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電力體制改革步入全面加速、縱深推進、落地見效階段。
其中,電力市場建設加快進程,要求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省份在2019年6月前實現模擬試運行;增量配電改革推進力度持續加大,試點項目將加快落地實施。這兩方面預期將成為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著力點。
電力現貨市場:全面加速
2018年,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取得顯著進展,發用電計劃放開比例提升,市場化交易規模進一步擴大,國家電網經營區域內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1.66萬億千瓦時,占售電量的39%。省間市場交易規模不斷上升,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水平顯著提高。第一批現貨市場試點逐步啟動試運行,對交易機制和市場規則進行了有益探索。
目前,山西、甘肅、廣東電力現貨市場已啟動試運行,山東、浙江、福建、四川、蒙西等5家試點單位已完成現貨市場建設方案編制。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省份將于2019年上半年全面進入試運行。
2019年,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將加速推進、全面推開,有許多亮點值得期待,同時也需要逐步健全完善六大關鍵機制,從技術和業務能力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保障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
隨著現貨試點的全面推廣,我國將逐步形成包含電力現貨與中長期交易的完整市場體系,帶來進一步發現電力商品價值、優化能源資源配置、促進新能源消納等多方面改革成效。一是提供合理的價格信號。電力現貨市場能夠為電力短期供需平衡提供市場化手段,通過短期電力供需匹配,形成分時價格信號,準確反映電能的時空價值。二是提升資源優化配置效率。電力現貨市場是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根據價格信號,不斷調整市場中電力資源的數量和范圍,實現最優配置。三是促進新能源消納。現貨市場能充分適應新能源發電的不確定性特點,發揮新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同時常規發電機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信號進行主動調峰,三者結合可以有效促進新能源的消納。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過程中,參與主體將逐漸增多,市場的活躍度和市場配置資源能力也將進一步加強。一方面,隨著發用電計劃的逐步放開,將有更多的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配售電企業、用戶等市場主體進入到市場中;另一方面,隨著新技術的進步和新業態的出現,分布式電源、儲能提供商、電動汽車、綜合能源服務商等主體也將逐步參與到市場中去。
但同時,由于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相對復雜,市場主體需要在技術條件和業務能力兩方面做好充分準備。技術條件方面,發電企業須進一步提高機組運行效率,通過技術改造,改善機組性能,優化機組運行策略;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應全面提升用戶負荷預測能力和需求側響應能力,支撐用戶側主體精準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獲得收益。業務能力方面,需要加強電力現貨市場領域專業知識儲備與積累,全面提升專業人員的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能力,深入理解電力現貨市場規則,研究制定現貨市場交易策略。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通常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在技術支持系統、市場主體意識培育、市場機制設計等多方面做好充足準備。美國、歐洲、澳大利亞等電力市場雖有相對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但我國能源資源與負荷逆向分布、火電機組占比較高、清潔能源發展迅猛、計劃與市場并存等國情特點,決定了我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不能照搬國際經驗,必須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開展理論與實踐創新。因此在2019年,現貨市場建設的推進需要加快建立六大關鍵機制。
第一,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市場機制。隨著新能源發展,如何采用市場機制實現新能源消納是電力市場建設中面臨的難點和熱點。隨著風電、光伏平價上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可逐步推動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利用新能源邊際成本優勢,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新能源優先消納,通過實時價格信號引導火電為新能源調峰,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
