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管理政策的主要框架
(來源:微信公眾號“智匯光伏”作者:王淑娟)
1、補貼總額
總補貼額大概率是17.5億/年,但財政部未最終確認,存在變動可能性;
2、戶用光伏
1)仍然采用“補貼單獨劃塊,單獨規模、固定補貼、一個月緩沖期”的方案
2)無論補貼總額最終確定多少,戶用補貼總額明確為5億元/年。
3)最終規模 = 5億元 ÷1000小時÷度電補貼
除不盡時以0.5GW為區間向下取整。舉個例子,
若度電補貼為0.1元/kWh,則最終規模為5GW;若度電補貼0.08元/kWh,則最終規模為6GW;若度電補貼0.07元/kWh,則最終規模為7GW.
因此,戶用光伏最終規模還需要等價格司明確度電補貼后才能確定。
4)個人觀點
按照2019年的戶用結果來看,戶用5個月新增3.6GW裝機,7GW基本可保證10個月的裝機,加上1個月的緩沖期,基本可保證全年的延續性。
另一方面,占2019年戶用裝機市場61%的山東、河北、河南都可以接受0.07元/kWh的度電補貼,加上江蘇、山西等省份的份額,全國戶用70%以上的市場都可以接受這一度電補貼。同時,基本可以保證規模指標用到年底。
如果為了照顧了不足30%的市場,將度電補貼定的過高,會大幅降低整體裝機量,造成搶裝,明年下半年戶用經銷商又面臨政策空檔期,十分不利于行業的發展。
3、工商業分布式、地面電站
1)仍然采用“統一全國競價”的方案,按照“修正電價全國排序”
2)財政部最終確定的補貼總額,減去戶用的5億元,就是競價項目的補貼總額。
3)指導電價的初步提議是在2019年基礎上各降5分錢,三類資源區分別到0.35元/kWh、0.4元/kWh、0.5元/kWh。
2019年平均度電補貼為0.15元/kWh,最終競價結果的度電補貼為0.06元/kWh。可見,在競價前提下,無論最終價格司指導電價如何定,對最終業主獲得的度電補貼影響不大,影響的是不同資源區項目的競價優勢。
個人認為,指導電價偏高,會造成中標電價離散度大。例如2019年,有的省份平均度電補貼只有0.02元/kWh,有的卻有0.12元/kWh。指導電價略微低點,更有利于中標電價集中。
2020年管理政策預期將很快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年底回看,國內新增裝機量大幅低于預期的主要原因:
1、政策出臺太晚
競價工作7月中旬完成后,留給投資企業時間太少!
項目拿到指標后,要開展一系列的招標,包括設備招標,EPC招標;開工前,要到多個部門辦理一系列手續。這些手續辦理都需要時間。
手續辦理完后,留給施工的時間就不多了。尤其是北方地區,11月份進入凍土期后,施工難度非常大!
2、從政策出臺到國家層面報價截止,僅1個月時間,時間太倉促
時間倉促的直接后果是:
1)企業無足夠的時間辦理電網、土地手續,導致最終上報的項目總規模僅有22.78GW,大幅低于預期;
2)獲得指標、真正開工時發現,倉促之間辦下來的土地、電網接入手續存在問題,無法開工。
2020年光伏政策極力避免上述問題
1、政策啟動時間早
國家能源局早在10月份就啟動了“2020年光伏政策”研究工作,并在11月份開了6次征求意見會,廣泛聽取了行業內企業、專家、協會、地方政府的意見。
2、征求意見階段與電價政策脫鉤
跟2019年一樣,2020年光伏管理政策仍然采用“六定原則”,因此,國家能源局的管理政策出臺的前提是“財政部定補貼總額”、“發改委價格司定指導電價”。
明天就是12月,
一方面,財政部尚未最終確定補貼總額,發改委尚未發布指導電價;
另一方面,政策至少公開征求意見15天以上,還要走簽發流程。以2019年政策為例,4月30日公開征求意見,5月30日才正式下發。
為了保證政策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經過多次討論會,業內人士最終達成一致:
征求意見稿階段,管理政策先與“補貼總額”、“指導電價”脫鉤,先將總原則公開征求意見。一邊公開征求意見,一邊等待財政部、發改委價格司出臺相關政策,兩項工作同步進行。
鑒于此,預計2020年管理政策的征求意見稿將很快掛網公開!
時間仍然緊迫,企業盡快著手準備!
