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勝風能發(fā)布“關于墨西哥對中國風塔的反傾銷調查初裁結論的公告 ”。結論顯示:蘇州天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反傾銷臨時稅率 41.22% ;上海泰勝風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反傾銷臨時稅率69.21% ;蓬萊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反傾銷臨時稅率66.49%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其他中國出口商 ,反傾銷臨時稅率143.06%。
公告稱:
2019 年 4 月 16 日,應墨西哥 Arcosa Industries de México, S. de R.L. de C.V.和 Speco Wind Power, S.A. de C.V.公司申請,UPCI 發(fā)布了 No.19/18 號行政文件,對進口自中國的 風機塔架(Torres de Viento)發(fā)起反傾銷調查。
2019 年 12月 27 日,UPCI 公布了關于本次反傾銷調查事項的初裁結論。
主要結論如下:
上述初裁臨時措施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起生效。
公告稱:
2019 年 4 月 16 日,應墨西哥 Arcosa Industries de México, S. de R.L. de C.V.和 Speco Wind Power, S.A. de C.V.公司申請,UPCI 發(fā)布了 No.19/18 號行政文件,對進口自中國的 風機塔架(Torres de Viento)發(fā)起反傾銷調查。
2019 年 12月 27 日,UPCI 公布了關于本次反傾銷調查事項的初裁結論。
主要結論如下:
上述初裁臨時措施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