第二,健全完善與現貨市場相適應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采用市場化方式采購輔助服務,有利于合理補償機組提供電力輔助服務的成本,進一步激勵機組為系統運行提供輔助服務,促進新能源消納和保障電力電量平衡。考慮到現貨市場體系的完整性,在進行現貨電能量市場設計時,應對輔助服務市場的開展方式予以考慮,在初期可根據市場建設進展和系統運行需要開展獨立的輔助服務市場,待現貨電能量市場運行穩健后,逐步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與電能量的聯合優化出清,提高市場出清效率,優化系統運行。
第三,建立市場風險防范機制。現貨市場臨近實時運行,需要做好市場風險的防控,針對市場供需緊張、市場力濫用、價格波動、合同違約等各類風險提出應對措施。初期,可通過設置價格上下限的方式保證現貨市場價格波動處于可承受的范圍。隨著市場發展成熟,逐步引入寡頭測試等市場力影響測試,有效防范市場力。同時,探索建立電力金融交易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規避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工具。
第四,建立健全市場信息披露機制。按照公正性、透明性、選擇性、時效性等原則,根據不同的時間要求和公開范圍進行電力現貨市場信息披露,包括交易規則、交易公告、通道可用容量、相關市場成交信息等,引導市場主體主動、有效參與市場,體現市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第五,建立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切實加強電力市場領域科學監管,完善市場監管組織體系,創新市場監管措施和手段,對電力現貨市場主體行使市場力、操縱市場、違反市場規則等情況實施監管,維護良好的電力現貨市場秩序和市場的公正性。
第六,建立市場運營評估機制。隨著第一批現貨市場試點陸續進入試運行階段,亟需建立現貨市場運營評估機制,從市場運行效率、市場活躍度、社會福利增加、清潔能源消納等多個角度對電力現貨市場運作情況進行全方位評估,及時總結試點經驗,不斷完善電力現貨市場規則。
增量配電試點:深度與力度加大
增量配電改革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一直吸引著社會各界的關注。截至2019年1月,全國共批復三批次試點項目320個,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2019年,增量配電改革將進入加速落地階段。
截至2018年10月,第一批106個試點項目中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試點項目20個、已開工建設的試點項目18個,第二批、第三批試點工作正在持續推進。根據國家要求,第一批試點項目將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增量配電改革將進入加速落地階段。近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已啟動第四批試點項目申報工作。
分析《關于請報送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可以看出第四批增量配電試點的三個新特點。首先,試點范圍將進一步擴大。《通知》提出鼓勵條件較好的地區將試點項目覆蓋范圍延伸到縣一級,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推進深度和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第二,試點申報條件更加明確。《通知》提出要精心選擇試點項目,申報的項目應達到一定的面積和投資規模。在申報時需要提供“配電區域劃分的意見”和“配電價格核定的意見”,將有助于減少利益相關方可能出現的爭議,提高試點推進效率。
第三,試點項目申報機制更加完善。《通知》提出組織第三方評估,篩選優質項目,淘汰劣質項目,提高項目的落地成功率。對于投資者來說,試點申報質量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投資風險,保障投資收益,提升參與積極性。
2019年,配售電公司將進入實質運營階段,因此可以期待更多新模式、新業務涌現。
當前,大多數試點項目尚未進入實質性運營階段,配售電公司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正在逐步探索過程中,圍繞競爭性業務將有更多的拓展空間。市場化售電方面,根據對客戶負荷規模的預測,結合對供需形勢、價格趨勢的研判,做出購電決策。綜合考慮用戶屬性特征、用電行為特點、價格彈性、穩定性合理設定售電套餐方案。綜合能源服務方面,圍繞用戶需求提供靈活、多樣、及時的供能服務,如統一負責工業園區范圍內的供熱、供水、燃氣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將進一步拓寬業務范圍,延長價值鏈,提高經營利潤。
另外,增量配電政策體系將在2019年進一步完善,這將有效助力增量配電試點項目落地。
2019年1月7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增量和存量的范圍,在增量配電網規劃、投資建設和運營等方面提出要求,完善了增量配電改革政策體系,有助于推動試點項目的落地見效和配售電公司的規范運營。
但同時,增量配電試點項目加速落地還需更多的制度保障。首先是加強統一規劃,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提升試點項目實施運作水平和成功率;其次是加快制定增量配電網規劃、并網、調度運行、價格核定等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第三是規范增量配電網技術標準,保證電網安全和質量;第四是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保障試點工作有序規范開展。