2020年光伏競價工作的時間安排大致為:
2019年12月:管理政策出臺;
2019年1~2月:企業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土地、接入),完成省內競價;
2020年3月,國家層面完成競價。
雖然今年2個月的準備時間,看似比2019年1個月(5月底出政策,6月底完成省內競價)充裕了很多,但時間恰好趕在春節期間,前后大概有半個月的時間無法正常工作。
因此,看似時間充裕,實質上也很緊張。因此,一些省份已經發文建議企業趕緊動手開展相關項目的前期工作.
“六定原則”中的一條是“電網企業定總規模”!
2019年之所以競價規模大幅低于預期,主要原因是電網消納的限制。電網消納有很強的局地特點,消納緊張的省份,可能某地區存在結構性缺電;消納寬松的地方,可能在某地方就是接不進去。因此,消納問題還是要一事一議。建議企業提前與當地的電網企業進行溝通。
2020年的政策預期已經十分明確,有項目儲備、計劃參與競價的各企業,還應該盡快辦理土地、電網接入手續!
期望財政、價格政策盡快明確,不要形成政策空窗期!
雖然萬事俱備,但競價工作的開展仍然要等兩個最重要的先決條件:
1)財政部明確補貼總額
2)發改委價格司明確指導電價
這兩個條件不確定,企業也只能先做前期準備工作,無法開展真正的競價。
同時,如果2019年底價格政策不出臺,不需要參與競價的戶用項目將面臨“政策空窗期”!2020年1月1日至政策下發期間并網的戶用項目,補貼怎么算?
在此,也期望兩部委充分考慮光伏行業的特點,盡快予以明確,以保證2020年的光伏行業能夠平穩發展。
國家能源局雖然是光伏行業的主管單位,但實際上市場是由三部委和電網公司共同決定。
期望相關管理部門,能充分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盡快將相關問題明確,以便企業更好的開展相關工作。
2019年,海外光伏行業大規模增長,預期新增裝機同比增長50%以上!與之鮮明對比的是,國內2019年前三季度的新增裝機同比下降50%以上!
國外國內,一增一減,讓人心驚!
光伏行業,作為中國少有的幾個,能同步參與國際競爭、并占據領先地位的行業,我們衷心希望其能平穩健康的發展。2019年因管理政策出臺太晚而折戟,2020年不要重蹈覆轍!
(來源:微信公眾號“智匯光伏”作者:王淑娟)
1、補貼總額
總補貼額大概率是17.5億/年,但財政部未最終確認,存在變動可能性;
2、戶用光伏
1)仍然采用“補貼單獨劃塊,單獨規模、固定補貼、一個月緩沖期”的方案
2)無論補貼總額最終確定多少,戶用補貼總額明確為5億元/年。
3)最終規模 = 5億元 ÷1000小時÷度電補貼
除不盡時以0.5GW為區間向下取整。舉個例子,
若度電補貼為0.1元/kWh,則最終規模為5GW;若度電補貼0.08元/kWh,則最終規模為6GW;若度電補貼0.07元/kWh,則最終規模為7GW.
因此,戶用光伏最終規模還需要等價格司明確度電補貼后才能確定。
4)個人觀點
按照2019年的戶用結果來看,戶用5個月新增3.6GW裝機,7GW基本可保證10個月的裝機,加上1個月的緩沖期,基本可保證全年的延續性。
另一方面,占2019年戶用裝機市場61%的山東、河北、河南都可以接受0.07元/kWh的度電補貼,加上江蘇、山西等省份的份額,全國戶用70%以上的市場都可以接受這一度電補貼。同時,基本可以保證規模指標用到年底。
如果為了照顧了不足30%的市場,將度電補貼定的過高,會大幅降低整體裝機量,造成搶裝,明年下半年戶用經銷商又面臨政策空檔期,十分不利于行業的發展。
3、工商業分布式、地面電站
1)仍然采用“統一全國競價”的方案,按照“修正電價全國排序”
2)財政部最終確定的補貼總額,減去戶用的5億元,就是競價項目的補貼總額。
3)指導電價的初步提議是在2019年基礎上各降5分錢,三類資源區分別到0.35元/kWh、0.4元/kWh、0.5元/kWh。
2019年平均度電補貼為0.15元/kWh,最終競價結果的度電補貼為0.06元/kWh。可見,在競價前提下,無論最終價格司指導電價如何定,對最終業主獲得的度電補貼影響不大,影響的是不同資源區項目的競價優勢。
個人認為,指導電價偏高,會造成中標電價離散度大。例如2019年,有的省份平均度電補貼只有0.02元/kWh,有的卻有0.12元/kWh。指導電價略微低點,更有利于中標電價集中。
2020年管理政策預期將很快公開征求意見
2019年年底回看,國內新增裝機量大幅低于預期的主要原因:
1、政策出臺太晚
競價工作7月中旬完成后,留給投資企業時間太少!
