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對建設現代能源體系意義重大。電改雖給予了其發展的必備條件,但同時也因為電改的“不成熟”導致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發展遇阻。而隨著電改的深入,多能互補綜合能源市場前景依然可期。
《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不僅重啟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更賦予了其服務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使命。能源轉型與能源革命是現代能源體系的關鍵詞,而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則是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16]1430號)(下稱《實施意見》)掀起了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的投資熱潮,不僅發布了23個示范項目名單,甚至提出到2020年,各省(區、市)新建產業園區采用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的比例達到50%左右、既有產業園區實施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的比例達到30%左右的目標。然而時至今日,卻難以看到典型的成功案例。行業不禁產生這樣的疑問: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是否符合現代能源體系的需要?是否真正存在廣闊的市場空間?答案顯然都是肯定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目前只是“生不逢時”,我們只需再等等它。
發展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意義重大
2016年7月,《實施意見》發布。文件提出多能互補集成系統的兩種模式:一種是終端一體化多能互補系統,這類系統面向終端用戶電、熱、冷、氣等多種用能需求,通過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另一種是大型綜合能源基地多能互補系統,這類系統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實現風、光、水、火、儲等多能互補系統統一送出。其中前者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
同時《實施意見》對于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建設意義具有很高評價:建設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是構建“互聯網+”智慧能源系統的重要任務之一,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協調能力,推動能源清潔生產和就近消納,減少棄風、棄光、棄水限電,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是提高能源系統綜合效率的重要抓手,對于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結合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目標,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發展意義簡單理解就兩點:一是充分利用身邊自然資源,減少能源長距離輸送損耗;二是通過系統集成優化,降低對內用戶用能成本和對外能源依賴度,提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以及對外電網安全的支撐能力。
電改給予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發展必備條件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本質上是通過用戶用能需求分析,結合各分布式供能系統固有生產成本、轉換效率以及外部能源交易價格信號,選擇整個系統能源生產成本最低、用戶用能成本最低的機組組合方式,滿足用戶的各類用能需求。因此,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應具備以下基礎條件:
一是系統需要建立一種能源生產、傳輸和消費的耦合關聯。目前新一輪電改鼓勵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以及借助公共電網的分布式發電交易等都能為其提供此類條件;
二是要有對外部價格信號響應的反饋機制。外部價格信號意味著存在成熟的電力市場。電力市場基本原理是供大于求時電力價格便宜,而供不應求時電力價格昂貴。一方面,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通過響應外部市場價格信號能夠降低自身成本,另一方面,通過響應價格信號能夠幫助外部電力供求關系的平衡,促進了電力系統物理性平衡和安全。電力市場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也正是我國電改的重點。
電改不成熟致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迷失”
目前,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相關項目進展并不如之前期望那般順利,甚至缺乏典型成功項目。這里所謂的“典型”,是指項目不僅要符合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表面特征,更要符合其內涵,符合其發展初衷。電改給予了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發展的希望,卻又因為電改的不夠成熟讓其迷失,主要體現為:
首先,“隔墻售電”依舊阻力重重。這既有機制上的客觀問題,也有相關利益主體的主觀問題。就前者而言,雖然已經有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發電交易等手段,但仍然在用戶側電源交易與平衡機制、“過網費”與結算機制等問題上存在不足;就后者而言,雖然電改反復強調電網企業從統購統銷商到輸配電服務商角色定位的轉變,但仍然存在對用戶側能源新業態不理解和不支持行為。
其次,電力市場體系尚不健全。在充分的電力市場環境下,能夠通過響應市場的價格信號充分發揮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經濟性,彌補其本身建設成本較高的不足。但是我國現貨市場剛起步,還無法反饋用于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集成優化的短期“價格”信號,使其經濟性得不到充分體現。
“園區型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轉型遇阻
工業園區本來是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一個最好的應用場景,用戶用能需求較大且用能品種多樣化。但在上述困難下,以整個園區為對象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卻難以落地。
于是,近兩年,面向單一用戶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逐漸成為項目主流,并被稱之為用戶側綜合能源服務。同時由于用戶單一,無論是用能體量還是用能結構,均無必要在能源供給方式上太多優化。于是,其重點逐步由“一次”的綜合供能系統構建過渡到“二次”的能效監測與管理。然而,雖然單一用戶的綜合能源服務能夠在需求側做到能效監測與管理,但是其意義遠小于園區型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從供給側到需求側的協同優化。
同時,對于傳統電力企業來講,雖然轉型綜合能源服務商已成為共識,但企業基因依然圍繞能源項目的開發和運營,難以下沉到用戶內部。于是,以傳統電力企業為主力的能源行業在能源轉型的道路上,也充滿了對綜合能源服務的困惑。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市場
依然可期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是用更清潔更智慧的方式實現用能體系的高質量發展,電改正為它營造一個健康發展的環境,雖然現在還有些困難,但是未來依然可期。而電改服務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使命,依然任重而道遠。
