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方法及標準(2019年修訂版)》的通知》。
通知要求: 為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做好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工作,推動光伏發電建設運營環境不斷優化,引導企業理性投資,促進光伏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決定對《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79號)中的附件1進行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方法及標準(2019年修訂版)》印發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世紀新能源網注意到,新版規則對綜合評價做出修改。其中,總分不足60分,為紅色;總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為橙色;總分在80分以上,為綠色。約束性指標為棄光程度,棄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為紅色。
其中,對土地成本、限電、地方補貼均做出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