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漢能薄膜發電昨日發布的2018年度報告顯示,集團2018年本財年全面收益總額為46.61億元(港幣,下同),上年同期為6.76億元;年度溢利為51.93億元,上年同期為2.61億元。
報告指出,2019年,在產業鏈上游,集團將持續投入進行薄膜太陽能技術的研發,保持、刷新薄膜太陽能技術轉換效率世界紀錄;加快推進薄膜太陽能裝備產線尤其是核心設備的研發和國產化,使集團各技術路線的裝備產線國產化率盡快達到100%;并通過與全球各地的移動能源智能制造產業基地合作,持續推進薄膜太陽能技術的產業化、市場化。
不過,漢能薄膜發電的獨立核數師對該報告作出了保留意見。安永在獨立核數師報告書中表示:“2018年12月31日,貴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合約客戶總額包括應收一位第三方客戶的款項,分別約為10.85億港元(2017年:約18.17億港元)及約12.19億港元(2017年:8.65億港元)。我們未能取得關于貴集團應收前述第三方客戶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合約客戶總額23.03億港元的可回收性的充分適當的審核證據。因此,我們無法判斷是否需要對該等款項計提準備。任何對上述結余可回收性計提的準備將會減少貴集團于2018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同時減少貴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凈溢利。”
報告指出,2019年,在產業鏈上游,集團將持續投入進行薄膜太陽能技術的研發,保持、刷新薄膜太陽能技術轉換效率世界紀錄;加快推進薄膜太陽能裝備產線尤其是核心設備的研發和國產化,使集團各技術路線的裝備產線國產化率盡快達到100%;并通過與全球各地的移動能源智能制造產業基地合作,持續推進薄膜太陽能技術的產業化、市場化。
不過,漢能薄膜發電的獨立核數師對該報告作出了保留意見。安永在獨立核數師報告書中表示:“2018年12月31日,貴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合約客戶總額包括應收一位第三方客戶的款項,分別約為10.85億港元(2017年:約18.17億港元)及約12.19億港元(2017年:8.65億港元)。我們未能取得關于貴集團應收前述第三方客戶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合約客戶總額23.03億港元的可回收性的充分適當的審核證據。因此,我們無法判斷是否需要對該等款項計提準備。任何對上述結余可回收性計提的準備將會減少貴集團于2018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同時減少貴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凈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