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黑龍江發改委印發《關于預申報2020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通知》,就2020年風、光平價項目申報的有關注意事項指出相關要求。
通知指出對以下6個重點范圍內的申報項目給予支持:
1、重點支持國家和省級貧困縣平價項目的申報,對于2019年已安排平價風電、光伏項目的貧困縣本年度不再安排;
2、在當地設有風機或光伏組件生產廠商的投資方項目;
3、對納入齊齊哈爾及大慶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的主體項目方且能夠同步建設自行消納產業項目的;
4、以“新能源+旅游”方式開發,實現生態環保的項目;
5、對四煤城(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的開發項目給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價項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6、2019年平價項目在當年實現全容量并網的,在今年的申報項目中給予適當獎勵,未并網的不允許申報今年的項目。
通知要求,風電項目最低申報規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規模不得超過200MW。同一投資主體只能申報1個風電場或光伏項目,投資主體須在2020年底前開工,支持存量項目轉平價,報送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通知指出對以下6個重點范圍內的申報項目給予支持:
1、重點支持國家和省級貧困縣平價項目的申報,對于2019年已安排平價風電、光伏項目的貧困縣本年度不再安排;
2、在當地設有風機或光伏組件生產廠商的投資方項目;
3、對納入齊齊哈爾及大慶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的主體項目方且能夠同步建設自行消納產業項目的;
4、以“新能源+旅游”方式開發,實現生態環保的項目;
5、對四煤城(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的開發項目給予支持,2019年已安排平價項目的本年不再安排;
6、2019年平價項目在當年實現全容量并網的,在今年的申報項目中給予適當獎勵,未并網的不允許申報今年的項目。
通知要求,風電項目最低申報規模不得低于50MW,光伏不得低于100MW,最大規模不得超過200MW。同一投資主體只能申報1個風電場或光伏項目,投資主體須在2020年底前開工,支持存量項目轉平價,報送截止日期為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