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山西吉縣是全國出了名的“蘋果之鄉”,近日,當地東城鄉柏東村村民反映,當地政府無視村民反對,以扶貧項目的名義,違反國家光伏扶貧政策,侵占村民承包的蘋果林地,擅自上馬占地達三百多畝的9MW多村聯建光伏扶貧電站項目,不少村民質疑:這樣做法究竟是在扶貧還是在“致貧”呢?
光伏電站毀林占地遭質疑
今年56歲的白生辰是吉縣柏東村是村里以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時至今日全家還住村里80年代修建的三眼土窯洞里,在原本老舊的窯洞頂部,一道嶄新的裂縫格外扎眼。
據白生辰講,造成自家屋頂開裂的是正在村里施工的光伏電站在今年十月份打樁時震裂的。為此,他多次找到村支書蘭青齊反映情況,得到的答復卻是明年再說。眼下天寒地凍,一家三口住在危房里,讓他時刻提心吊膽。
記者看到,正在施工的光伏項目就據他家窯洞十來米遠,數名工人仍在頂著嚴寒安裝光伏組件。據村民講,這項工程是從今年10月份開始動工的,整個工程在該村占地將達到200多畝,其中所占土地除部分屬于宅基地之外,還大量占用了該村70多畝集體農地,包括近三十畝蘋果林地。
村民反映,早在今年4月,在未簽訂占地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村干部就不顧村民阻攔,帶著推土機強行推倒了位于柳渠地塊的十多畝果林。由村民拍攝的現場視頻和照片顯示,大片蘋果樹被推倒,有的被大型機械連根刨出,有的被攔腰截斷,橫七豎八地倒在田里。被毀的都是有著十多年樹齡的成熟果樹,棵棵都足有碗口粗壯,直徑在十公分左右,令人觸目驚心。
現場看到,時值隆冬,曾經的果林如今已經是黃土裸露,經過重新平整的林地上已經豎起了大片成排的光伏支架,整個光伏電站已經初具規模。對于光伏電站毀林占地一事,自項目開工以來,當地村民就一直質疑不斷,甚至多次阻攔未果。那么,占地規模如此浩大的地面光伏電站為啥要建在柏東村呢?
村干部暗箱操作簽訂土地經營《流轉合同》
調查發現,2018年8月29日,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作為甲方的柏東村村委與乙方的吉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私下簽訂《柏東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合同約定:甲方將60戶農民的235畝土地以出租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光伏發電生產經營,流轉期限為20年。但是,對于光伏電站是否存在收益分配問題,合同中卻只字未提,也從未張榜公示,鄉村兩級干部也沒有向村民作出說明。
事實上,2017年9月25日由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的《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明確要求:“光伏發電規劃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農用地”。然而,對于村委代簽的《土地流轉合同》,村民們表示他們事先根本并不知情,對項目本身更是一無所知。
根據《流轉合同》約定,在每年9月1日前,按照每年700元/畝的流轉價格,由乙方向被占地的60戶村民支付235畝地的流轉價款合計164500元/年,此外,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114萬多元。但是,由于土地流轉合同是由村委代簽的,時至今日許多該村村民并沒有足額領到占地補償。
據村民講,近幾年,由于進入盛產期,蘋果樹年均畝產都在7500斤左右,按照今年收購單價4.5元/斤計算刨去每年的養護成本,僅此一項每戶果農就可年均收入五萬元左右。對比土地流轉收益和果樹經濟效益,村民們表示“傻子都能算得出差得不是一點”。那么,不顧村民反對強行上馬的光伏電站究竟又是什么來頭呢?
打著扶貧的幌子違規上馬“問題項目”
在施工現場,記者沒有看到樹立的項目公示牌,顯然施工單位并沒有依據施工規范進行項目公示。有村民向當地縣發改委詢問了解項目的立項備案情況,但遭到局長葛建章的拒絕,并被告知:“想去哪告就去哪告吧”。有施工人員透露,正在建設的光伏電站可能是一座建設規模9MW的地面光伏發電項目。
根據公開資料,2018年,由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吉發改審批發【2018】80號文,批準建設吉縣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文件顯示該項目建設地址正是位于吉縣東城鄉柏東村和屯里鎮屯里村,占地規模約300畝,總裝機容量9MW,投資總額達6500萬元。當地官員證實,正在柏東村施工的光伏項目,的確就是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那么這個由縣發改委審批上馬的“扶貧項目”又是否符合國家的光伏扶貧政策呢?
