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00451)公告,于2019年5月21日,該公司主要股東保利協鑫(03800)的間接附屬公司協鑫光伏與該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GCL
New Energy, Inc。訂立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協議自2019年5月21日起為期3年。
根據協議內容,GCL New Energy, Inc。將向協鑫光伏提供若干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鑫光伏須支付年費50萬美元。
同時,就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項下持續關聯交易設立新的年度上限,2019年5月21日至12月31日、2020年、2021年、2022年1月1日至5月20日,該公司向GCL
New Energy, Inc。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項下的年度上限分別為30.82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19.18萬美元。
同時,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蘇州協鑫運營亦于過去12個月訂立以下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持續關聯交易:
于2018年9月23日與協鑫集成(002506.SZ)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金寨鑫瑞訂立金寨經營服務協議I,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100萬元;
于2018年9月28日與金寨鑫瑞訂立金寨經營服務協議II,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200萬元;
于2019年5月10日與保利協鑫的間接附屬公司武漢華鑫訂立武漢經營服務協議,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40.5萬元。
New Energy, Inc。訂立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協議自2019年5月21日起為期3年。
根據協議內容,GCL New Energy, Inc。將向協鑫光伏提供若干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鑫光伏須支付年費50萬美元。
同時,就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項下持續關聯交易設立新的年度上限,2019年5月21日至12月31日、2020年、2021年、2022年1月1日至5月20日,該公司向GCL
New Energy, Inc。資產管理及行政服務協議項下的年度上限分別為30.82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19.18萬美元。
同時,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蘇州協鑫運營亦于過去12個月訂立以下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持續關聯交易:
于2018年9月23日與協鑫集成(002506.SZ)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金寨鑫瑞訂立金寨經營服務協議I,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100萬元;
于2018年9月28日與金寨鑫瑞訂立金寨經營服務協議II,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200萬元;
于2019年5月10日與保利協鑫的間接附屬公司武漢華鑫訂立武漢經營服務協議,為期1年,代價為人民幣4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