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發展改革局,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各光伏發電項目有關企業和居民個人:
為推動我市新興產業加快發展,鼓勵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根據《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7〕7號)及配套實施細則《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補貼資金用于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穗發改規字〔2017〕3號)精神,我委現組織開展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裝機容量補貼項目(居民家庭建筑物項目除外,已享受該項補貼除外)需于2020年5月31日前投產并網運行。
二、申請發電量補貼項目需于2019年5月31日前投產并網運行。對于初次享受發電量補貼項目,自并網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所發電量計算補貼金額;對于之前已享受發電量補貼項目,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所發電量計算補貼金額(2019年6月1日之前未領取補貼的電量也可一并申報,需在申請表中“申請資金年度”欄中做說明)。
三、請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于6月25日前開具居民發電量證明,并統一報送到對應區發展改革局,并盡可能通知到居民及時到各區發展改革局領取。請各有關企業和居民個人按《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指南》(見附件1)要求準備項目申報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局;請各區發展改革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申報材料,區發展改革局填寫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于2020年7月24日前將有關材料一并報送我委。
本文附件材料電子版本可在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www.gzplan.gov.cn)。
專此。
附件:1.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指南.doc
2.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匯總表.xls
3.各區發展改革局聯系方式.doc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5月28日
(聯系人:陳工,電話:18897919856)
為推動我市新興產業加快發展,鼓勵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根據《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7〕7號)及配套實施細則《廣州市新興產業發展補貼資金用于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穗發改規字〔2017〕3號)精神,我委現組織開展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裝機容量補貼項目(居民家庭建筑物項目除外,已享受該項補貼除外)需于2020年5月31日前投產并網運行。
二、申請發電量補貼項目需于2019年5月31日前投產并網運行。對于初次享受發電量補貼項目,自并網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所發電量計算補貼金額;對于之前已享受發電量補貼項目,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所發電量計算補貼金額(2019年6月1日之前未領取補貼的電量也可一并申報,需在申請表中“申請資金年度”欄中做說明)。
三、請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于6月25日前開具居民發電量證明,并統一報送到對應區發展改革局,并盡可能通知到居民及時到各區發展改革局領取。請各有關企業和居民個人按《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指南》(見附件1)要求準備項目申報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局;請各區發展改革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申報材料,區發展改革局填寫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于2020年7月24日前將有關材料一并報送我委。
本文附件材料電子版本可在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www.gzplan.gov.cn)。
專此。
附件:1.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指南.doc
2.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匯總表.xls
3.各區發展改革局聯系方式.doc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5月28日
(聯系人:陳工,電話:1889791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