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遼寧省康平縣抽干6000畝濕地建光伏,為了濕地變光伏的項目合規,當地先后組織了4次專家評議,前3次環評都沒有通過,但等到項目建成,審批也下來了。截至目前,當地對于此事仍然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而在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也有類似情況。與康平縣占用濕地不同的是,當地建設光伏項目,占用的是林地。中國之聲記者在現場看到,大量建在樹坑上的光伏板,擋住了樹苗的生長。讓人不禁疑惑,就算真要搞“綠色能源”,代價卻是丟了綠色生態,這樣做真的值得嗎?那么,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的這片林地符合相關要求嗎?當地林業部門是否知情,對此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管理公示牌寫著“禁止亂占林地”,但樹坑里基本沒種樹都被光伏板覆蓋
在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化石戈鄉西二色村附近,記者看到,2018年6月8日剛立起來的“重點生態公益林管護區”公示牌背后,不是大片的林地,而是黑壓壓的光伏面板,光伏板下一個個的樹坑仿佛告訴著人們,這里本該是一片林地。
管理區公示牌上寫著的“禁止亂占林地”與光伏板之間,形成強烈反差。
按照規定,在林地建光伏項目,必須采取“林光互補”原則,而且光伏項目的建設,不能改變用地性質。舉報人李先生向記者解釋:“所謂林光互補啥?就是把它架高高于兩米半以上的,間隔距離在五六米應該是。才能夠林光互補,他現在兩個都沒做。一個是把林地給毀壞了。第二個是沒有采用林光互補的模式,貼著地面見那林子還能長嗎?”
按照2015年《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光伏電站的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而記者在林地現場看到,不少光伏板之下,都還有栽種過的小樹苗,在光伏板的陰影中成長。但更多的,只是一個個栽樹用的土坑,卻不見樹木的蹤影。李先生說道:“蓋都不應該蓋,那些你看周邊的山上,包括底下那個樹全都你看就那么高,都長了很多年了。都十年以上。你不采用林光互補,25年以后,就不是青山綠水,是禿山了,寸草不生。你可以在林地上建,就是必須高架。”
這個20兆千瓦時的光伏項目每年收益在1000萬元左右,拿到補貼收入甚至可以翻番,沒補貼的情況下,25年,就是2.5個億。按照光伏面板的使用規律,設計壽命都在25年,可以想象,這里在25年后,光伏板廢棄之日,當地會獲得不少經濟利益和一片禿山,李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經濟賬:“一個是25年再移交給當地的時候,山上已經是一個禿山了,光伏板也就作廢了,25年以后,還能長草嗎?全是石頭,好容易長點草都沒了。”
公益林建光伏項目 林業局:手續合法但無法提供
樹坑里的樹都去哪兒了?公益林能建光伏項目嗎?林地該怎么辦?
面對記者采訪,阜新縣林業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肯定都有手續,先是告訴記者,手續要找企業要,之后又說,一位專門負責此事的龐主任告訴他,這都是合法合規的,只不過負責人不在單位,龐主任說道:“他說這兩塊地方的手續全是合法。所有手續都有,但是這個手續都在施工方,我就當時跟負責人我就核實一下,就我想問的這種有沒有存在這種違法行為,有沒有相關手續,合不合法?報告都是合法,現在這個人下鄉他沒回來。”
隨后記者多次聯絡這位“龐主任”都沒有得到任何回音,兩周后,這位工作人員又告訴記者,龐主任已經不再分管這項工作了,林業局具體是誰分管還不確定,但肯定都有手續,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我們現在林政股還沒有任命新的人,沒法給你解答情況,之前的人他家里有事,而且行政機構改革,他是事業單位的人,不能做這件事,也不方便給你解答。但我們都查過了,沒有問題。”
當地公益林成了大片光伏面板,林業局先說手續不在自己手里,再說有人解答,又拍胸脯保證肯定有手續,只是沒人拿的出來。林地變光伏,當地政府和企業,都會拿到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只是這綠色發電項目以犧牲綠色森林為代價,這筆賬,又該由誰來算?
