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已決定,對使用進口太陽能電池和組件開發DCR項目的開發商采取嚴厲行動。MNRE高級執行官表示:“該命令僅適用于DCR政策適用的項目。”
據介紹,DCR項目旨在推廣“本土制造”,為印度當地的光伏組件制造商提供了一個有保障的市場。
針對DCR項目中開發商使用進口組件,印度商務部提出了嚴厲處罰措施,包括根據印度刑法提起刑事訴訟、將開發商列入黑名單10年、沒收相關銀行擔保以及對相關政府官員進行紀律處分。
然而,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印度本土電池制造能力有限,印度開發商一直進口太陽能組件,并貼上“印度制造”標簽。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如果印度商務部嚴格執行新規,將倒逼包括中國在內的光伏組件企業不得不考慮在印度投資建立生產線,將制造“印化”。其中,中國光伏產品占據印度市場70%份額。
近年來,為保護本土制造,印度頻繁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光伏制造企業發起貿易壁壘。 2018年印度政府祭出保障性關稅政策:自7月30日起,對中國、馬來西亞及部分發達國家的太陽能電池(無論是否封裝為組件)征收保障性關稅,持續兩年,第一年(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稅率為25%,第二年上半年(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稅率降至20%、下半年(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再調降至15%。
隨著保障性政策即將到期,印度改變路徑提高基礎關稅政策,宣布從2020年2月2日開始,對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包括未封裝的、封裝的(制造嵌入組件中的)太陽能電池將基礎性關稅由0%增加至20%。目前,基礎關稅仍處于豁免狀態。業內人士分析,印度此舉意在保障性關稅政策到期后,提高基礎行關稅,以此將進口光伏電池的關稅維持在20%。
無獨有偶,印度的貿易壁壘還在繼續。2月6日,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要求,2020年3月31日后印度所有公共部門的太陽能電站(包含招標與電力采購來源)只能采用經過ALMM認證的光伏件型號和制造商。而注冊ALMM的成本較高,且審核流程對于非本地企業復雜很多。
為避免貿易壁壘,包括隆基樂葉、協鑫集成、正信光電等在內的中國光伏組件正紛紛考慮在印建廠。
據介紹,DCR項目旨在推廣“本土制造”,為印度當地的光伏組件制造商提供了一個有保障的市場。
針對DCR項目中開發商使用進口組件,印度商務部提出了嚴厲處罰措施,包括根據印度刑法提起刑事訴訟、將開發商列入黑名單10年、沒收相關銀行擔保以及對相關政府官員進行紀律處分。
然而,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印度本土電池制造能力有限,印度開發商一直進口太陽能組件,并貼上“印度制造”標簽。分析人士指出,此次如果印度商務部嚴格執行新規,將倒逼包括中國在內的光伏組件企業不得不考慮在印度投資建立生產線,將制造“印化”。其中,中國光伏產品占據印度市場70%份額。
近年來,為保護本土制造,印度頻繁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光伏制造企業發起貿易壁壘。 2018年印度政府祭出保障性關稅政策:自7月30日起,對中國、馬來西亞及部分發達國家的太陽能電池(無論是否封裝為組件)征收保障性關稅,持續兩年,第一年(2018年7月30日-2019年7月29日)稅率為25%,第二年上半年(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29日)稅率降至20%、下半年(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7月29日)再調降至15%。
隨著保障性政策即將到期,印度改變路徑提高基礎關稅政策,宣布從2020年2月2日開始,對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包括未封裝的、封裝的(制造嵌入組件中的)太陽能電池將基礎性關稅由0%增加至20%。目前,基礎關稅仍處于豁免狀態。業內人士分析,印度此舉意在保障性關稅政策到期后,提高基礎行關稅,以此將進口光伏電池的關稅維持在20%。
無獨有偶,印度的貿易壁壘還在繼續。2月6日,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要求,2020年3月31日后印度所有公共部門的太陽能電站(包含招標與電力采購來源)只能采用經過ALMM認證的光伏件型號和制造商。而注冊ALMM的成本較高,且審核流程對于非本地企業復雜很多。
為避免貿易壁壘,包括隆基樂葉、協鑫集成、正信光電等在內的中國光伏組件正紛紛考慮在印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