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將是光伏行業發展歷史上承前啟后的一年,2021年光伏行業將全面進入平價時代,不再需要國家的補貼,因此光伏相關的政策也將發生巨大的變化。根據相關渠道的公開信息,整理了2020年光伏政策的一些變化,僅供光伏人參考。
一、改革現行光伏補助目錄管理方式
從2020年開始國家將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也就是不再組織申報第八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填報電價附加申請信息,并由電網企業根據財政部、能源局等部門確定的原則,依照項目類型、并網時間、技術水平等條件,確定符合電價附加的項目名單和補助資金撥付順序。
具體的目標是改革補貼辦法,簡化撥付流程。
1、“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將變成“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能源管理部門的相關審核的職能下放給電網公司。
2、進入補貼項目清單需要符合幾個條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范圍(有指標)、上網電價獲物價部門批復、并網時間符合要求、相關手續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臺審核通過,以上幾個硬件條件缺一不可。
3、在新的管理辦法中,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以及自愿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等項目可優先撥付資金。
4、已經進入第一至第七批目錄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直接列入電網企業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
二、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無論從可再生能源發展階段的國際對比看,還是就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方向而言,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既是未來趨勢,也是漸進的過程。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商業模式將開展示范,為破解分布式光伏發電用戶不穩定的難題打開新的突破口。
三、“綠證”交易
2020年全面推進綠色證書交易,可能將燃煤發電優先權、煤炭進口配額、新建高能耗項目核準、政府綠色采購等與綠證掛鉤,綠證交易收入替代中央財政補貼;
相關部門將研究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與“綠證”交易來降低補貼的需求。
四、降低和取消新建光伏項目的補貼標準
1、關于戶用光伏電站
對于戶用光伏電站,在2020年國家大概率仍然會給予一定的補貼,但是補貼的標準必然降低,補貼標準將由2019年0.18元/度降為0.1元/度左右,在2021年將全面去補貼。
2、關于光伏扶貧
根據2018年6月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2020年將無貧困地區,再有光伏扶貧就是政治不合格了,因此光伏扶貧將在2019年完成歷史使命,退出歷史舞臺。
3、關于地面電站及工商業電站
地面電站及工商業電站可能仍然還有最后一輪競價的機會,競價的上限大概率會從2019年的0.1元/度下調一半左右,象征意義將大于實質意義。
2020年究竟是否還進行全國競價,目前相關部門仍在討論中。
五、大力推動平價光伏項目的建設
目前已經公布了第一批共計2076萬千瓦平價上網項目名單,但是項目建設進度比較緩慢,2020年相關部門將繼續大力推進平價上網項目的建設,極有可能在第一季度即發布2020年第一批平價項目名單,各位光伏人要做好平價上網項目的儲備工作。
本文主要信息來源《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9258號建議的答復》、《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與自愿綠證認購政策研究及技術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文件》、《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本文僅供光伏圈參考,不是最終官方信息。
一、改革現行光伏補助目錄管理方式
從2020年開始國家將不再發布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也就是不再組織申報第八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填報電價附加申請信息,并由電網企業根據財政部、能源局等部門確定的原則,依照項目類型、并網時間、技術水平等條件,確定符合電價附加的項目名單和補助資金撥付順序。
具體的目標是改革補貼辦法,簡化撥付流程。
1、“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將變成“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能源管理部門的相關審核的職能下放給電網公司。
2、進入補貼項目清單需要符合幾個條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范圍(有指標)、上網電價獲物價部門批復、并網時間符合要求、相關手續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臺審核通過,以上幾個硬件條件缺一不可。
3、在新的管理辦法中,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以及自愿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等項目可優先撥付資金。
4、已經進入第一至第七批目錄內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直接列入電網企業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
二、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無論從可再生能源發展階段的國際對比看,還是就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方向而言,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既是未來趨勢,也是漸進的過程。
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商業模式將開展示范,為破解分布式光伏發電用戶不穩定的難題打開新的突破口。
三、“綠證”交易
2020年全面推進綠色證書交易,可能將燃煤發電優先權、煤炭進口配額、新建高能耗項目核準、政府綠色采購等與綠證掛鉤,綠證交易收入替代中央財政補貼;
相關部門將研究可再生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與“綠證”交易來降低補貼的需求。
四、降低和取消新建光伏項目的補貼標準
1、關于戶用光伏電站
對于戶用光伏電站,在2020年國家大概率仍然會給予一定的補貼,但是補貼的標準必然降低,補貼標準將由2019年0.18元/度降為0.1元/度左右,在2021年將全面去補貼。
2、關于光伏扶貧
根據2018年6月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2020年將無貧困地區,再有光伏扶貧就是政治不合格了,因此光伏扶貧將在2019年完成歷史使命,退出歷史舞臺。
3、關于地面電站及工商業電站
地面電站及工商業電站可能仍然還有最后一輪競價的機會,競價的上限大概率會從2019年的0.1元/度下調一半左右,象征意義將大于實質意義。
2020年究竟是否還進行全國競價,目前相關部門仍在討論中。
五、大力推動平價光伏項目的建設
目前已經公布了第一批共計2076萬千瓦平價上網項目名單,但是項目建設進度比較緩慢,2020年相關部門將繼續大力推進平價上網項目的建設,極有可能在第一季度即發布2020年第一批平價項目名單,各位光伏人要做好平價上網項目的儲備工作。
本文主要信息來源《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9258號建議的答復》、《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與自愿綠證認購政策研究及技術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文件》、《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本文僅供光伏圈參考,不是最終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