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之后,你們還可以找阿特斯,20年之后還可以找到我。當組件,或者這個產品有什么問題,20年之后這個企業是在的,這個人是在的,這個企業的經營狀態就是足夠好,可以繼續支撐。”在2018光伏領袖峰會上,阿特斯董事長瞿曉鏵如是表示。
但在近日,作為阿特斯經銷商的省級總代理河南融光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光通”),卻“找不到”阿特斯了。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12月15日,融光通通過其官方微信平臺發布消息稱,阿特斯光伏電子(常熟)有限公司出現不兌現市場推廣經費補貼承諾、光伏貸不及時解決、閉門不見、退貨不退款等問題。阿特斯一時間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恩怨糾葛
時間追溯到2018年初,融光通繳納了保證金及加盟費400多萬元,與阿特斯達成《授權經銷商協議》,成為其河南省級經銷商,同時阿特斯提供銀行擔保,協調銀行做光伏貸發展戶用光伏市場。
不僅如此,融光通與阿特斯在招商會中宣布了更誘人的政策,只需1萬元的加盟費,5萬元市場保證金,便可以成為阿特斯位于河南的二級經銷商,不少經銷商投身其中。
王群(化名)便是阿特斯位于河南的二級經銷商,做戶用光伏已有五年的時間,成為阿特斯的經銷商后,已墊付資金近50萬元。
但是,光伏貸業務并沒有想象中順利,在銀行貸款還沒完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阿特斯便要求二級經銷商提貨安裝,并承諾安裝客戶并網驗收,可以做光伏貸。
王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在招商會現場,阿特斯、融光通與河南當地的華夏銀行三方簽署了合作協議,當時給經銷商的口頭承諾是,安裝之后直接并網,通過各方驗收三天后,貸款便會發放。但等了一周,又等了一個月,貸款遲遲都沒有下放。”
“本以為有阿特斯這種大企業兜底,覺得不會有問題,所以當時就沒留下紙質文件,但誰料到會出現這種情況。”王群如是表示。
更為雪上加霜的是,今年5月31日,《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531新政”)發布后,光伏市場驟變,金融機構更是談“光”色變。
王群向記者表示,在531新政頒布后,其和部分經銷商一起向阿特斯、銀行溝通貸款事宜,但得到的回復是,政策有變,貸款下放不確定。
因此,2018年7月,多位二級經銷商到融光通討要說法。融光通向阿特斯求助,希望在這種情況下,能給經銷商一個合理解決方案。
經過協商,阿特斯與融光通簽訂協議,同意以2元/W的價格,補償經銷商在2018年3月30日至5月31日1.1MW的提貨,并提出與部分優質經銷商繼續合作的意向。
王群介紹,目前,阿特斯已將加盟費和保證金以及商品差價2元/W退還到經銷商手中,并且已與融光通解除經銷關系。不過,當時并不是所有經銷商都選擇與阿特斯一刀兩斷,一些經銷商選擇了與阿特斯直接簽約。
王群表示,根據與阿特斯直接簽署的合作協議,只要與阿特斯簽約,若貸款沒有協調下來,阿特斯單獨給予經銷商1元/W的補貼。
但時至今日,最初承諾的貸款遲遲未能下放,而后續承諾的1元/W的補貼也未得到兌現。
針對這些問題,阿特斯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情況其不清楚,負責上述區域的負責人石磊在國外出差,不便接受采訪。記者多次致電石磊,但均被拒接。
在融光通公開指責阿特斯的第二天,即12月16日,阿特斯發表聲明進行了回應。
阿特斯方面表示,10月9日,國家頒布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說明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1459號文件,規定6月30日前并網的戶用電站可以享受0.37元/KWH的補貼。
這些二級分銷商既享受了國家的電價補貼,又得到了很大的折扣,阿特斯無需再支付1元/W的剩余補差。同時,這些二級分銷商本應由一級分銷商融光通負責。
在阿特斯作出上述說明后,融光通再次發聲。融光通方面認為,原二級經銷商已經與融光通解除了合作協議,簽字蓋章都沒有融光通,阿特斯單方承諾并簽約單獨補貼給阿特斯的新經銷商(原二級經銷商),現在卻讓已解除合作協議的融光通承擔。
王群表示,作為經銷商很愿意與阿特斯這種大企業進行合作,現在有了協議而不去執行,確實有失大企業的風范,無奈之下,只能走法律程序。
