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各省級行政區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通知》,明確了2020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總量責任權重、非水電責任權重的最低值和激勵值。
根據《通知》,綜合全國情況,共有上海、湖南、四川、云南、青海等10個省(區、市)的最低總量消納責任權重超過30%,9個省(區、市)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超過15%。與2019年實際完成情況相比,東中部省份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同比增幅超過“三北”地區。對此,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利于促進新能源跨省跨區消納。同時,根據最新指標數據,浙江、四川、寧夏、甘肅和青海5個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有所提升。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此舉旨在更好發揮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引領示范作用。
按照最新指標數據,國家能源局進行了測算評估:預計202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占比將達到28.2%、非水電消費占比將達到10.8%,分別比2019年增長0.3和0.7個百分點,能夠支撐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目標的完成。
根據2020年5月6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2019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的通報》,2019年,全國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8省(區)占比超過40%,其中西藏、云南、青海和四川占比超過80%。從占比增長來看,21省(區、市)同比增長,其中甘肅和福建同比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10省(區、市)同比下降,其中湖北、新疆和廣西分別同比下降5.5、4.9和2.9個百分點。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方面,2019年全年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9省(區)占比超過15%,其中寧夏、西藏、黑龍江、青海和吉林超過18%;從占比增長來看,27省(區、市)實現同比增長,其中西藏、黑龍江、河南和甘肅,同比增長超過3個百分點;新疆、湖南、寧夏和內蒙古4省(區)同比下降。
基于上述消納情況,國家能源局組織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各派出機構以及電網企業,對2020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重新進行了研究測算,正式下達了今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
根據《通知》,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協調各省抓好消納責任權重落實。在信息監測方面,按月監測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進展及消納利用水平,按季跟蹤電網企業調度、交易機構落實中長期電力交易情況;在評估督促方面,初步計劃于今年9月組織開展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執行情況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及時督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各電網企業、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進一步落實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
根據《通知》,綜合全國情況,共有上海、湖南、四川、云南、青海等10個省(區、市)的最低總量消納責任權重超過30%,9個省(區、市)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超過15%。與2019年實際完成情況相比,東中部省份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同比增幅超過“三北”地區。對此,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利于促進新能源跨省跨區消納。同時,根據最新指標數據,浙江、四川、寧夏、甘肅和青海5個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最低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有所提升。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此舉旨在更好發揮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引領示范作用。
按照最新指標數據,國家能源局進行了測算評估:預計202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占比將達到28.2%、非水電消費占比將達到10.8%,分別比2019年增長0.3和0.7個百分點,能夠支撐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目標的完成。
根據2020年5月6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2019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的通報》,2019年,全國包含水電在內的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消納量為1993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27.5%,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8省(區)占比超過40%,其中西藏、云南、青海和四川占比超過80%。從占比增長來看,21省(區、市)同比增長,其中甘肅和福建同比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10省(區、市)同比下降,其中湖北、新疆和廣西分別同比下降5.5、4.9和2.9個百分點。在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方面,2019年全年消納量為738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0.2%,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從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來看,全國9省(區)占比超過15%,其中寧夏、西藏、黑龍江、青海和吉林超過18%;從占比增長來看,27省(區、市)實現同比增長,其中西藏、黑龍江、河南和甘肅,同比增長超過3個百分點;新疆、湖南、寧夏和內蒙古4省(區)同比下降。
基于上述消納情況,國家能源局組織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各派出機構以及電網企業,對2020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重新進行了研究測算,正式下達了今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
根據《通知》,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協調各省抓好消納責任權重落實。在信息監測方面,按月監測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進展及消納利用水平,按季跟蹤電網企業調度、交易機構落實中長期電力交易情況;在評估督促方面,初步計劃于今年9月組織開展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執行情況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及時督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各電網企業、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進一步落實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