其實,早在今年3月26日由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制定印發的《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村級聯建電站建設規模不超過6000千瓦。但是,在明顯違反國家光伏扶貧政策的情況下,當地政府無視國家政策紅線,頂風審批上馬了遠超國家規定建設規模的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因此,從項目開工伊始頻遭村民質疑的9MW光伏扶貧電站,事實上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問題工程”。
此外,為了確保光伏扶貧電站的公益屬性,國家還明確指出:光伏扶貧電站必須利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其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貧,企業不得投資入股。但是,根據項目招標公告顯示,作為“問題項目”的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其高達6500萬元的建設資金來源竟然全部由企業自籌,業主單位正是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吉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屬于縣發改委下屬的國有企業。所謂的光伏扶貧電站,不過是一個打著扶貧的幌子,由政府推動企業投資的商業運作項目。
光伏扶貧“亂象”折射地方官員跟風心態和懶政思想
眾所周知,作為當前國家精準扶貧十項工程之一,光伏扶貧項目是當前國家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政策創新,有效帶動了一些貧困地區的脫貧致富。但是,近年來,在光伏扶貧項目實施中,由于有的地方盲目擴大光伏電站扶貧對象、打著扶貧名義要規模上項目、甚至“一光了之”、“一哄而上”,造成光伏扶貧電站頻頻出現質量參差不齊、投入產出效益倒掛、甚至閑置浪費等諸多問題。
為此,國家出臺規定嚴格限制光伏扶貧電站的扶貧對象和建設規模,明確要求光伏扶貧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村按照村級電站方式建設,光伏扶貧對象為列入國家光伏扶貧實施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扶持深度貧困地區和弱勞動能力貧困人口,不能把扶貧對象擴大化。由于2017柏東村已經實現整村脫貧,如今該村既不是貧困村也沒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因此,9MW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其實早已脫離了扶貧屬性。
媒體報道,早在六七十年代,吉縣還是“收了麥子種玉米”的傳統農業生產模式。經過三十年堅持不懈轉型發展,作為撐起吉縣縣域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蘋果產業,如今已是當地農民名副其實的“搖錢樹”??恐龃笞鰪娞O果產業,到2017年吉縣當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211元,4萬余貧困人口實現了穩定脫貧,2018年8月份國家宣布吉縣正式退出貧困縣行列,實現整體脫貧。
根據調查,最近幾年,緊抓國家光伏扶貧試點的機遇,吉縣陸續大規模上馬光伏扶貧發電項目。統計顯示,到2018年,吉縣在全縣79個行政村均建起了100KW光伏發電站,成為山西第一個村村都有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縣,此外改縣還建成兩個總計40MW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2018年10月,在國家嚴格限制光伏扶貧項目的政策背景下,吉縣再度頂風上馬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
然而,伴隨著國家光伏扶貧政策的推進實施,當地政府盲目跟風躍進,隨意擴大項目規模、亂占耕地林地等一系列“亂象”也頻頻曝出。從根本來說,光伏扶貧“亂象”,其實深刻折射和暴露出來的恰恰是個別地方官員在施政中缺乏創新精神和不顧當地產業實際的跟風心態和懶政思想。那么,在當前全國集中精力謀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究竟是繼續堅持綠色、環保、可持續的發展理念因地制宜科學決策?還是在改革道路上隨意改弦更張、任性折騰盲目跟風?或將有待觀察和考量本屆吉縣政府的決策水平和政策遠見!
光伏電站毀林占地遭質疑
今年56歲的白生辰是吉縣柏東村是村里以前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時至今日全家還住村里80年代修建的三眼土窯洞里,在原本老舊的窯洞頂部,一道嶄新的裂縫格外扎眼。
據白生辰講,造成自家屋頂開裂的是正在村里施工的光伏電站在今年十月份打樁時震裂的。為此,他多次找到村支書蘭青齊反映情況,得到的答復卻是明年再說。眼下天寒地凍,一家三口住在危房里,讓他時刻提心吊膽。
村民反映,早在今年4月,在未簽訂占地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村干部就不顧村民阻攔,帶著推土機強行推倒了位于柳渠地塊的十多畝果林。由村民拍攝的現場視頻和照片顯示,大片蘋果樹被推倒,有的被大型機械連根刨出,有的被攔腰截斷,橫七豎八地倒在田里。被毀的都是有著十多年樹齡的成熟果樹,棵棵都足有碗口粗壯,直徑在十公分左右,令人觸目驚心。
現場看到,時值隆冬,曾經的果林如今已經是黃土裸露,經過重新平整的林地上已經豎起了大片成排的光伏支架,整個光伏電站已經初具規模。對于光伏電站毀林占地一事,自項目開工以來,當地村民就一直質疑不斷,甚至多次阻攔未果。那么,占地規模如此浩大的地面光伏電站為啥要建在柏東村呢?
村干部暗箱操作簽訂土地經營《流轉合同》
調查發現,2018年8月29日,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作為甲方的柏東村村委與乙方的吉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私下簽訂《柏東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合同約定:甲方將60戶農民的235畝土地以出租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光伏發電生產經營,流轉期限為20年。但是,對于光伏電站是否存在收益分配問題,合同中卻只字未提,也從未張榜公示,鄉村兩級干部也沒有向村民作出說明。
事實上,2017年9月25日由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的《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明確要求:“光伏發電規劃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農用地”。然而,對于村委代簽的《土地流轉合同》,村民們表示他們事先根本并不知情,對項目本身更是一無所知。
根據《流轉合同》約定,在每年9月1日前,按照每年700元/畝的流轉價格,由乙方向被占地的60戶村民支付235畝地的流轉價款合計164500元/年,此外,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114萬多元。但是,由于土地流轉合同是由村委代簽的,時至今日許多該村村民并沒有足額領到占地補償。
據村民講,近幾年,由于進入盛產期,蘋果樹年均畝產都在7500斤左右,按照今年收購單價4.5元/斤計算刨去每年的養護成本,僅此一項每戶果農就可年均收入五萬元左右。對比土地流轉收益和果樹經濟效益,村民們表示“傻子都能算得出差得不是一點”。那么,不顧村民反對強行上馬的光伏電站究竟又是什么來頭呢?
