爭議
解決方式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五、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協議的履行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體盈利能力,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
生的收入將根據相應的會計準則進行收入確認,公司會按照相關披露規定,在定
期報告中持續披露協議的履行情況。
2.本協議的履行對公司的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履
行協議而對客戶形成依賴。
六、其他相關說明及備查文件
1. 《電鍍切片金剛線采購年度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長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