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發布了2018年前三季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
其中,一類地區的甘肅嘉峪關、武威、張掖、酒泉、敦煌、金昌以及新疆全部區域被判定為紅色。在今年9月份發布的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中,以上區域就被顯示不達標。據了解,早在2017年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中,這兩個省份的問題就已經成為了“頑疾”。
能見查詢光伏市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得知,評價體系統籌考慮各地區開發市場環境和投資運營風險,由競爭力和風險兩類評價指標組成,采取綜合評價與約束性指標判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分級。評價結果分為綠色、橙色和紅色三個等級,綠色表示市場環境較好,橙色表示市場環境一般,紅色表示市場環境較差。總分不足60分,為紅色;總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為橙色;總分在80分以上,為綠色。約束性指標為棄光程度,棄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為紅色。
競爭力評價指標包括土地條件、地方政府服務、電網企業服務、國家度電補貼強度、競爭性配置項目補貼平均降幅和地方政府補貼力度等六項指標。風險評價指標包括棄光程度、市場消納風險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實程度等三項指標。
甘肅、新疆為何常“被點名”?
根據以上評價體系,能見分別就兩個不合格地區進行了分析。
西北地區是我國集中式光伏電站布局的重地,也是棄光的“重災區”。甘肅是我國新能源大省,新能源裝機2056萬千瓦,但棄光問題一向很嚴重。且甘肅的自身消納能力有限,以致于多年來,棄光率居高不下,前幾年甚至爆出高達40.2%的驚人數字。截至2018年10月底,甘肅新能源裝機共2088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41.1%。電力富余資源轉化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壓跨省外送。
新疆地區早些年的棄光數字令人更加震驚,棄光率高達67.4%。近幾年棄光率有所下降,根據今年公布的最新數據,1-10月份伊犁州、烏魯木齊市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7.8%、8.2%;克州棄光率全區仍然很高,為32.1%。新疆的富余電力主要通過“疆電外送”750千伏輸電線路和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運至外省。
如何解決?國家已給出“良藥”
棄光限電,嚴重制約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最近,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文件提出:2018~2020年,全國平均的棄光率要在5%以內,對于重點地區,新疆和甘肅,要限制在10%以內。
目前,甘肅省新能源消納情況持續好轉,2017年棄風、棄光率較2016年各下降了10個百分點;今年有望在2017年的基礎上再各下降10個百分點。
新疆自治區2018年1—10月,棄光電量18.6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21.2%;棄光率15.5%,同比下降5.5個百分點。在新政策的基礎上,甘肅、新疆多年來的棄光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
從根本上來說,西部地區土地資源、日照資源豐富,適合光伏電站建設。但當地工業基礎薄弱,消納能力有限,電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完善,種種原因造成了棄光問題。
國家能源局在正式公布建立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的同時,明確規定“棄光率10%以上的地區直接判定為紅色”。且有些地區會因此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并網申請。所以,對于光伏行業高棄光率的地區,嚴格貫徹政策破解此類難題,才為當務之急。
其中,一類地區的甘肅嘉峪關、武威、張掖、酒泉、敦煌、金昌以及新疆全部區域被判定為紅色。在今年9月份發布的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中,以上區域就被顯示不達標。據了解,早在2017年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中,這兩個省份的問題就已經成為了“頑疾”。
能見查詢光伏市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得知,評價體系統籌考慮各地區開發市場環境和投資運營風險,由競爭力和風險兩類評價指標組成,采取綜合評價與約束性指標判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分級。評價結果分為綠色、橙色和紅色三個等級,綠色表示市場環境較好,橙色表示市場環境一般,紅色表示市場環境較差。總分不足60分,為紅色;總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為橙色;總分在80分以上,為綠色。約束性指標為棄光程度,棄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為紅色。
競爭力評價指標包括土地條件、地方政府服務、電網企業服務、國家度電補貼強度、競爭性配置項目補貼平均降幅和地方政府補貼力度等六項指標。風險評價指標包括棄光程度、市場消納風險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實程度等三項指標。
甘肅、新疆為何常“被點名”?
根據以上評價體系,能見分別就兩個不合格地區進行了分析。
西北地區是我國集中式光伏電站布局的重地,也是棄光的“重災區”。甘肅是我國新能源大省,新能源裝機2056萬千瓦,但棄光問題一向很嚴重。且甘肅的自身消納能力有限,以致于多年來,棄光率居高不下,前幾年甚至爆出高達40.2%的驚人數字。截至2018年10月底,甘肅新能源裝機共2088萬千瓦,占全省總裝機量的41.1%。電力富余資源轉化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壓跨省外送。
新疆地區早些年的棄光數字令人更加震驚,棄光率高達67.4%。近幾年棄光率有所下降,根據今年公布的最新數據,1-10月份伊犁州、烏魯木齊市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7.8%、8.2%;克州棄光率全區仍然很高,為32.1%。新疆的富余電力主要通過“疆電外送”750千伏輸電線路和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運至外省。
如何解決?國家已給出“良藥”
棄光限電,嚴重制約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最近,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文件提出:2018~2020年,全國平均的棄光率要在5%以內,對于重點地區,新疆和甘肅,要限制在10%以內。
目前,甘肅省新能源消納情況持續好轉,2017年棄風、棄光率較2016年各下降了10個百分點;今年有望在2017年的基礎上再各下降10個百分點。
新疆自治區2018年1—10月,棄光電量18.6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21.2%;棄光率15.5%,同比下降5.5個百分點。在新政策的基礎上,甘肅、新疆多年來的棄光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
從根本上來說,西部地區土地資源、日照資源豐富,適合光伏電站建設。但當地工業基礎薄弱,消納能力有限,電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完善,種種原因造成了棄光問題。
國家能源局在正式公布建立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的同時,明確規定“棄光率10%以上的地區直接判定為紅色”。且有些地區會因此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并網申請。所以,對于光伏行業高棄光率的地區,嚴格貫徹政策破解此類難題,才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