項目拿到指標后,要開展一系列的招標,包括設備招標,EPC招標;開工前,要到多個部門辦理一系列手續。這些手續辦理都需要時間。
手續辦理完后,留給施工的時間就不多了。尤其是北方地區,11月份進入凍土期后,施工難度非常大!
2、從政策出臺到國家層面報價截止,僅1個月時間,時間太倉促
時間倉促的直接后果是:
1)企業無足夠的時間辦理電網、土地手續,導致最終上報的項目總規模僅有22.78GW,大幅低于預期;
2)獲得指標、真正開工時發現,倉促之間辦下來的土地、電網接入手續存在問題,無法開工。
2020年光伏政策極力避免上述問題
1、政策啟動時間早
國家能源局早在10月份就啟動了“2020年光伏政策”研究工作,并在11月份開了6次征求意見會,廣泛聽取了行業內企業、專家、協會、地方政府的意見。
2、征求意見階段與電價政策脫鉤
跟2019年一樣,2020年光伏管理政策仍然采用“六定原則”,因此,國家能源局的管理政策出臺的前提是“財政部定補貼總額”、“發改委價格司定指導電價”。
明天就是12月,
一方面,財政部尚未最終確定補貼總額,發改委尚未發布指導電價;
另一方面,政策至少公開征求意見15天以上,還要走簽發流程。以2019年政策為例,4月30日公開征求意見,5月30日才正式下發。
為了保證政策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經過多次討論會,業內人士最終達成一致:
征求意見稿階段,管理政策先與“補貼總額”、“指導電價”脫鉤,先將總原則公開征求意見。一邊公開征求意見,一邊等待財政部、發改委價格司出臺相關政策,兩項工作同步進行。
鑒于此,預計2020年管理政策的征求意見稿將很快掛網公開!
時間仍然緊迫,企業盡快著手準備!
2020年光伏競價工作的時間安排大致為:
2019年12月:管理政策出臺;
2019年1~2月:企業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土地、接入),完成省內競價;
2020年3月,國家層面完成競價。
雖然今年2個月的準備時間,看似比2019年1個月(5月底出政策,6月底完成省內競價)充裕了很多,但時間恰好趕在春節期間,前后大概有半個月的時間無法正常工作。
因此,看似時間充裕,實質上也很緊張。因此,一些省份已經發文建議企業趕緊動手開展相關項目的前期工作.
“六定原則”中的一條是“電網企業定總規模”!
2019年之所以競價規模大幅低于預期,主要原因是電網消納的限制。電網消納有很強的局地特點,消納緊張的省份,可能某地區存在結構性缺電;消納寬松的地方,可能在某地方就是接不進去。因此,消納問題還是要一事一議。建議企業提前與當地的電網企業進行溝通。
2020年的政策預期已經十分明確,有項目儲備、計劃參與競價的各企業,還應該盡快辦理土地、電網接入手續!
期望財政、價格政策盡快明確,不要形成政策空窗期!
雖然萬事俱備,但競價工作的開展仍然要等兩個最重要的先決條件:
1)財政部明確補貼總額
2)發改委價格司明確指導電價
這兩個條件不確定,企業也只能先做前期準備工作,無法開展真正的競價。
同時,如果2019年底價格政策不出臺,不需要參與競價的戶用項目將面臨“政策空窗期”!2020年1月1日至政策下發期間并網的戶用項目,補貼怎么算?
在此,也期望兩部委充分考慮光伏行業的特點,盡快予以明確,以保證2020年的光伏行業能夠平穩發展。
國家能源局雖然是光伏行業的主管單位,但實際上市場是由三部委和電網公司共同決定。
期望相關管理部門,能充分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盡快將相關問題明確,以便企業更好的開展相關工作。
2019年,海外光伏行業大規模增長,預期新增裝機同比增長50%以上!與之鮮明對比的是,國內2019年前三季度的新增裝機同比下降50%以上!
國外國內,一增一減,讓人心驚!
光伏行業,作為中國少有的幾個,能同步參與國際競爭、并占據領先地位的行業,我們衷心希望其能平穩健康的發展。2019年因管理政策出臺太晚而折戟,2020年不要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