一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戶用光伏業務具有金融屬性,難以真正實現市場化,過度地依賴國家補貼、依靠政策是戶用光伏的癥結所在。光伏貸只是業內開展戶用光伏的一種推銷形式。但是不要因為有了銀行的貸款,企業在市場上就可以肆意地推銷。倘若銀行的資本和客戶的利益受到傷害,那么其對光伏的信任度就會降低。而這不僅僅是某一家企業而是全行業的損失。
經銷商之痛
事實上,不僅僅是阿特斯的經銷商,531新政發布后,全行業的經銷商反應都極為強烈。除少數背靠大廠家的經銷商仍在堅持,部分經銷商已大門緊閉,不知去處。
2017年被稱為戶用光伏爆發的“元年”,當年全國新增戶用光伏46.5萬戶,是2016年的3.1倍。2017年,國家電網新增接入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戶數31.5萬戶,是2016年新增并網戶數的4.5倍。2017年新增并網容量307.6萬千瓦,同比增長208%。
隨著戶用光伏發展進入白熱化的狀態,市場亂象開始顯現。比如利用老百姓對戶用光伏項目不熟悉,開展各種類型的騙局,包括傳銷、非法集資等。
上述業內人士無奈地說道,因為利益驅動,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到戶用光伏領域。但是,其中某些人由于追求短期利益的因素,想要掙“快錢”,盲目地進入到自己不熟悉的行業,如果后期企業的培訓不到位,服務的質量也將大打折扣。
今年531新政發布后,戶用光伏仿佛一夜入冬。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兩年分布式光伏一直保持迅猛增長的發展勢頭,部分地區呈現出發展過快、與電網不協調等問題。
山東一位光伏經銷商對記者表示,2017年之前,光伏在農村市場的知名度一直很低,最近兩年,經過大面積的普及宣傳,市場才逐漸好轉。但是,531新政后,戶用經銷商和客戶之間的糾紛在增加,本來逐漸好轉的光伏口碑開始惡化,“騙子”成為一些老百姓對光伏經銷商的稱呼,現在想在農村市場做推廣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上述經銷商表示,531新政對于戶用光伏的沖擊是最大的,而在此時選擇關門的企業一般入行時間比較短,但這也不見得是壞事,可以讓整個行業變得更加“干凈”。而對于在這個行業的“老人”來講,只能默默堅守,等待后期政策以及市場的轉變,重新出發。
但在近日,作為阿特斯經銷商的省級總代理河南融光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光通”),卻“找不到”阿特斯了。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12月15日,融光通通過其官方微信平臺發布消息稱,阿特斯光伏電子(常熟)有限公司出現不兌現市場推廣經費補貼承諾、光伏貸不及時解決、閉門不見、退貨不退款等問題。阿特斯一時間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恩怨糾葛
時間追溯到2018年初,融光通繳納了保證金及加盟費400多萬元,與阿特斯達成《授權經銷商協議》,成為其河南省級經銷商,同時阿特斯提供銀行擔保,協調銀行做光伏貸發展戶用光伏市場。
不僅如此,融光通與阿特斯在招商會中宣布了更誘人的政策,只需1萬元的加盟費,5萬元市場保證金,便可以成為阿特斯位于河南的二級經銷商,不少經銷商投身其中。
王群(化名)便是阿特斯位于河南的二級經銷商,做戶用光伏已有五年的時間,成為阿特斯的經銷商后,已墊付資金近50萬元。
但是,光伏貸業務并沒有想象中順利,在銀行貸款還沒完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阿特斯便要求二級經銷商提貨安裝,并承諾安裝客戶并網驗收,可以做光伏貸。
王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在招商會現場,阿特斯、融光通與河南當地的華夏銀行三方簽署了合作協議,當時給經銷商的口頭承諾是,安裝之后直接并網,通過各方驗收三天后,貸款便會發放。但等了一周,又等了一個月,貸款遲遲都沒有下放。”
“本以為有阿特斯這種大企業兜底,覺得不會有問題,所以當時就沒留下紙質文件,但誰料到會出現這種情況。”王群如是表示。
更為雪上加霜的是,今年5月31日,《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531新政”)發布后,光伏市場驟變,金融機構更是談“光”色變。
王群向記者表示,在531新政頒布后,其和部分經銷商一起向阿特斯、銀行溝通貸款事宜,但得到的回復是,政策有變,貸款下放不確定。
