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電聯在官網中公布2018年1-2月份電力工業運行簡況中明確指出
新增發電生產能力同比增加,水電和火電新增發電能力同比減少
1-2月份,全國基建新增發電生產能力2356萬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產742萬千瓦。其中,水電68萬千瓦、火電589萬千瓦、核電113萬千瓦、風電499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087萬千瓦。水電和火電分別比上年同期少投產124和197萬千瓦,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分別比上年同期多投產113、203和748萬千瓦。
對于1-2月光伏新增裝機量10.87GW數據分析,SOLARZOOM智庫在昨天發布《10.87GW!是真實需求,還是數據延遲?》文章中以表明觀點。SOLARZOOM新能源智庫認為,2018年1-2月的新增裝機量數據只是一個統計口徑上的延遲效應。
SOLARZOOM智庫對中電聯所公布的2018年1-2月各省份光伏新增裝機量具體數據進行整理分析。
新增裝機數量分析:截至2018年2月末,浙江省(1.66GW)、山東省(1.44GW)、江蘇省(1.12GW)、江西省(1.01GW)和河北省(0.98G)等省份光伏新增裝機量為全國前五大省份。其中,浙江、江蘇、河北和山東等省份延續了去年四季度的裝機趨勢,而江西省2018年1-2月新增裝機數據極為突出。
SOLARZOOM智庫篩選自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2月光伏新增裝機量較為明顯的省份進行裝機結構分析,可以清晰的發現,除河北省和河南省外,其余省份分布式光伏裝機占比明顯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而集中式地面電站項目是絕對屬于需要裝機指標的光伏項目,分布式電站項目屬于不受指標限制的光伏項目(地面分布式項目除外)。
SOLARZOOM智庫對以下省份2017年普通集中式電站裝機指標進行整理分析。山東、河北、江西和河南等省份2017年指標被強制要求用于集中式扶貧電站項目(能源局規定前使用2017年建設規模超過50萬的省份新增建設規模全部用于建設光伏扶貧電站,強制指標被用于扶貧項目),其中山東省明確要求2017年0.5GW裝機指標必須在2017年末完成并網,其余3個省份集中式扶貧電站需在2018年6月末前完成并網。因此,可以推測2018年1-2月新增裝機數據中光伏扶貧項目裝機占一定比例。
2017年末能源局頒布的《2018年光伏上網標桿電價調整》政策所引發工商業分布式市場的搶裝行為的需求延遲,可以推測2018年1-2月新增裝機數據中,工商業分布式裝機占比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