(作者系華東電力設計院智慧能源室主任,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不僅重啟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更賦予了其服務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使命。能源轉型與能源革命是現代能源體系的關鍵詞,而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則是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16]1430號)(下稱《實施意見》)掀起了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的投資熱潮,不僅發布了23個示范項目名單,甚至提出到2020年,各省(區、市)新建產業園區采用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的比例達到50%左右、既有產業園區實施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的比例達到30%左右的目標。然而時至今日,卻難以看到典型的成功案例。行業不禁產生這樣的疑問: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是否符合現代能源體系的需要?是否真正存在廣闊的市場空間?答案顯然都是肯定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目前只是“生不逢時”,我們只需再等等它。
發展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意義重大
2016年7月,《實施意見》發布。文件提出多能互補集成系統的兩種模式:一種是終端一體化多能互補系統,這類系統面向終端用戶電、熱、冷、氣等多種用能需求,通過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另一種是大型綜合能源基地多能互補系統,這類系統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實現風、光、水、火、儲等多能互補系統統一送出。其中前者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
同時《實施意見》對于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建設意義具有很高評價:建設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是構建“互聯網+”智慧能源系統的重要任務之一,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協調能力,推動能源清潔生產和就近消納,減少棄風、棄光、棄水限電,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是提高能源系統綜合效率的重要抓手,對于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結合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目標,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發展意義簡單理解就兩點:一是充分利用身邊自然資源,減少能源長距離輸送損耗;二是通過系統集成優化,降低對內用戶用能成本和對外能源依賴度,提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以及對外電網安全的支撐能力。
電改給予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發展必備條件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本質上是通過用戶用能需求分析,結合各分布式供能系統固有生產成本、轉換效率以及外部能源交易價格信號,選擇整個系統能源生產成本最低、用戶用能成本最低的機組組合方式,滿足用戶的各類用能需求。因此,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應具備以下基礎條件:
一是系統需要建立一種能源生產、傳輸和消費的耦合關聯。目前新一輪電改鼓勵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以及借助公共電網的分布式發電交易等都能為其提供此類條件;
二是要有對外部價格信號響應的反饋機制。外部價格信號意味著存在成熟的電力市場。電力市場基本原理是供大于求時電力價格便宜,而供不應求時電力價格昂貴。一方面,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通過響應外部市場價格信號能夠降低自身成本,另一方面,通過響應價格信號能夠幫助外部電力供求關系的平衡,促進了電力系統物理性平衡和安全。電力市場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也正是我國電改的重點。
電改不成熟致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系統“迷失”
目前,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相關項目進展并不如之前期望那般順利,甚至缺乏典型成功項目。這里所謂的“典型”,是指項目不僅要符合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表面特征,更要符合其內涵,符合其發展初衷。電改給予了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發展的希望,卻又因為電改的不夠成熟讓其迷失,主要體現為:
首先,“隔墻售電”依舊阻力重重。這既有機制上的客觀問題,也有相關利益主體的主觀問題。就前者而言,雖然已經有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分布式發電交易等手段,但仍然在用戶側電源交易與平衡機制、“過網費”與結算機制等問題上存在不足;就后者而言,雖然電改反復強調電網企業從統購統銷商到輸配電服務商角色定位的轉變,但仍然存在對用戶側能源新業態不理解和不支持行為。
其次,電力市場體系尚不健全。在充分的電力市場環境下,能夠通過響應市場的價格信號充分發揮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的經濟性,彌補其本身建設成本較高的不足。但是我國現貨市場剛起步,還無法反饋用于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集成優化的短期“價格”信號,使其經濟性得不到充分體現。
“園區型多能互補
綜合能源”轉型遇阻
工業園區本來是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一個最好的應用場景,用戶用能需求較大且用能品種多樣化。但在上述困難下,以整個園區為對象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卻難以落地。
于是,近兩年,面向單一用戶的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逐漸成為項目主流,并被稱之為用戶側綜合能源服務。同時由于用戶單一,無論是用能體量還是用能結構,均無必要在能源供給方式上太多優化。于是,其重點逐步由“一次”的綜合供能系統構建過渡到“二次”的能效監測與管理。然而,雖然單一用戶的綜合能源服務能夠在需求側做到能效監測與管理,但是其意義遠小于園區型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從供給側到需求側的協同優化。
同時,對于傳統電力企業來講,雖然轉型綜合能源服務商已成為共識,但企業基因依然圍繞能源項目的開發和運營,難以下沉到用戶內部。于是,以傳統電力企業為主力的能源行業在能源轉型的道路上,也充滿了對綜合能源服務的困惑。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市場
依然可期
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是用更清潔更智慧的方式實現用能體系的高質量發展,電改正為它營造一個健康發展的環境,雖然現在還有些困難,但是未來依然可期。而電改服務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使命,依然任重而道遠。
(作者系華東電力設計院智慧能源室主任,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