其中,電力市場建設加快進程,要求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省份在2019年6月前實現模擬試運行;增量配電改革推進力度持續加大,試點項目將加快落地實施。這兩方面預期將成為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著力點。
電力現貨市場:全面加速
2018年,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取得顯著進展,發用電計劃放開比例提升,市場化交易規模進一步擴大,國家電網經營區域內市場化交易電量達到1.66萬億千瓦時,占售電量的39%。省間市場交易規模不斷上升,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水平顯著提高。第一批現貨市場試點逐步啟動試運行,對交易機制和市場規則進行了有益探索。
目前,山西、甘肅、廣東電力現貨市場已啟動試運行,山東、浙江、福建、四川、蒙西等5家試點單位已完成現貨市場建設方案編制。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省份將于2019年上半年全面進入試運行。
2019年,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將加速推進、全面推開,有許多亮點值得期待,同時也需要逐步健全完善六大關鍵機制,從技術和業務能力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保障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
隨著現貨試點的全面推廣,我國將逐步形成包含電力現貨與中長期交易的完整市場體系,帶來進一步發現電力商品價值、優化能源資源配置、促進新能源消納等多方面改革成效。一是提供合理的價格信號。電力現貨市場能夠為電力短期供需平衡提供市場化手段,通過短期電力供需匹配,形成分時價格信號,準確反映電能的時空價值。二是提升資源優化配置效率。電力現貨市場是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根據價格信號,不斷調整市場中電力資源的數量和范圍,實現最優配置。三是促進新能源消納。現貨市場能充分適應新能源發電的不確定性特點,發揮新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同時常規發電機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信號進行主動調峰,三者結合可以有效促進新能源的消納。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過程中,參與主體將逐漸增多,市場的活躍度和市場配置資源能力也將進一步加強。一方面,隨著發用電計劃的逐步放開,將有更多的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配售電企業、用戶等市場主體進入到市場中;另一方面,隨著新技術的進步和新業態的出現,分布式電源、儲能提供商、電動汽車、綜合能源服務商等主體也將逐步參與到市場中去。
但同時,由于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相對復雜,市場主體需要在技術條件和業務能力兩方面做好充分準備。技術條件方面,發電企業須進一步提高機組運行效率,通過技術改造,改善機組性能,優化機組運行策略;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應全面提升用戶負荷預測能力和需求側響應能力,支撐用戶側主體精準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獲得收益。業務能力方面,需要加強電力現貨市場領域專業知識儲備與積累,全面提升專業人員的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能力,深入理解電力現貨市場規則,研究制定現貨市場交易策略。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通常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在技術支持系統、市場主體意識培育、市場機制設計等多方面做好充足準備。美國、歐洲、澳大利亞等電力市場雖有相對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但我國能源資源與負荷逆向分布、火電機組占比較高、清潔能源發展迅猛、計劃與市場并存等國情特點,決定了我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不能照搬國際經驗,必須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開展理論與實踐創新。因此在2019年,現貨市場建設的推進需要加快建立六大關鍵機制。
第一,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的市場機制。隨著新能源發展,如何采用市場機制實現新能源消納是電力市場建設中面臨的難點和熱點。隨著風電、光伏平價上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可逐步推動新能源參與現貨市場,利用新能源邊際成本優勢,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新能源優先消納,通過實時價格信號引導火電為新能源調峰,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
