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陜西省太陽能光電光熱建筑應用的快速發展,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陜西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2010年省級太陽能光電光熱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對申報示范項目類型、補助標準、申報主體等作出了詳細規定,并將優先支持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應用光電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工程。
根據要求,申報示范項目類型分為三大類,一是太陽能光電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安裝且發電主要用于解決建筑用能的項目。優先安排與建筑一體化程度高的建材型、構件型項目。二是太陽能光熱建筑示范項目,重點支持高效節能、與建筑一體化的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太陽能采暖項目。三是太陽能照明項目,重點支持利用高效能太陽能電池和高性能燈具解決城鄉道路(廣場、城市景觀)照明的項目。
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太陽能照明項目的省財政補助資金,2010年省財政資金補貼標準不超過15元/瓦;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項目,2010年省財政資金補貼標準不超過15元/平方米。財政補助資金先按60%下撥,其余部分在項目建成并驗收合格后下撥。項目業主單位可進行申報,也可由光電光熱一體化產品中標企業與項目業主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申報條件中明確指出,優先支持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應用光電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工程。
項目申報首先應由申報單位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財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由當地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初步審核蓋章后,將項目申報文件及項目資金申請匯總表分別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省財政廳經建處。省級項目,由各廳(局、委)對本部門項目進行匯總后分別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組織技術評審確定項目清單。省財政廳審核確定財政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