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蘇省“3.21”化工廠發生之后,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征求《江蘇省化工行業整治提升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意見的緊急通知。對未來五年之內,江蘇省化工企業、化工園區的改造升級及退出做出了明確指示。
該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江蘇省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減少到2000家,到2022年,全省化工生產企業數量不超過1000家;
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化工園區外的34家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凡和所在園區無產業鏈關聯、安全環保隱患大的企業2020年底前退出;
城鎮人口密集區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89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019年底前退出30家;
對已確定就地改造的企業,重新評估提出新的處置意見,2020年底前原則上全部退出;
加大2339家園區外企業整治、壓減、轉移、轉型。2020年底前,高安全風險、安全環保管理水平差、技術水平低的企業加大力度關閉退出;
對1660家規模以下企業進一步排查摸底,評估安全環保風險,不達標的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
該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江蘇省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減少到2000家,到2022年,全省化工生產企業數量不超過1000家;
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化工園區外的34家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凡和所在園區無產業鏈關聯、安全環保隱患大的企業2020年底前退出;
城鎮人口密集區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89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019年底前退出30家;
對已確定就地改造的企業,重新評估提出新的處置意見,2020年底前原則上全部退出;
加大2339家園區外企業整治、壓減、轉移、轉型。2020年底前,高安全風險、安全環保管理水平差、技術水平低的企業加大力度關閉退出;
對1660家規模以下企業進一步排查摸底,評估安全環保風險,不達標的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
從園區區域、產業層次、用地面積、規劃許可、安全監管、環境治理等方面對全省50個化工園區開展全面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壓減至20個左右;被取消化工園區定位的區域,嚴禁再新建化工項目,要嚴格管理、堅決關閉高燃、易燃易爆、安全環保不達標的化工企業,逐步關閉或搬遷其它化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