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在國家能源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建設情況成為媒體關注焦點。據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陳濤介紹,2018年,全國(除西藏外)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的企業主體,涉及裝機容量共12.45億千瓦,補償及市場交易費用共146.16億元。國家能源局將持續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2020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基本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
2018年,3530家發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及市場交易費用共146.16億元
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持續推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是國家能源局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來,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展等實際情況,國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機構在全國14個地區研究啟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其中東北、福建、山西、甘肅、寧夏5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已正式運行。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除西藏外)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的發電企業共3530家,涉及裝機容量12.45億千瓦,補償及市場交易費用共146.16億元。5個正式運行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費用共36.6億元,占全國電力輔助服務總費用的25.1%。
陳濤表示,從啟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14個地區來看,各地均結合實際情況,建立了市場基本規則體系,全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機制正在形成,在促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提升系統調峰調頻能力和設備利用效率、推動新技術和新設備發展等方面成效已經顯現。
同時,市場主體對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認識有了新的提高。發電企業提供輔助服務由被動轉為主動,通過靈活性改造等途徑提升提供輔助服務的能力,在服務電力系統的同時獲得收益,由過去的“要我提供”變成“我要提供”。
據披露,電力輔助服務總費用由高到低的區域依次為西北、東北、華北、南方、華東和華中區域。從電力輔助服務費用的構成來看,調峰費用共51.96億元,占總費用的35.55%;調頻費用共40.87億元,占總費用的27.96%;備用費用共42.62億元,占總費用的29.16%;調壓費用共10.37億元,占總費用的7.09%;其他費用共0.34億元,占總費用的0.23%。從各區域分項費用占輔助服務總費用比重來看,東北、華北區域調峰費用占比較高,華北、西北區域調頻費用占比較高,西北、南方區域備用費用占比較高。
2019年,實現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力度科學化,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發電機組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
“國家能源局將繼續指導各派出機構,按照《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有關要求,持續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陳濤表示,下一步,將大力促進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2020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基本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
一是進一步擴大電力輔助服務參與主體范圍,實現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參與范圍。尚未將核電、熱電聯產、風電、光伏發電等發電機組納入電力輔助服務參與范圍或不同類型機組分立賬戶的,要完善規則、落實規則、加強監管,促進各類型發電機組在同一平臺上公平承擔電力輔助服務義務。同時,按需擴大電力輔助服務提供主體,鼓勵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探索第三方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進一步探索研究建立用戶參與的分擔共享機制。
二是進一步加大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交易)力度。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同時加大市場化交易力度,彌補發電企業承擔電力輔助服務的成本,體現電力輔助服務本身的價值,充分調動發電企業提供電力輔助服務的積極性。部分地區對于調頻、調峰、備用等服務補償(市場交易)力度較小,不能覆蓋電力輔助服務提供成本和合理收益的,要盡快完善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相關內容,鼓勵調頻和調峰服務按效果補償,進一步加大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交易力度。
三是進一步推動補償機制向市場競爭機制轉型升級。除已啟動的14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目前,國家能源局有關派出機構正在探索研究華中、青海、上海、安徽、四川、江西、湖南、廣西等地區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同時鼓勵其他地區遵循中發〔2015〕9號文精神,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選擇,穩妥有序地探索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
2018年,3530家發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及市場交易費用共146.16億元
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持續推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是國家能源局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來,結合電力市場建設進展等實際情況,國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機構在全國14個地區研究啟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其中東北、福建、山西、甘肅、寧夏5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已正式運行。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除西藏外)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的發電企業共3530家,涉及裝機容量12.45億千瓦,補償及市場交易費用共146.16億元。5個正式運行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費用共36.6億元,占全國電力輔助服務總費用的25.1%。
陳濤表示,從啟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14個地區來看,各地均結合實際情況,建立了市場基本規則體系,全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機制正在形成,在促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提升系統調峰調頻能力和設備利用效率、推動新技術和新設備發展等方面成效已經顯現。
同時,市場主體對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認識有了新的提高。發電企業提供輔助服務由被動轉為主動,通過靈活性改造等途徑提升提供輔助服務的能力,在服務電力系統的同時獲得收益,由過去的“要我提供”變成“我要提供”。
據披露,電力輔助服務總費用由高到低的區域依次為西北、東北、華北、南方、華東和華中區域。從電力輔助服務費用的構成來看,調峰費用共51.96億元,占總費用的35.55%;調頻費用共40.87億元,占總費用的27.96%;備用費用共42.62億元,占總費用的29.16%;調壓費用共10.37億元,占總費用的7.09%;其他費用共0.34億元,占總費用的0.23%。從各區域分項費用占輔助服務總費用比重來看,東北、華北區域調峰費用占比較高,華北、西北區域調頻費用占比較高,西北、南方區域備用費用占比較高。
2019年,實現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力度科學化,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發電機組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
“國家能源局將繼續指導各派出機構,按照《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有關要求,持續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陳濤表示,下一步,將大力促進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2020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基本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
一是進一步擴大電力輔助服務參與主體范圍,實現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電力輔助服務參與范圍。尚未將核電、熱電聯產、風電、光伏發電等發電機組納入電力輔助服務參與范圍或不同類型機組分立賬戶的,要完善規則、落實規則、加強監管,促進各類型發電機組在同一平臺上公平承擔電力輔助服務義務。同時,按需擴大電力輔助服務提供主體,鼓勵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探索第三方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進一步探索研究建立用戶參與的分擔共享機制。
二是進一步加大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交易)力度。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同時加大市場化交易力度,彌補發電企業承擔電力輔助服務的成本,體現電力輔助服務本身的價值,充分調動發電企業提供電力輔助服務的積極性。部分地區對于調頻、調峰、備用等服務補償(市場交易)力度較小,不能覆蓋電力輔助服務提供成本和合理收益的,要盡快完善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相關內容,鼓勵調頻和調峰服務按效果補償,進一步加大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交易力度。
三是進一步推動補償機制向市場競爭機制轉型升級。除已啟動的14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目前,國家能源局有關派出機構正在探索研究華中、青海、上海、安徽、四川、江西、湖南、廣西等地區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同時鼓勵其他地區遵循中發〔2015〕9號文精神,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選擇,穩妥有序地探索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