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通知稱,將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即將迎來“平價上網”時代。
隨著風電、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和技術快速進步,在資源優良、建設成本低、投資和市場條件好的地區,已基本具備與燃煤標桿上網電價平價(不需要國家補貼)的條件。通知表示,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將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結合資源、消納和新技術應用等條件,推進建設不需要國家補貼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簡稱平價上網項目)。在資源條件優良和市場消納條件保障度高的地區,引導建設一批上網電價低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低價上網試點項目(簡稱低價上網項目)。
電網企業落實接網和消納條件的前提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有關項目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制。對于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工并完成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應及時予以清理和廢止,為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讓出市場空間。
在優化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投資環境方面,通知要求,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對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關收費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相關規劃銜接,優先利用國有未利用土地,鼓勵按復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項目場址相關成本,協調落實項目建設和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資源出讓費等費用,不得將在本地投資建廠、要求或變相要求采購本地設備作為項目建設的捆綁條件,切實降低項目的非技術成本。
對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監測評價體系要求監測項目棄風、棄光狀況。在促進風電、光伏發電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無補貼發展方面,鼓勵用電負荷較大且持續穩定的工業企業、數據中心和配電網經營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中長期電力交易,實現有關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無需國家補貼的市場化發展。
對接入公共電網在本省級電網區域內消納的無補貼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省級電網企業要承擔收購責任,按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對無補貼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要嚴格落實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不要求參與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
隨著風電、光伏發電規模化發展和技術快速進步,在資源優良、建設成本低、投資和市場條件好的地區,已基本具備與燃煤標桿上網電價平價(不需要國家補貼)的條件。通知表示,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將促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結合資源、消納和新技術應用等條件,推進建設不需要國家補貼執行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試點項目(簡稱平價上網項目)。在資源條件優良和市場消納條件保障度高的地區,引導建設一批上網電價低于燃煤標桿上網電價的低價上網試點項目(簡稱低價上網項目)。
電網企業落實接網和消納條件的前提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有關項目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制。對于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工并完成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應及時予以清理和廢止,為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讓出市場空間。
在優化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投資環境方面,通知要求,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對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關收費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相關規劃銜接,優先利用國有未利用土地,鼓勵按復合型方式用地,降低項目場址相關成本,協調落實項目建設和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資源出讓費等費用,不得將在本地投資建廠、要求或變相要求采購本地設備作為項目建設的捆綁條件,切實降低項目的非技術成本。
對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監測評價體系要求監測項目棄風、棄光狀況。在促進風電、光伏發電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無補貼發展方面,鼓勵用電負荷較大且持續穩定的工業企業、數據中心和配電網經營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中長期電力交易,實現有關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無需國家補貼的市場化發展。
對接入公共電網在本省級電網區域內消納的無補貼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省級電網企業要承擔收購責任,按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對無補貼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要嚴格落實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不要求參與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