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謊稱拿到“光伏農業扶貧產業示范園及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尋求合作,取得施工方法定代表人信任并簽訂“合同”,然后陸續以收取工程保證金、支付土地租賃費等方式騙取施工方68萬元。近日,河北省赤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某、宋某某(女)依法提起公訴。
2016年5月初,張某某與宋某某在赤城縣成立了張家口英奧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宋某某任法定代表人,張某某任總經理。同年5月16日,張、宋二人與河北赤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就“赤城縣光伏農業扶貧產業示范園及美麗鄉村建設”中部分項目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將該項目的部分材料供應承包給施工方,并稱該工程2016年6月份開工,12月份交工。隨后,二被告人便以收取工程保證金、支付土地租賃費等方式陸續騙取施工方68萬元后揮霍。
另查明,張某某此前也曾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刑。
2016年5月初,張某某與宋某某在赤城縣成立了張家口英奧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宋某某任法定代表人,張某某任總經理。同年5月16日,張、宋二人與河北赤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就“赤城縣光伏農業扶貧產業示范園及美麗鄉村建設”中部分項目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將該項目的部分材料供應承包給施工方,并稱該工程2016年6月份開工,12月份交工。隨后,二被告人便以收取工程保證金、支付土地租賃費等方式陸續騙取施工方68萬元后揮霍。
另查明,張某某此前也曾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