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能源行業都是電廠集中發電,電網輸電到終端用戶,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如風能和光伏)的出現和不斷降低的成本正在改變這種狀況。如今,電力越來越多地從低壓和中壓電網并入到高壓電網。這種情況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越來越能夠滿足居住分散地區的電力需求。
大部分分布式仍舊需要電網提供備用,起到“電池”的作用(必須指出,這種備用的價值不是無窮的)。但是,從市場份額看,分布式每發一度電,就減少電網相應利用率,從而改變后者的盈利數量與模式。
這是有社會與商業視角的重大含義的。本期專欄我們討論這個問題。
電網深陷“死亡螺旋”,極端情況短期不會出現
電網投資巨大,只有足夠的市場容量,或者足夠高的價格,才能保證投資回收。電網“死亡漩渦”的核心假設在于,如果有用戶脫離電網,那么網絡成本就必須由剩余更少的消費者分攤,從而必然要提高單位電價。
而提高電價,會進一步強化用戶脫網的激勵,提高用戶脫離電網的吸引力(可避免的成本更多)。這一正反饋的循環就像一個漩渦一樣,最終會使電力體系崩潰。這一趨勢,似乎是電網無法逃脫的宿命。
那么,這最終成為一個問題:到底何時會碰到死亡螺旋的頂點呢?
一個100%自給自足的光伏+儲能系統,要保證即時充足電力供應,必須配備一個足夠大的電池儲能系統,這意味著巨大的固定投資成本。基于目前的儲能成本與技術進步速度,可以預見的短中期,這一系統的經濟性將遠小于通過電網調節,只配備一個小規模儲能系統的經濟性。
這種情況下,用戶既是電力消費者,也是生產商。同樣,電網也會從傳統的單向的電力提供商,變成既提供電力,又接受電力的prosumer。
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暢想,電網“自然壟斷”特性會由于供電模式的改變變得不復存在。
電網要與用戶自給自足的傾向競爭,無法單純的提價(這是引發“死亡螺旋”的原因),更需要通過提供多樣化的服務來回收電網投資。
這決定了,短中期內看不到電網消失的極端情況。但電網的模式已經徹底改變。
電網收益與盈利模式的調整
投資巨大的電網歷來屬于公共事業部門,通過輸配電價回收成本,在分布式電源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傳統模式會越來越不可行。
這種盈利模式轉化的討論在一個世紀以前曾經出現過。1912年,Con Edison(https://www.coned.com)為約36,000個市政路燈提供服務,有一套固定成本高昂的物流與維護體系。這些路燈只有三分之一用電,其余三分之二使用合成的天然氣。
但是僅僅10年之后,到1923年該公司已經為超過75,000個市政路燈提供服務,其中幾乎所有路燈都使用電力而不是天然氣。舊有業務的死亡螺旋沒有使得公司破產發生。傳統能源公司紛紛轉向了電力新業務。
面對分布式能源興起,電網是否有機會發展一種新的盈利模式呢?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然壟斷行業的制度安排與技術成本。
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要規避輸電成本,這是要命的!
相比于下降的分布式+儲能成本與電網抑制單位成本上升的賽跑,我國的電網企業還要面對政策調整,發改委的大招——《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
文中規定,“過網費”核定前,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公共網絡輸配電價(含政策性交叉補貼)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也就是說,只要認定項目是在低電壓等級消納的,那么更高電價等級的輸電費用,就會得到規避。這種交易模式,是任何其他國家都不存在的情況!
