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北某省匯總了各家報上來的超過12GW平價光伏項目,其中北部的兩個城市就報了超過70%的項目量。據悉,該省已經將不超過2GW的第一批項目上報到了國家發改委等主管部門審核。
同樣就在近期,某自媒體發文炮轟2019年光伏產業管理新政,認為這一政策是對平價上網政策的“打臉”,認為“如此一來,光伏投資企業根本沒有做平價光伏項目的動力!光伏平價上網的政策也就大打折扣!”從實際操作來看,包括部分媒體及光伏同仁,并沒有很好的理解光伏平價上網示范項目與補貼裝機規模競價同時推動中國光伏產業發展的邏輯。
當然,具備平價條件的項目,參與補貼申報也無可厚非——哪怕能拿到1-2分錢的補貼金額,對于項目的推進速度和新技術應用都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但如果獲批平價示范項目的電站,理論上是無法再參與2019年的補貼申報。正如文章開頭所提及的中部某省,有超過10GW的項目并未獲批平價示范項目,那這些項目是可以參與到2019年的全國補貼規模競價中,當然,也要先通過省里的競爭。
光伏們認為,在補貼總金額限定的情況下,光伏電站通過競價配置指標是大勢所趨,在這一大背景下,平價上網政策作為補貼退坡的過渡性政策也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根據《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在其項目經營期內有關支持政策保持不變”,實際上意味著平價項目是為2020年之后的市場準備的,如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2019—2020年期間建成,對中國光伏市場規模是一個有效的補充。
眾所周知,補貼退坡已成必然,平價上網才是光伏發電的最終目標。但作為主管部門,行業政策的發布既需要未雨綢繆符合未來的目標要求,同時需要一定的持續性使得行業平穩過渡。《通知》作為從補貼到無補貼政策的一種過渡性政策,當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其次,《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出,風電將在2020年實現與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目標,《通知》在2020年到期后,陸上風電將進入全面平價階段,那么光伏發電的全面平價也為之不遠了。國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認為,從平價試點到擴大范圍到全面推進去補貼的機制設置,一方面給予產業合適的市場規模,另一方面也對產業提出技術進步、產業升級、降本增效的目標和要求。
另外,平價項目并不是單純的等待產品降價就可以實施的,《通知》中給予平價項目投資環境、電量收購、綠證交易、市場化交易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一方面旨在推動產業提質增效,另一方面也從多維度為未來風光平價積累更具可操作性的實際經驗,為補貼政策的退出打下基礎,同時也推動電網升級以為未來風光全面平價提供持續增長的消納空間。
最后,從目前光伏電站的投資分析,太陽能資源良好、接網和消納條件好的地區,部分集中式光伏電站已經可以實現與燃煤標桿電價平價;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的平價項目也在2018年下半年陸續出現。這說明,光伏行業已經開始具備平價試點的條件。
所以用具備平價上網能力的項目來競爭2019年指標,的確是一個增加當下盈利的方式,但真正具備長遠戰略眼光的投資企業應該主動儲備平價上網,2020年之后擁有大規模的平價項目才可能成為市場的主角。
干完2019年,2020年以后歇業還是從現在開始儲備平價項目,籌劃好補貼退出之后的市場?對政策的不同理解,大概就是短視與遠見最大的區別。
或者說,當下,平價上網項目可以不做,但相應的政策卻需要出臺,這預示著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是一種引導性的管理方法。
如果第三批領跑基地獎勵規模的競價,實現了平價上網,能說是對平價示范項目和規模競價的“打臉”嗎?相信更多業內人士會從中看到領跑者計劃對行業的推動作用,以及在去補貼過程中與平價項目的平穩過渡與銜接。
同樣就在近期,某自媒體發文炮轟2019年光伏產業管理新政,認為這一政策是對平價上網政策的“打臉”,認為“如此一來,光伏投資企業根本沒有做平價光伏項目的動力!光伏平價上網的政策也就大打折扣!”從實際操作來看,包括部分媒體及光伏同仁,并沒有很好的理解光伏平價上網示范項目與補貼裝機規模競價同時推動中國光伏產業發展的邏輯。
當然,具備平價條件的項目,參與補貼申報也無可厚非——哪怕能拿到1-2分錢的補貼金額,對于項目的推進速度和新技術應用都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但如果獲批平價示范項目的電站,理論上是無法再參與2019年的補貼申報。正如文章開頭所提及的中部某省,有超過10GW的項目并未獲批平價示范項目,那這些項目是可以參與到2019年的全國補貼規模競價中,當然,也要先通過省里的競爭。
光伏們認為,在補貼總金額限定的情況下,光伏電站通過競價配置指標是大勢所趨,在這一大背景下,平價上網政策作為補貼退坡的過渡性政策也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根據《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準(備案)并開工建設的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和低價上網項目,在其項目經營期內有關支持政策保持不變”,實際上意味著平價項目是為2020年之后的市場準備的,如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在2019—2020年期間建成,對中國光伏市場規模是一個有效的補充。
眾所周知,補貼退坡已成必然,平價上網才是光伏發電的最終目標。但作為主管部門,行業政策的發布既需要未雨綢繆符合未來的目標要求,同時需要一定的持續性使得行業平穩過渡。《通知》作為從補貼到無補貼政策的一種過渡性政策,當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其次,《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出,風電將在2020年實現與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目標,《通知》在2020年到期后,陸上風電將進入全面平價階段,那么光伏發電的全面平價也為之不遠了。國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認為,從平價試點到擴大范圍到全面推進去補貼的機制設置,一方面給予產業合適的市場規模,另一方面也對產業提出技術進步、產業升級、降本增效的目標和要求。
另外,平價項目并不是單純的等待產品降價就可以實施的,《通知》中給予平價項目投資環境、電量收購、綠證交易、市場化交易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一方面旨在推動產業提質增效,另一方面也從多維度為未來風光平價積累更具可操作性的實際經驗,為補貼政策的退出打下基礎,同時也推動電網升級以為未來風光全面平價提供持續增長的消納空間。
最后,從目前光伏電站的投資分析,太陽能資源良好、接網和消納條件好的地區,部分集中式光伏電站已經可以實現與燃煤標桿電價平價;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的平價項目也在2018年下半年陸續出現。這說明,光伏行業已經開始具備平價試點的條件。
所以用具備平價上網能力的項目來競爭2019年指標,的確是一個增加當下盈利的方式,但真正具備長遠戰略眼光的投資企業應該主動儲備平價上網,2020年之后擁有大規模的平價項目才可能成為市場的主角。
干完2019年,2020年以后歇業還是從現在開始儲備平價項目,籌劃好補貼退出之后的市場?對政策的不同理解,大概就是短視與遠見最大的區別。
或者說,當下,平價上網項目可以不做,但相應的政策卻需要出臺,這預示著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是一種引導性的管理方法。
如果第三批領跑基地獎勵規模的競價,實現了平價上網,能說是對平價示范項目和規模競價的“打臉”嗎?相信更多業內人士會從中看到領跑者計劃對行業的推動作用,以及在去補貼過程中與平價項目的平穩過渡與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