打著扶貧的幌子違規上馬“問題項目”
在施工現場,記者沒有看到樹立的項目公示牌,顯然施工單位并沒有依據施工規范進行項目公示。有村民向當地縣發改委詢問了解項目的立項備案情況,但遭到局長葛建章的拒絕,并被告知:“想去哪告就去哪告吧”。有施工人員透露,正在建設的光伏電站可能是一座建設規模9MW的地面光伏發電項目。
根據公開資料,2018年,由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吉發改審批發【2018】80號文,批準建設吉縣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文件顯示該項目建設地址正是位于吉縣東城鄉柏東村和屯里鎮屯里村,占地規模約300畝,總裝機容量9MW,投資總額達6500萬元。當地官員證實,正在柏東村施工的光伏項目,的確就是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那么這個由縣發改委審批上馬的“扶貧項目”又是否符合國家的光伏扶貧政策呢?
其實,早在今年3月26日由國家能源局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制定印發的《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村級聯建電站建設規模不超過6000千瓦。但是,在明顯違反國家光伏扶貧政策的情況下,當地政府無視國家政策紅線,頂風審批上馬了遠超國家規定建設規模的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因此,從項目開工伊始頻遭村民質疑的9MW光伏扶貧電站,事實上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問題工程”。
此外,為了確保光伏扶貧電站的公益屬性,國家還明確指出:光伏扶貧電站必須利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其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貧,企業不得投資入股。但是,根據項目招標公告顯示,作為“問題項目”的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其高達6500萬元的建設資金來源竟然全部由企業自籌,業主單位正是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吉縣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屬于縣發改委下屬的國有企業。所謂的光伏扶貧電站,不過是一個打著扶貧的幌子,由政府推動企業投資的商業運作項目。
光伏扶貧“亂象”折射地方官員跟風心態和懶政思想
眾所周知,作為當前國家精準扶貧十項工程之一,光伏扶貧項目是當前國家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政策創新,有效帶動了一些貧困地區的脫貧致富。但是,近年來,在光伏扶貧項目實施中,由于有的地方盲目擴大光伏電站扶貧對象、打著扶貧名義要規模上項目、甚至“一光了之”、“一哄而上”,造成光伏扶貧電站頻頻出現質量參差不齊、投入產出效益倒掛、甚至閑置浪費等諸多問題。
為此,國家出臺規定嚴格限制光伏扶貧電站的扶貧對象和建設規模,明確要求光伏扶貧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村按照村級電站方式建設,光伏扶貧對象為列入國家光伏扶貧實施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扶持深度貧困地區和弱勞動能力貧困人口,不能把扶貧對象擴大化。由于2017柏東村已經實現整村脫貧,如今該村既不是貧困村也沒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因此,9MW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其實早已脫離了扶貧屬性。
媒體報道,早在六七十年代,吉縣還是“收了麥子種玉米”的傳統農業生產模式。經過三十年堅持不懈轉型發展,作為撐起吉縣縣域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蘋果產業,如今已是當地農民名副其實的“搖錢樹”??恐龃笞鰪娞O果產業,到2017年吉縣當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211元,4萬余貧困人口實現了穩定脫貧,2018年8月份國家宣布吉縣正式退出貧困縣行列,實現整體脫貧。
根據調查,最近幾年,緊抓國家光伏扶貧試點的機遇,吉縣陸續大規模上馬光伏扶貧發電項目。統計顯示,到2018年,吉縣在全縣79個行政村均建起了100KW光伏發電站,成為山西第一個村村都有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縣,此外改縣還建成兩個總計40MW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2018年10月,在國家嚴格限制光伏扶貧項目的政策背景下,吉縣再度頂風上馬9MW多村聯建地面光伏發電扶貧項目。
然而,伴隨著國家光伏扶貧政策的推進實施,當地政府盲目跟風躍進,隨意擴大項目規模、亂占耕地林地等一系列“亂象”也頻頻曝出。從根本來說,光伏扶貧“亂象”,其實深刻折射和暴露出來的恰恰是個別地方官員在施政中缺乏創新精神和不顧當地產業實際的跟風心態和懶政思想。那么,在當前全國集中精力謀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究竟是繼續堅持綠色、環保、可持續的發展理念因地制宜科學決策?還是在改革道路上隨意改弦更張、任性折騰盲目跟風?或將有待觀察和考量本屆吉縣政府的決策水平和政策遠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