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貴港市港南區環境保護局對岑西光伏農業大棚電站二期項目下發了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貴港市綠色方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貴港市港南區八塘鎮新安村(七隊升壓站)進行的“岑西光伏農業大棚電站二期項目”工程建設,未獲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批復,擅自開工建設,屬于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
因此,貴港市港南區環境保護局對該公司處以建設項目總投資額(3123960.50元)1.5%的罰款,即人民幣肆萬陸仟捌佰元整(46800.00)。
據了解,貴港市綠色方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貴港市港南區八塘鎮新安村(七隊升壓站)進行的“岑西光伏農業大棚電站二期項目”工程建設,未獲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批復,擅自開工建設,屬于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
因此,貴港市港南區環境保護局對該公司處以建設項目總投資額(3123960.50元)1.5%的罰款,即人民幣肆萬陸仟捌佰元整(4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