第二,健全完善與現貨市場相適應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采用市場化方式采購輔助服務,有利于合理補償機組提供電力輔助服務的成本,進一步激勵機組為系統運行提供輔助服務,促進新能源消納和保障電力電量平衡。考慮到現貨市場體系的完整性,在進行現貨電能量市場設計時,應對輔助服務市場的開展方式予以考慮,在初期可根據市場建設進展和系統運行需要開展獨立的輔助服務市場,待現貨電能量市場運行穩健后,逐步實現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與電能量的聯合優化出清,提高市場出清效率,優化系統運行。
第三,建立市場風險防范機制。現貨市場臨近實時運行,需要做好市場風險的防控,針對市場供需緊張、市場力濫用、價格波動、合同違約等各類風險提出應對措施。初期,可通過設置價格上下限的方式保證現貨市場價格波動處于可承受的范圍。隨著市場發展成熟,逐步引入寡頭測試等市場力影響測試,有效防范市場力。同時,探索建立電力金融交易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規避現貨市場價格風險的工具。
第四,建立健全市場信息披露機制。按照公正性、透明性、選擇性、時效性等原則,根據不同的時間要求和公開范圍進行電力現貨市場信息披露,包括交易規則、交易公告、通道可用容量、相關市場成交信息等,引導市場主體主動、有效參與市場,體現市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第五,建立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切實加強電力市場領域科學監管,完善市場監管組織體系,創新市場監管措施和手段,對電力現貨市場主體行使市場力、操縱市場、違反市場規則等情況實施監管,維護良好的電力現貨市場秩序和市場的公正性。
第六,建立市場運營評估機制。隨著第一批現貨市場試點陸續進入試運行階段,亟需建立現貨市場運營評估機制,從市場運行效率、市場活躍度、社會福利增加、清潔能源消納等多個角度對電力現貨市場運作情況進行全方位評估,及時總結試點經驗,不斷完善電力現貨市場規則。
增量配電試點:深度與力度加大
增量配電改革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一直吸引著社會各界的關注。截至2019年1月,全國共批復三批次試點項目320個,基本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2019年,增量配電改革將進入加速落地階段。
截至2018年10月,第一批106個試點項目中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試點項目20個、已開工建設的試點項目18個,第二批、第三批試點工作正在持續推進。根據國家要求,第一批試點項目將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增量配電改革將進入加速落地階段。近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已啟動第四批試點項目申報工作。
分析《關于請報送第四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可以看出第四批增量配電試點的三個新特點。首先,試點范圍將進一步擴大。《通知》提出鼓勵條件較好的地區將試點項目覆蓋范圍延伸到縣一級,增量配電改革試點的推進深度和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第二,試點申報條件更加明確。《通知》提出要精心選擇試點項目,申報的項目應達到一定的面積和投資規模。在申報時需要提供“配電區域劃分的意見”和“配電價格核定的意見”,將有助于減少利益相關方可能出現的爭議,提高試點推進效率。
第三,試點項目申報機制更加完善。《通知》提出組織第三方評估,篩選優質項目,淘汰劣質項目,提高項目的落地成功率。對于投資者來說,試點申報質量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投資風險,保障投資收益,提升參與積極性。
2019年,配售電公司將進入實質運營階段,因此可以期待更多新模式、新業務涌現。
當前,大多數試點項目尚未進入實質性運營階段,配售電公司的運營模式和商業模式正在逐步探索過程中,圍繞競爭性業務將有更多的拓展空間。市場化售電方面,根據對客戶負荷規模的預測,結合對供需形勢、價格趨勢的研判,做出購電決策。綜合考慮用戶屬性特征、用電行為特點、價格彈性、穩定性合理設定售電套餐方案。綜合能源服務方面,圍繞用戶需求提供靈活、多樣、及時的供能服務,如統一負責工業園區范圍內的供熱、供水、燃氣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將進一步拓寬業務范圍,延長價值鏈,提高經營利潤。
另外,增量配電政策體系將在2019年進一步完善,這將有效助力增量配電試點項目落地。
2019年1月7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增量和存量的范圍,在增量配電網規劃、投資建設和運營等方面提出要求,完善了增量配電改革政策體系,有助于推動試點項目的落地見效和配售電公司的規范運營。
但同時,增量配電試點項目加速落地還需更多的制度保障。首先是加強統一規劃,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提升試點項目實施運作水平和成功率;其次是加快制定增量配電網規劃、并網、調度運行、價格核定等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第三是規范增量配電網技術標準,保證電網安全和質量;第四是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保障試點工作有序規范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