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市發改委官網獲悉:近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2019年第三批扶持計劃,包含新能源汽車、先進核能、高效儲能、可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先進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及關鍵設備)、智慧能源(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泛在電力物聯網等智慧能源技術及裝備)、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八個重點支持領域。
據申報要求,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項目符合國家和深圳產業政策、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2019年第三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新能源汽車
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等新能源整車以及電池、電控、電機、充電設備、直流變換器等關鍵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裝備。重點支持電動車用大功率IGBT、碳化硅MOSFET(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應晶體管)的芯片、器件、功率模塊等關鍵零部件和相關核心材料,車載儲氫系統以及氫制備、儲運和加注技術,氫燃料電池電堆制造、系統集成、動力總成、測試診斷等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二)先進核能
核電站及其配套技術及設備。重點支持先進核燃料技術攻關,三代核電裝備集成設計提升,四代堆、小型堆關鍵技術研發,核廢料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工藝研究;核輻射技術研發與產業化。
(三)高效儲能
低成本、長壽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儲能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和回收技術研究,儲能材料與器件測試分析和模擬仿真。重點支持化學儲電的各種新材料制備技術、高溫超導磁儲能技術、儲能系統集成技術、能量管理技術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先進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及關鍵設備。
(五)智慧能源
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泛在電力物聯網等智慧能源技術及裝備。
(六)高效節能
節能鍋爐窯爐、節能型泵及真空設備、節能型氣體壓縮設備、節能風機風扇、高效發電機組、節能電機、節能型變壓器、整流器、電感器和電焊機、余熱余壓余氣利用、高效照明產品及系統、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綠色建筑材料以及能源計量監測控制等技術和裝備。
(七)先進環保
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固廢處理處置、減振降噪、放射性污染防治、環境污染處理、環境監測儀器與應急處理等技術和裝備。
(八)資源循環利用
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建筑廢棄物、道路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汽車零部件及機電產品再制造、資源再生利用、非常規水源利用、生物質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及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綜合利用等技術和裝備。
二、扶持計劃類別及資助標準
(一)市級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計劃
資助資金按經專家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二)產業化事后補助扶持計劃
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20%予以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項目單位逾期未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已立項項目不予資助。
(三)高端論壇和展會扶持計劃
高端論壇項目,按經項目評審報告核定費用的100%給予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展會活動項目,按經項目評審報告核定費用的50%給予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國家/省項目配套扶持計劃
1.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或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2.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或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已獲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資助的,資助額在2000萬元總額中予以扣除。
3.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4.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5.國家級創新載體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與已獲得的市級配套資金總和不超過該專項資助上限。
6.國家產業化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資助資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且市級與國家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7.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且市級與廣東省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已獲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資助的,資助額在1000萬元總額中予以扣除。
8.廣東省產業化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廣東省資助資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且市級與廣東省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三、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綠色低碳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事業單位。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和申報通知的要求,項目計劃或實施方案切實可行,預期效益或績效目標清晰、合理、可考核。項目的財務核算、研發、生產和服務的關鍵環節在深圳本地實施。
(二)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三)項目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政策、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四)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網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2001031000,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五)項目所提交的工業總產值、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相一致。
(六)各類扶持計劃的具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等詳細參見申報指南(附件)。
五、申報時間和咨詢電話
(一)在線申報時間:9月6日—10月11日。
(二)咨詢電話:0755-88101248、88103062。
據申報要求,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項目符合國家和深圳產業政策、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2019年第三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新能源汽車
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等新能源整車以及電池、電控、電機、充電設備、直流變換器等關鍵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裝備。重點支持電動車用大功率IGBT、碳化硅MOSFET(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應晶體管)的芯片、器件、功率模塊等關鍵零部件和相關核心材料,車載儲氫系統以及氫制備、儲運和加注技術,氫燃料電池電堆制造、系統集成、動力總成、測試診斷等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
(二)先進核能
核電站及其配套技術及設備。重點支持先進核燃料技術攻關,三代核電裝備集成設計提升,四代堆、小型堆關鍵技術研發,核廢料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工藝研究;核輻射技術研發與產業化。
(三)高效儲能
低成本、長壽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儲能關鍵材料、單元、模塊、系統和回收技術研究,儲能材料與器件測試分析和模擬仿真。重點支持化學儲電的各種新材料制備技術、高溫超導磁儲能技術、儲能系統集成技術、能量管理技術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先進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及關鍵設備。
(五)智慧能源
智能電網、能源互聯網、泛在電力物聯網等智慧能源技術及裝備。
(六)高效節能
節能鍋爐窯爐、節能型泵及真空設備、節能型氣體壓縮設備、節能風機風扇、高效發電機組、節能電機、節能型變壓器、整流器、電感器和電焊機、余熱余壓余氣利用、高效照明產品及系統、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綠色建筑材料以及能源計量監測控制等技術和裝備。
(七)先進環保
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固廢處理處置、減振降噪、放射性污染防治、環境污染處理、環境監測儀器與應急處理等技術和裝備。
(八)資源循環利用
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建筑廢棄物、道路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汽車零部件及機電產品再制造、資源再生利用、非常規水源利用、生物質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及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綜合利用等技術和裝備。
二、扶持計劃類別及資助標準
(一)市級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計劃
資助資金按經專家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資金須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投資和研發費用,其中用于建設投資的比例不低于資助金額的50%,研發費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務費支出。
(二)產業化事后補助扶持計劃
項目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待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經專項審計核定項目總投資的20%予以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項目單位逾期未申請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已立項項目不予資助。
(三)高端論壇和展會扶持計劃
高端論壇項目,按經項目評審報告核定費用的100%給予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展會活動項目,按經項目評審報告核定費用的50%給予事后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四)國家/省項目配套扶持計劃
1.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或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2.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批復或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已獲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資助的,資助額在2000萬元總額中予以扣除。
3.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累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4.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5.國家級創新載體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資助資金按經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與已獲得的市級配套資金總和不超過該專項資助上限。
6.國家產業化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國家發展改革部門資助資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且市級與國家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7.廣東省工程研究中心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且市級與廣東省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已獲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資助的,資助額在1000萬元總額中予以扣除。
8.廣東省產業化配套項目
資助資金按照廣東省資助資金的10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且市級與廣東省資助資金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三、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綠色低碳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事業單位。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領域和申報通知的要求,項目計劃或實施方案切實可行,預期效益或績效目標清晰、合理、可考核。項目的財務核算、研發、生產和服務的關鍵環節在深圳本地實施。
(二)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
(三)項目符合國家和我市產業政策、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取得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且時限未超過2年,已根據需要取得環評文件,落實項目建設場地。項目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四)申報單位應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網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2001031000,無需提交紙質版申報材料。
(五)項目所提交的工業總產值、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相一致。
(六)各類扶持計劃的具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求等詳細參見申報指南(附件)。
五、申報時間和咨詢電話
(一)在線申報時間:9月6日—10月11日。
(二)咨詢電話:0755-88101248、8810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