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正在醞釀調整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政策導向是從緊管理。這是2017年分布式光伏大爆發之后,行業主管部門采取的新的動作。目的是規范行業穩定有序發展,防止出現大躍進,防止發生補貼大幅拖欠、并網難等問題。
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修訂在2017年底開始,2017年11月國家能源局向主要能源企業下發通知,征求相關修訂意見。
根據行業專家介紹,能源管理部門擬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分為三類:
1)不超過50KW的戶用光伏系統
2)單點并網,總容量不超過6MW的其它小型光伏設施
3)6MW—20MW,且自發自用的小型光伏電站
修訂之前管理辦法將光伏項目劃分為三類:
1)利用建筑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布式(含戶用)。
2)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的項目。
3)全部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
在并網方式上,新辦法擬規定:
1)只有戶用光伏可以全額上網、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部自發自用三種模式;
2)小于6MW分布式:可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全部自發自用,不能全額上網。
3)6MW—20MW小型光伏電站:只能自發自用。
言外之意,全額上網可能是一種奢望了。
除此之外,只有不超過50kw的項目才不納入指標管理;其余分布式項目納入指標管理;但如果走市場化交易,不需要補貼的項目,不進行指標管理。
如果分布式光伏政策出現調整,那么對于光伏行業而言,2018年高速增長會受到限制,加之產業鏈上游價格戰一觸即發,行業狀況與2017年相比可能進入小年。
在新規出來之前,正在推進備案的項目可要加快了啊,留下的時間已經不多……
自上而下看,比較2017年和2018年國家能源局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就可以清楚的看到政策的取向。
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修訂在2017年底開始,2017年11月國家能源局向主要能源企業下發通知,征求相關修訂意見。
根據行業專家介紹,能源管理部門擬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分為三類:
1)不超過50KW的戶用光伏系統
2)單點并網,總容量不超過6MW的其它小型光伏設施
3)6MW—20MW,且自發自用的小型光伏電站
修訂之前管理辦法將光伏項目劃分為三類:
1)利用建筑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布式(含戶用)。
2)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的項目。
3)全部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
在并網方式上,新辦法擬規定:
1)只有戶用光伏可以全額上網、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部自發自用三種模式;
2)小于6MW分布式:可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全部自發自用,不能全額上網。
3)6MW—20MW小型光伏電站:只能自發自用。
言外之意,全額上網可能是一種奢望了。
除此之外,只有不超過50kw的項目才不納入指標管理;其余分布式項目納入指標管理;但如果走市場化交易,不需要補貼的項目,不進行指標管理。
如果分布式光伏政策出現調整,那么對于光伏行業而言,2018年高速增長會受到限制,加之產業鏈上游價格戰一觸即發,行業狀況與2017年相比可能進入小年。
在新規出來之前,正在推進備案的項目可要加快了啊,留下的時間已經不多……
自上而下看,比較2017年和2018年國家能源局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就可以清楚的看到政策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