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開展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試點項目建設”。一時間,“國家要停止對可再生能源進行補貼”的聲音甚囂塵上,如果再配上一個聳人聽聞或唱高調的新聞標題……還真能讓不少光伏從業者陷入恐慌。
但事實上,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和對分布式光伏進行補貼并不矛盾,只是在指標管理方面有所差別。通俗地說,就是從2019年即將建設的光伏項目中,把不需補貼就能實現較高收益的項目擇出來,由各省自行統籌管理,再把可利用的補貼資金分給剩下的項目,促進光伏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從文件內容來看,即將推行的無補貼光伏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省內大型全額上網項目。《通知》提出,在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國家風電、光伏發電年度監測預警有關管理要求、電網企業落實接網和消納條件的前提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有關項目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制。有行業人士分析稱,受融資成本限制,這部分項目的主要角逐者都是五大四小等央企、國企,普通中小企業很難參與,也沒有焦慮的必要。
2)跨省特高壓輸電配套的光伏項目。從目前來看,特高壓建設仍在繼續,配套的風電、光伏新能源基地也沒有中斷,利好在于“按受端地區燃煤標桿上網電價(或略低)扣除輸電通道的輸電價格確定送端的上網電價”。
舉個例子,如果是青海向江蘇輸電,發電企業可以按江蘇省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減去特高壓輸電費用獲取收益,比在青海當地直接上網更劃算。對主管部門而言,發文的目的不是壓縮可再生能源企業利潤,而是希望在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前提下,讓投資企業得到更多實惠。
3)就近消納、直接交易的光伏項目。“就近消納”看起來與分布式光伏類似,但在“隔墻售電”完全放開之前,普通光伏項目是無法參與的。典型案例就是山東東營的全國首個無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示范基地,直接與當地用電大戶交易,不需要國家補貼,因此只要當地電網公司同意即可備案建設,并免交未涉及的上一電壓等級的輸電費,對政策性交叉補貼予以減免,盡可能降低企業負擔。
說完上面三類,大家應該放心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工商業項目和戶用光伏都不在其中,依然要等待主管部門發文明確2019年度指標和補貼力度,依然要等待《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在關系到數十萬從業者去留的問題上,沒有人希望主管部門草率決定。
談一下筆者對這份文件的理解,如有不當之處,歡迎讀者批評指正:
1)發布《通知》是為了讓主管部門了解光伏、風電的真實成本,降低期望值,理性提出各種附加條件。盡管發改委、能源局將無補貼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但同時提出了“優化投資環境”的要求,地方政府需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關收費方面予以支持,不得將在本地投資建廠、采購本地設備作為項目建設的捆綁條件。之前光伏項目的收益率比較高,國家主管部門對地方政府的種種要求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隨著光伏上網電價逐步降低,非技術成本需不斷壓縮,地方政府也要適可而止。
2)推進的難點在于土地、稅費和電網支持。土地成本和稅費方面,“關門打狗”的案例屢見不鮮,這里不再贅述,只希望地方政府能真正落實相關規定,營造良好投資環境。至于電網方面,最大的風險是棄風棄光和電價波動。《通知》強調,電網企業應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如存在棄風棄光情況,將限發電量核定為可轉讓的優先發電計劃,風電、光伏發電監測預警(評價)為紅色的地區原則上不再安排。從實際情況來看,棄風棄光現象在西北部分省區較為普遍,棄光率仍未下降到5%以下。《通知》明確允許在全國范圍進行發電權交易,也可以幫相關企業挽回一定損失。只要交易價格合適,可再生能源企業的收入不會有大幅下滑。
另一個風險因素是電價波動。眾所周知,平價的對象是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包含脫硫、脫銷、除塵補貼),每年都會有調整。隨著煤電聯動機制逐漸完善,調整的頻率和響應速度都會加快。《通知》要求省級電網企業承擔電量收購責任,按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相關專家認為,受市場供需格局收緊和運費上漲影響,煤炭價格穩中有升,短期(主要是春節后)可能出現季節性波動,但長期來看下跌空間不大,對應的煤電價格也不會有太大變動,發電企業無須擔心。
