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開征求《關于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優化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明確:1.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準)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2.單站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 3.項目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 4.項目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余氣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5.電量不上網交易的自備電站和地(市)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燒自備電站。 五類項目不納入電力業務許可管理。
征求意見稿明確:1.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準)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2.單站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 3.項目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 4.項目裝機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余氣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5.電量不上網交易的自備電站和地(市)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燒自備電站。 五類項目不納入電力業務許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