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光伏發電運行情況良好,設備利用小時數和發電量同比增加,累計棄光電量和棄光率持續下降,棄光限電情況持續好轉,全區四個地(州、市)當月棄光率達到國家標準。
一、光伏發電運行情況
(一)裝機容量:截至2018年11月底,新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容量8562.6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933.6萬千瓦,占裝機總容量的10.9%。
(二)設備利用:2018年11月份,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304小時。其中: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93小時,同比增加7小時。
2018年1—11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951小時。其中: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258小時,同比增加108小時。
二、光伏發電生產情況
2018年11月份,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260.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8.1%。其中:太陽能發電量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67%,占總發電量3.1%。
2018年1—11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累計總發電量252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其中:太陽能發電量109.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6%,占總發電量4.3%。
三、自治區當前棄光情況
2018年11月份,棄光電量0.97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62.7%;棄光率10.8%,同比下降了15.3個百分點。其中:烏魯木齊市、吐魯番市、伊犁州、昌吉州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3.8%、2.7%、2.6%、3.4%;博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棄光率全區最高,分別為22.9%、24.2%、25.2%。11月全區棄光率低于5%的地(州、市)共計4個,達到國家標準。
2018年1—11月,棄光電量19.6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25.2%;棄光率15.2%,同比下降6.2個百分點。其中:伊犁州、烏魯木齊市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6.7%、7.3%;阿勒泰地區棄光率全區最高,為30.3%。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清潔能源消納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要求,繼續實施電氣化新疆戰略,進一步采取深入挖掘自備電廠消納潛力、協調加大兵團電網和石油電網消納力度、加快推動火電靈活性改造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推進光伏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光伏發電運行情況
(一)裝機容量:截至2018年11月底,新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容量8562.6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933.6萬千瓦,占裝機總容量的10.9%。
(二)設備利用:2018年11月份,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304小時。其中: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93小時,同比增加7小時。
2018年1—11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951小時。其中:太陽能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258小時,同比增加108小時。
二、光伏發電生產情況
2018年11月份,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260.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8.1%。其中:太陽能發電量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67%,占總發電量3.1%。
2018年1—11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累計總發電量252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其中:太陽能發電量109.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6%,占總發電量4.3%。
三、自治區當前棄光情況
2018年11月份,棄光電量0.97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62.7%;棄光率10.8%,同比下降了15.3個百分點。其中:烏魯木齊市、吐魯番市、伊犁州、昌吉州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3.8%、2.7%、2.6%、3.4%;博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棄光率全區最高,分別為22.9%、24.2%、25.2%。11月全區棄光率低于5%的地(州、市)共計4個,達到國家標準。
2018年1—11月,棄光電量19.6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下降25.2%;棄光率15.2%,同比下降6.2個百分點。其中:伊犁州、烏魯木齊市棄光率全區最低,分別為6.7%、7.3%;阿勒泰地區棄光率全區最高,為30.3%。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繼續貫徹落實國家清潔能源消納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要求,繼續實施電氣化新疆戰略,進一步采取深入挖掘自備電廠消納潛力、協調加大兵團電網和石油電網消納力度、加快推動火電靈活性改造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推進光伏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