因此,2018年7月,多位二級經銷商到融光通討要說法。融光通向阿特斯求助,希望在這種情況下,能給經銷商一個合理解決方案。
經過協商,阿特斯與融光通簽訂協議,同意以2元/W的價格,補償經銷商在2018年3月30日至5月31日1.1MW的提貨,并提出與部分優質經銷商繼續合作的意向。
王群介紹,目前,阿特斯已將加盟費和保證金以及商品差價2元/W退還到經銷商手中,并且已與融光通解除經銷關系。不過,當時并不是所有經銷商都選擇與阿特斯一刀兩斷,一些經銷商選擇了與阿特斯直接簽約。
王群表示,根據與阿特斯直接簽署的合作協議,只要與阿特斯簽約,若貸款沒有協調下來,阿特斯單獨給予經銷商1元/W的補貼。
但時至今日,最初承諾的貸款遲遲未能下放,而后續承諾的1元/W的補貼也未得到兌現。
針對這些問題,阿特斯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情況其不清楚,負責上述區域的負責人石磊在國外出差,不便接受采訪。記者多次致電石磊,但均被拒接。
在融光通公開指責阿特斯的第二天,即12月16日,阿特斯發表聲明進行了回應。
阿特斯方面表示,10月9日,國家頒布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說明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1459號文件,規定6月30日前并網的戶用電站可以享受0.37元/KWH的補貼。
這些二級分銷商既享受了國家的電價補貼,又得到了很大的折扣,阿特斯無需再支付1元/W的剩余補差。同時,這些二級分銷商本應由一級分銷商融光通負責。
在阿特斯作出上述說明后,融光通再次發聲。融光通方面認為,原二級經銷商已經與融光通解除了合作協議,簽字蓋章都沒有融光通,阿特斯單方承諾并簽約單獨補貼給阿特斯的新經銷商(原二級經銷商),現在卻讓已解除合作協議的融光通承擔。
王群表示,作為經銷商很愿意與阿特斯這種大企業進行合作,現在有了協議而不去執行,確實有失大企業的風范,無奈之下,只能走法律程序。
一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戶用光伏業務具有金融屬性,難以真正實現市場化,過度地依賴國家補貼、依靠政策是戶用光伏的癥結所在。光伏貸只是業內開展戶用光伏的一種推銷形式。但是不要因為有了銀行的貸款,企業在市場上就可以肆意地推銷。倘若銀行的資本和客戶的利益受到傷害,那么其對光伏的信任度就會降低。而這不僅僅是某一家企業而是全行業的損失。
經銷商之痛
事實上,不僅僅是阿特斯的經銷商,531新政發布后,全行業的經銷商反應都極為強烈。除少數背靠大廠家的經銷商仍在堅持,部分經銷商已大門緊閉,不知去處。
2017年被稱為戶用光伏爆發的“元年”,當年全國新增戶用光伏46.5萬戶,是2016年的3.1倍。2017年,國家電網新增接入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戶數31.5萬戶,是2016年新增并網戶數的4.5倍。2017年新增并網容量307.6萬千瓦,同比增長208%。
隨著戶用光伏發展進入白熱化的狀態,市場亂象開始顯現。比如利用老百姓對戶用光伏項目不熟悉,開展各種類型的騙局,包括傳銷、非法集資等。
上述業內人士無奈地說道,因為利益驅動,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到戶用光伏領域。但是,其中某些人由于追求短期利益的因素,想要掙“快錢”,盲目地進入到自己不熟悉的行業,如果后期企業的培訓不到位,服務的質量也將大打折扣。
今年531新政發布后,戶用光伏仿佛一夜入冬。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兩年分布式光伏一直保持迅猛增長的發展勢頭,部分地區呈現出發展過快、與電網不協調等問題。
山東一位光伏經銷商對記者表示,2017年之前,光伏在農村市場的知名度一直很低,最近兩年,經過大面積的普及宣傳,市場才逐漸好轉。但是,531新政后,戶用經銷商和客戶之間的糾紛在增加,本來逐漸好轉的光伏口碑開始惡化,“騙子”成為一些老百姓對光伏經銷商的稱呼,現在想在農村市場做推廣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上述經銷商表示,531新政對于戶用光伏的沖擊是最大的,而在此時選擇關門的企業一般入行時間比較短,但這也不見得是壞事,可以讓整個行業變得更加“干凈”。而對于在這個行業的“老人”來講,只能默默堅守,等待后期政策以及市場的轉變,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