清華大學何繼江博士在這方面做了很好的分析。這樣的交易,大體意味著輸配成本只有3分錢左右。這部分電量的損失,不僅損失電網公司的輸電量與售電量,而且損失大部分的輸配電價。
美國的部分地區,電網往往只收取大用戶的容量費(也就是不管用多用少,根據容量掏錢),更像一種服務,而不是根據消費量計算的能源商品。而在我國,輸配電價核定之后,所有的輸電費往往是跟用電量成正比的。這本質上調整了電網的盈利模式與成本回收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我國電網“螺旋”的速度,要比美國更快。
分布式交易在今后如何開展,讓我們拭目以待!但是,無疑,如果是這種輸電成本回收方式,電網投資回收將變得困難重重,還可能消解電網投資最大化的激勵因素。
大部分分布式仍舊需要電網提供備用,起到“電池”的作用(必須指出,這種備用的價值不是無窮的)。但是,從市場份額看,分布式每發一度電,就減少電網相應利用率,從而改變后者的盈利數量與模式。
這是有社會與商業視角的重大含義的。本期專欄我們討論這個問題。
電網深陷“死亡螺旋”,極端情況短期不會出現
電網投資巨大,只有足夠的市場容量,或者足夠高的價格,才能保證投資回收。電網“死亡漩渦”的核心假設在于,如果有用戶脫離電網,那么網絡成本就必須由剩余更少的消費者分攤,從而必然要提高單位電價。
而提高電價,會進一步強化用戶脫網的激勵,提高用戶脫離電網的吸引力(可避免的成本更多)。這一正反饋的循環就像一個漩渦一樣,最終會使電力體系崩潰。這一趨勢,似乎是電網無法逃脫的宿命。
那么,這最終成為一個問題:到底何時會碰到死亡螺旋的頂點呢?
一個100%自給自足的光伏+儲能系統,要保證即時充足電力供應,必須配備一個足夠大的電池儲能系統,這意味著巨大的固定投資成本。基于目前的儲能成本與技術進步速度,可以預見的短中期,這一系統的經濟性將遠小于通過電網調節,只配備一個小規模儲能系統的經濟性。
這種情況下,用戶既是電力消費者,也是生產商。同樣,電網也會從傳統的單向的電力提供商,變成既提供電力,又接受電力的prosumer。
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暢想,電網“自然壟斷”特性會由于供電模式的改變變得不復存在。
電網要與用戶自給自足的傾向競爭,無法單純的提價(這是引發“死亡螺旋”的原因),更需要通過提供多樣化的服務來回收電網投資。
這決定了,短中期內看不到電網消失的極端情況。但電網的模式已經徹底改變。
電網收益與盈利模式的調整
投資巨大的電網歷來屬于公共事業部門,通過輸配電價回收成本,在分布式電源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傳統模式會越來越不可行。
這種盈利模式轉化的討論在一個世紀以前曾經出現過。1912年,Con Edison(https://www.coned.com)為約36,000個市政路燈提供服務,有一套固定成本高昂的物流與維護體系。這些路燈只有三分之一用電,其余三分之二使用合成的天然氣。
但是僅僅10年之后,到1923年該公司已經為超過75,000個市政路燈提供服務,其中幾乎所有路燈都使用電力而不是天然氣。舊有業務的死亡螺旋沒有使得公司破產發生。傳統能源公司紛紛轉向了電力新業務。
面對分布式能源興起,電網是否有機會發展一種新的盈利模式呢?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然壟斷行業的制度安排與技術成本。
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要規避輸電成本,這是要命的!
相比于下降的分布式+儲能成本與電網抑制單位成本上升的賽跑,我國的電網企業還要面對政策調整,發改委的大招——《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
文中規定,“過網費”核定前,暫按電力用戶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公共網絡輸配電價(含政策性交叉補貼)扣減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所涉最高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也就是說,只要認定項目是在低電壓等級消納的,那么更高電價等級的輸電費用,就會得到規避。這種交易模式,是任何其他國家都不存在的情況!
清華大學何繼江博士在這方面做了很好的分析。這樣的交易,大體意味著輸配成本只有3分錢左右。這部分電量的損失,不僅損失電網公司的輸電量與售電量,而且損失大部分的輸配電價。
美國的部分地區,電網往往只收取大用戶的容量費(也就是不管用多用少,根據容量掏錢),更像一種服務,而不是根據消費量計算的能源商品。而在我國,輸配電價核定之后,所有的輸電費往往是跟用電量成正比的。這本質上調整了電網的盈利模式與成本回收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我國電網“螺旋”的速度,要比美國更快。
分布式交易在今后如何開展,讓我們拭目以待!但是,無疑,如果是這種輸電成本回收方式,電網投資回收將變得困難重重,還可能消解電網投資最大化的激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