而在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也有類似情況。與康平縣占用濕地不同的是,當地建設光伏項目,占用的是林地。中國之聲記者在現場看到,大量建在樹坑上的光伏板,擋住了樹苗的生長。讓人不禁疑惑,就算真要搞“綠色能源”,代價卻是丟了綠色生態,這樣做真的值得嗎?那么,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的這片林地符合相關要求嗎?當地林業部門是否知情,對此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管理公示牌寫著“禁止亂占林地”,但樹坑里基本沒種樹都被光伏板覆蓋
在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化石戈鄉西二色村附近,記者看到,2018年6月8日剛立起來的“重點生態公益林管護區”公示牌背后,不是大片的林地,而是黑壓壓的光伏面板,光伏板下一個個的樹坑仿佛告訴著人們,這里本該是一片林地。
管理區公示牌上寫著的“禁止亂占林地”與光伏板之間,形成強烈反差。
按照規定,在林地建光伏項目,必須采取“林光互補”原則,而且光伏項目的建設,不能改變用地性質。舉報人李先生向記者解釋:“所謂林光互補啥?就是把它架高高于兩米半以上的,間隔距離在五六米應該是。才能夠林光互補,他現在兩個都沒做。一個是把林地給毀壞了。第二個是沒有采用林光互補的模式,貼著地面見那林子還能長嗎?”
按照2015年《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光伏電站的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而記者在林地現場看到,不少光伏板之下,都還有栽種過的小樹苗,在光伏板的陰影中成長。但更多的,只是一個個栽樹用的土坑,卻不見樹木的蹤影。李先生說道:“蓋都不應該蓋,那些你看周邊的山上,包括底下那個樹全都你看就那么高,都長了很多年了。都十年以上。你不采用林光互補,25年以后,就不是青山綠水,是禿山了,寸草不生。你可以在林地上建,就是必須高架。”
這個20兆千瓦時的光伏項目每年收益在1000萬元左右,拿到補貼收入甚至可以翻番,沒補貼的情況下,25年,就是2.5個億。按照光伏面板的使用規律,設計壽命都在25年,可以想象,這里在25年后,光伏板廢棄之日,當地會獲得不少經濟利益和一片禿山,李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經濟賬:“一個是25年再移交給當地的時候,山上已經是一個禿山了,光伏板也就作廢了,25年以后,還能長草嗎?全是石頭,好容易長點草都沒了。”
公益林建光伏項目 林業局:手續合法但無法提供
樹坑里的樹都去哪兒了?公益林能建光伏項目嗎?林地該怎么辦?
面對記者采訪,阜新縣林業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肯定都有手續,先是告訴記者,手續要找企業要,之后又說,一位專門負責此事的龐主任告訴他,這都是合法合規的,只不過負責人不在單位,龐主任說道:“他說這兩塊地方的手續全是合法。所有手續都有,但是這個手續都在施工方,我就當時跟負責人我就核實一下,就我想問的這種有沒有存在這種違法行為,有沒有相關手續,合不合法?報告都是合法,現在這個人下鄉他沒回來。”
隨后記者多次聯絡這位“龐主任”都沒有得到任何回音,兩周后,這位工作人員又告訴記者,龐主任已經不再分管這項工作了,林業局具體是誰分管還不確定,但肯定都有手續,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我們現在林政股還沒有任命新的人,沒法給你解答情況,之前的人他家里有事,而且行政機構改革,他是事業單位的人,不能做這件事,也不方便給你解答。但我們都查過了,沒有問題。”
當地公益林成了大片光伏面板,林業局先說手續不在自己手里,再說有人解答,又拍胸脯保證肯定有手續,只是沒人拿的出來。林地變光伏,當地政府和企業,都會拿到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只是這綠色發電項目以犧牲綠色森林為代價,這筆賬,又該由誰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