3)“平價”和“無補貼”不能混為一談。前面提到,“平價”是指光伏電價與煤電價格相持平,而“無補貼”是指光伏項目不需要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
繼續舉例,青海格爾木領跑者項目最低中標電價0.31元/kWh,低于當地煤電價格(0.32元/kWh),可以稱為平價或低價上網項目。但考慮到青海電網與光伏企業結算的電價為0.2244元/kWh(主要參考水電價格),依然需要國家補貼,因此不屬于無補貼項目。同樣,山東東營的無補貼光伏示范基地,由于直接與當地用電大戶交易,交易電價比燃煤電價高出許多,即使不要國家補貼,也不能稱為平價。
4)有地方補貼的省份將率先開展。對浙江、廣東等有地方補貼、電價高、消納條件好的省區,光伏項目即使不要國家補貼也能有不錯的收益。再加上降低用地成本、減免各項稅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通過綠證交易獲取補償、降低輸配電費用、超出部分可再生能源電量不納入“雙控”考核等優惠條件,足以讓很多人心動。
5)推進無補貼項目建設有利于讓更多投資者、金融機構進入光伏產業。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只涵蓋了2016年3月底前并網的光伏項目,第八批補貼目錄何時啟動組織申報尚未明確,相關投資企業不得不面對上億元的“應收賬款”。隨著光伏系統建設成本不斷降低,企業獲取同樣現金流(光伏電價中的煤電部分)所投入的資金明顯減少,收益率有所提升,可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參與。對他們而言,電價20年不變、優先上網意味著穩定可靠的現金收入,只要收益率達到要求,一定會積極參與。
6)平價上網不是終點。目前主管部門已經提出了“低價上網”的概念,2020年后光伏電價會降到什么水平很難預測,發改委、能源局也將根據各地區試點經驗和風電、光伏發電的發展狀況,適時調整2020年后的平價上網政策。屆時如果光伏度電成本明顯低于燃煤發電,一方面可能面臨更多考核,帶動儲能等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另一方面也可能推動電改走向“深水區”,釋放更多紅利。
7)普通分布式項目仍有補貼。先推出平價上網政策,主要是前期準備較為充分,有示范項目作為參考依據,同時,從某種程度上也降低了光伏從業者對國家補貼的心理預期。筆者始終堅信,在充分了解光伏市場發展和企業運行情況后,2019年光伏建設規模和《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都將正式出臺,明確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光伏項目執行何種電價政策,給所有從業者一個最終答復。
(本文部分觀點來源于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對安信證券電新鄧永康團隊亦表示感謝)
但事實上,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和對分布式光伏進行補貼并不矛盾,只是在指標管理方面有所差別。通俗地說,就是從2019年即將建設的光伏項目中,把不需補貼就能實現較高收益的項目擇出來,由各省自行統籌管理,再把可利用的補貼資金分給剩下的項目,促進光伏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從文件內容來看,即將推行的無補貼光伏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省內大型全額上網項目。《通知》提出,在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國家風電、光伏發電年度監測預警有關管理要求、電網企業落實接網和消納條件的前提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地區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有關項目不受年度建設規模限制。有行業人士分析稱,受融資成本限制,這部分項目的主要角逐者都是五大四小等央企、國企,普通中小企業很難參與,也沒有焦慮的必要。
2)跨省特高壓輸電配套的光伏項目。從目前來看,特高壓建設仍在繼續,配套的風電、光伏新能源基地也沒有中斷,利好在于“按受端地區燃煤標桿上網電價(或略低)扣除輸電通道的輸電價格確定送端的上網電價”。
舉個例子,如果是青海向江蘇輸電,發電企業可以按江蘇省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減去特高壓輸電費用獲取收益,比在青海當地直接上網更劃算。對主管部門而言,發文的目的不是壓縮可再生能源企業利潤,而是希望在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前提下,讓投資企業得到更多實惠。
3)就近消納、直接交易的光伏項目。“就近消納”看起來與分布式光伏類似,但在“隔墻售電”完全放開之前,普通光伏項目是無法參與的。典型案例就是山東東營的全國首個無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示范基地,直接與當地用電大戶交易,不需要國家補貼,因此只要當地電網公司同意即可備案建設,并免交未涉及的上一電壓等級的輸電費,對政策性交叉補貼予以減免,盡可能降低企業負擔。
