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直翹首以盼的2019光伏新政在日前又有新消息了!
據獲悉,3月19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就2019年光伏政策再次召開會議征求企業意見。不過,有消息透露,因此次電價方案與2月18日時的征求意見稿有一定變化,且參會企業對新方案有較多的意見,所以,正式的新政出臺或許還要“推一推”,補貼形勢或許發生變化。
此前,關于2019年光伏補貼政策早已召開了多次相關座談會,也透露出了多個信號。
2019年1月18日下午,發改委價格司就2019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草案)召開座談會,十幾家光伏企業代表參與討論。此次會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三類資源區集中式電站招標上限電價分別為0.4元/kWh、0.45元/kWh、0.55元/kWh;
2、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工商業分布式電價為0.1-0.12元/kWh(具體標準另定);
3、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全電量補貼0.15-0.18元/kWh。
4、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電站的招標上限電價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0.02元/kWh
5、地面電站需要在招標中標后第四個季度(含中標所在季度)建成并網,超過規定期限則按投運時招標上限價格執行。
2019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再次召集了十幾家光伏企業代表就電價政策草案聽取意見。此次會議的結果主要有以下幾點:
1、戶用分布式光伏補貼電價傾向0.18元/千瓦時;
2、工商業分布式項目補貼電價傾向0.1元/千瓦時(根據并網時間計算),從第二季度開始,每個季度降0.01元/千瓦時;
3、三類資源區地面光伏電站的招標上限電價分別為0.4、0.45、0.55元/千瓦時;地面電站招標上限電價按照季度退坡,但是退坡的幅度更小,每季退0.01元,且自政策發出后的第二個季度開始執行。
繼這兩次座談會之后,從2019年2月18日起,國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補貼政策方案召開多次座談會,在2月18日下午召開的首次座談會上,國家能源局組織了20家企業討論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這次會議透露出:今年我國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將有重大機制創新:
1、“量入為出”,以補貼額定裝機量。
2、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不需要補貼項目由各省按平價低價項目政策組織實施。將需要補貼項目劃為5類:
·扶貧項目;
·戶用光伏;
·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
·領跑者、特高壓通道配套等專項項目。
3、首次將戶用光伏單列并給予單獨規模,實施固定補貼。
4、解決去年戶用光伏531政策的遺留問題。
5、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全部采用競價的方式獲取補貼指標。
6、招標由各省組織申報,但由國家統一排序,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一次。
7、項目競價是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則可以延后兩個季度,同時電價按相關規定退坡,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2019年2月19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組織了15家企業討論光伏項目的定價方案。
2019年2月19日下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業內專家、行業協會、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新聞媒體再次就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進行討論。
據獲悉,3月19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就2019年光伏政策再次召開會議征求企業意見。不過,有消息透露,因此次電價方案與2月18日時的征求意見稿有一定變化,且參會企業對新方案有較多的意見,所以,正式的新政出臺或許還要“推一推”,補貼形勢或許發生變化。
此前,關于2019年光伏補貼政策早已召開了多次相關座談會,也透露出了多個信號。
2019年1月18日下午,發改委價格司就2019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草案)召開座談會,十幾家光伏企業代表參與討論。此次會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三類資源區集中式電站招標上限電價分別為0.4元/kWh、0.45元/kWh、0.55元/kWh;
2、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工商業分布式電價為0.1-0.12元/kWh(具體標準另定);
3、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全電量補貼0.15-0.18元/kWh。
4、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電站的招標上限電價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0.02元/kWh
5、地面電站需要在招標中標后第四個季度(含中標所在季度)建成并網,超過規定期限則按投運時招標上限價格執行。
2019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再次召集了十幾家光伏企業代表就電價政策草案聽取意見。此次會議的結果主要有以下幾點:
1、戶用分布式光伏補貼電價傾向0.18元/千瓦時;
2、工商業分布式項目補貼電價傾向0.1元/千瓦時(根據并網時間計算),從第二季度開始,每個季度降0.01元/千瓦時;
3、三類資源區地面光伏電站的招標上限電價分別為0.4、0.45、0.55元/千瓦時;地面電站招標上限電價按照季度退坡,但是退坡的幅度更小,每季退0.01元,且自政策發出后的第二個季度開始執行。
繼這兩次座談會之后,從2019年2月18日起,國家能源局就2019年光伏補貼政策方案召開多次座談會,在2月18日下午召開的首次座談會上,國家能源局組織了20家企業討論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這次會議透露出:今年我國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將有重大機制創新:
1、“量入為出”,以補貼額定裝機量。
2、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不需要補貼項目由各省按平價低價項目政策組織實施。將需要補貼項目劃為5類:
·扶貧項目;
·戶用光伏;
·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
·領跑者、特高壓通道配套等專項項目。
3、首次將戶用光伏單列并給予單獨規模,實施固定補貼。
4、解決去年戶用光伏531政策的遺留問題。
5、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全部采用競價的方式獲取補貼指標。
6、招標由各省組織申報,但由國家統一排序,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一次。
7、項目競價是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則可以延后兩個季度,同時電價按相關規定退坡,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2019年2月19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組織了15家企業討論光伏項目的定價方案。
2019年2月19日下午,國家能源局組織了業內專家、行業協會、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新聞媒體再次就光伏項目的管理辦法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