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根據對韓華的訴訟和所聲稱的專利的初步分析,公司認為這些訴訟缺乏技術或法律依據。因此,晶科能源反對韓華的指控。
昨日(3月6日),隆基、晶科能源相繼發布了聲明。
隆基針對韓華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媒體報道的聲明中稱,隆基注意到部分媒體報道HANWHA Q CELLS公司向美國ITC發起337調查,以及向美國地區法院起訴控告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犯其美國專利權,但到目前為止隆基尚未接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書,之前也未接收到HANWHA Q CELLS公司的正式商務洽談函。
而晶科能源發布聲明指出,反對韓華Q Cells的相關指控。晶科能源昨日宣布,據媒體報道,韓華Q cells本周在美國ITC,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和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對晶科能源提起訴訟,這些訴訟基于美國和德國市場太陽能的快速增長,而在這些市場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
根據對韓華的訴訟和所聲稱的專利的初步分析,公司認為這些訴訟缺乏技術或法律依據。因此,晶科能源反對韓華的指控。
晶科能源法律顧問和技術顧問正密切合作,將對韓華提出的訴訟進行有力的辯護。公司正在考慮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徑,包括請求韓華涉嫌專利無效。晶科能源有望在法庭上的所有相關事務占據優勢。我們尊重知識產權,并鼓勵行業良性競爭,將采取法律行動捍衛晶科和客戶,以及合作伙伴的利益。
事件起因
據了解,3月6日,韓華對晶科、隆基、REC等競爭對手侵犯了其鈍化技術專利,并已對此提起訴訟。對此,當天晚上,晶科、隆基發表了聲明。其中,隆基表示,根據媒體信息初步分析顯示,HANWHA Q CELLS訴訟使用的專利是通過從其他研究機構經多次轉移購買所得,只擁有部分專利權的與其他公司共有的專利。同時,該專利族至少已經在歐洲被其他人發起專利無效,專利權穩定性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從技術上看,目前隆基產品與涉案專利采用的技術方法并不一致(專利采用的是ALD技術,隆基采用的PECVD技術)。
附隆基、晶科聲明:
昨日(3月6日),隆基、晶科能源相繼發布了聲明。
隆基針對韓華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媒體報道的聲明中稱,隆基注意到部分媒體報道HANWHA Q CELLS公司向美國ITC發起337調查,以及向美國地區法院起訴控告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犯其美國專利權,但到目前為止隆基尚未接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書,之前也未接收到HANWHA Q CELLS公司的正式商務洽談函。
而晶科能源發布聲明指出,反對韓華Q Cells的相關指控。晶科能源昨日宣布,據媒體報道,韓華Q cells本周在美國ITC,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和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對晶科能源提起訴訟,這些訴訟基于美國和德國市場太陽能的快速增長,而在這些市場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
根據對韓華的訴訟和所聲稱的專利的初步分析,公司認為這些訴訟缺乏技術或法律依據。因此,晶科能源反對韓華的指控。
晶科能源法律顧問和技術顧問正密切合作,將對韓華提出的訴訟進行有力的辯護。公司正在考慮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徑,包括請求韓華涉嫌專利無效。晶科能源有望在法庭上的所有相關事務占據優勢。我們尊重知識產權,并鼓勵行業良性競爭,將采取法律行動捍衛晶科和客戶,以及合作伙伴的利益。
事件起因
據了解,3月6日,韓華對晶科、隆基、REC等競爭對手侵犯了其鈍化技術專利,并已對此提起訴訟。對此,當天晚上,晶科、隆基發表了聲明。其中,隆基表示,根據媒體信息初步分析顯示,HANWHA Q CELLS訴訟使用的專利是通過從其他研究機構經多次轉移購買所得,只擁有部分專利權的與其他公司共有的專利。同時,該專利族至少已經在歐洲被其他人發起專利無效,專利權穩定性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從技術上看,目前隆基產品與涉案專利采用的技術方法并不一致(專利采用的是ALD技術,隆基采用的PECVD技術)。
附隆基、晶科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