說完上面三類,大家應該放心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工商業項目和戶用光伏都不在其中,依然要等待主管部門發文明確2019年度指標和補貼力度,依然要等待《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在關系到數十萬從業者去留的問題上,沒有人希望主管部門草率決定。
談一下筆者對這份文件的理解,如有不當之處,歡迎讀者批評指正:
1)發布《通知》是為了讓主管部門了解光伏、風電的真實成本,降低期望值,理性提出各種附加條件。盡管發改委、能源局將無補貼項目的審批權下放到省級主管部門,但同時提出了“優化投資環境”的要求,地方政府需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關收費方面予以支持,不得將在本地投資建廠、采購本地設備作為項目建設的捆綁條件。之前光伏項目的收益率比較高,國家主管部門對地方政府的種種要求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隨著光伏上網電價逐步降低,非技術成本需不斷壓縮,地方政府也要適可而止。
2)推進的難點在于土地、稅費和電網支持。土地成本和稅費方面,“關門打狗”的案例屢見不鮮,這里不再贅述,只希望地方政府能真正落實相關規定,營造良好投資環境。至于電網方面,最大的風險是棄風棄光和電價波動。《通知》強調,電網企業應確保項目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如存在棄風棄光情況,將限發電量核定為可轉讓的優先發電計劃,風電、光伏發電監測預警(評價)為紅色的地區原則上不再安排。從實際情況來看,棄風棄光現象在西北部分省區較為普遍,棄光率仍未下降到5%以下。《通知》明確允許在全國范圍進行發電權交易,也可以幫相關企業挽回一定損失。只要交易價格合適,可再生能源企業的收入不會有大幅下滑。
另一個風險因素是電價波動。眾所周知,平價的對象是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包含脫硫、脫銷、除塵補貼),每年都會有調整。隨著煤電聯動機制逐漸完善,調整的頻率和響應速度都會加快。《通知》要求省級電網企業承擔電量收購責任,按項目核準時國家規定的當地燃煤標桿上網電價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單位簽訂長期固定電價購售電合同(不少于20年)。相關專家認為,受市場供需格局收緊和運費上漲影響,煤炭價格穩中有升,短期(主要是春節后)可能出現季節性波動,但長期來看下跌空間不大,對應的煤電價格也不會有太大變動,發電企業無須擔心。
3)“平價”和“無補貼”不能混為一談。前面提到,“平價”是指光伏電價與煤電價格相持平,而“無補貼”是指光伏項目不需要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
繼續舉例,青海格爾木領跑者項目最低中標電價0.31元/kWh,低于當地煤電價格(0.32元/kWh),可以稱為平價或低價上網項目。但考慮到青海電網與光伏企業結算的電價為0.2244元/kWh(主要參考水電價格),依然需要國家補貼,因此不屬于無補貼項目。同樣,山東東營的無補貼光伏示范基地,由于直接與當地用電大戶交易,交易電價比燃煤電價高出許多,即使不要國家補貼,也不能稱為平價。
4)有地方補貼的省份將率先開展。對浙江、廣東等有地方補貼、電價高、消納條件好的省區,光伏項目即使不要國家補貼也能有不錯的收益。再加上降低用地成本、減免各項稅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通過綠證交易獲取補償、降低輸配電費用、超出部分可再生能源電量不納入“雙控”考核等優惠條件,足以讓很多人心動。
5)推進無補貼項目建設有利于讓更多投資者、金融機構進入光伏產業。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只涵蓋了2016年3月底前并網的光伏項目,第八批補貼目錄何時啟動組織申報尚未明確,相關投資企業不得不面對上億元的“應收賬款”。隨著光伏系統建設成本不斷降低,企業獲取同樣現金流(光伏電價中的煤電部分)所投入的資金明顯減少,收益率有所提升,可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參與。對他們而言,電價20年不變、優先上網意味著穩定可靠的現金收入,只要收益率達到要求,一定會積極參與。
6)平價上網不是終點。目前主管部門已經提出了“低價上網”的概念,2020年后光伏電價會降到什么水平很難預測,發改委、能源局也將根據各地區試點經驗和風電、光伏發電的發展狀況,適時調整2020年后的平價上網政策。屆時如果光伏度電成本明顯低于燃煤發電,一方面可能面臨更多考核,帶動儲能等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另一方面也可能推動電改走向“深水區”,釋放更多紅利。
7)普通分布式項目仍有補貼。先推出平價上網政策,主要是前期準備較為充分,有示范項目作為參考依據,同時,從某種程度上也降低了光伏從業者對國家補貼的心理預期。筆者始終堅信,在充分了解光伏市場發展和企業運行情況后,2019年光伏建設規模和《分布式光伏管理辦法》都將正式出臺,明確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并網的光伏項目執行何種電價政策,給所有從業者一個最終答復。
(本文部分觀點來源于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對安信證券電新鄧永康團隊亦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