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光伏基地規劃正如期推進,自2019年6月四川省能源局組織“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規劃編制工作之后,2020年6月受四川省能源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通過視頻會議方式組織召開甘孜、阿壩、涼山州及攀枝花市“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規劃評審會。
(來源:微信公眾號“光伏們”作者:臧超)
根據規劃報告內容,“十四五”期間“三州一市”光伏基地總體規劃容量共4400萬千瓦,分年度實施,其中涼山州900萬千瓦、阿壩州1500萬千瓦、甘孜州1900萬千瓦、攀枝花約100萬千瓦。據了解,預計2020年三季度開始陸續公布各地的規劃及相應的執行辦法,2020年四川省“三州一市”的光伏指標總體預估在120萬千瓦。
除了規劃容量之外,投資商對四川光伏基地規劃尤為關注的還有電價。根據四川發改委7月10日關于征求《四川省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送審稿)》意見的函,要求按照按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0.4012元/千瓦時向下競價,平枯期結算電價按照項目申報的上網電價計算;而豐水期(6-10月)需要參加市場化交易,結算電價按照四川省豐水期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有關文件執行。
根據四川省發布《關于推進2018年豐水期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通知》,2018年豐水期(6-10月)四川電網除分布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貧項目以外的風電、光伏上網電量,由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每月通過四川電力交易平臺采取掛牌方式代居民用戶優先采購。參與優先采購的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其全部上網電量按0.21元/千瓦時(2018年豐水期中長期外送電量加權平均上網電價水平)結算。
2017年,四川曾印發《關于推進豐水期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通知》,豐水期(6-10月)內,除分布式風電、光伏和光伏扶貧項目以外的風電、光伏上網電量參照豐水期水電平均外送價格(0.3元/千瓦時)進行結算,曾引起行業軒然大波。
有資深光伏投資企業相關人士評價道,未來光伏走向低價上網已經成為趨勢,在行業全面平價的關鍵節點更需要慎重行事而不是“拔苗助長”,通過強制命令式的競價疊加交易也有悖于電改精神。不僅如此,上述文件中還明確了最低投標電價中標的原則,“若現場出現最低價相同且開發年度規模滿額,現場再次向下競價”。
“根據國家的平價政策,平價項目是不要求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四川不僅要求低價競爭,并且豐水期還要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從往年價格來看,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價越來越低,2018年是0.2元/千瓦時左右”,上述人士認為,目前是各地“十四五”規劃推進的關鍵時期,如果四川此舉獲得批復,那對于當前正掙扎在平價風口期的光伏行業來說,不僅可能無法保障投資收益率,更有可能帶來惡性競爭,進而導致規模管理失控等后果,并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除此之外,按照文件,四川“十四五”光伏競價配置按照省級指導、市(州)實施的原則推進,由省級發布規劃指導意見,根據建設條件和電力市場形勢確定年度開發規模和項目,各州編制光伏基地規劃競爭方案,明確開發方式、環保水保要求以及土地、稅費等行管配套政策,由省能源局審查同意之后進行優選以及結果公示。“參考此前各地在基地開發建設過程中不同程度暴露出來的問題,地方州市難保不會將當地政府的發展要求等條件附加到項目開發中來,低電價與電力市場交易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各種條件,項目的正常收益率將很難保障”,上述人士補充道,從平價到低價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行業發展規律下也終會走向這個方向,但當前平價尚未完全實現,何況是多重‘折扣’條件下的項目。
一方面,光伏電站系統成本的下降將為行業帶來廣闊的發展前景,相較于其他能源形式的,這也將成為光伏行業在“十四五”期間強有力的競爭力;但另一方面,光伏平價尚在探索中,部分三類資源區還無法完全實現平價,強制式的加快降本力度可能帶來截然不同的相反結果,尤其是當下正處于“十四五”規劃的關鍵時期,隨著地方在光伏項目規劃中主導權越來越強,如何做好規劃銜接,使光伏平穩進入全面平價時代,也是當下地方主管部門面臨的挑戰。
(來源:微信公眾號“光伏們”作者:臧超)
根據規劃報告內容,“十四五”期間“三州一市”光伏基地總體規劃容量共4400萬千瓦,分年度實施,其中涼山州900萬千瓦、阿壩州1500萬千瓦、甘孜州1900萬千瓦、攀枝花約100萬千瓦。據了解,預計2020年三季度開始陸續公布各地的規劃及相應的執行辦法,2020年四川省“三州一市”的光伏指標總體預估在120萬千瓦。
除了規劃容量之外,投資商對四川光伏基地規劃尤為關注的還有電價。根據四川發改委7月10日關于征求《四川省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送審稿)》意見的函,要求按照按當地脫硫煤標桿電價0.4012元/千瓦時向下競價,平枯期結算電價按照項目申報的上網電價計算;而豐水期(6-10月)需要參加市場化交易,結算電價按照四川省豐水期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有關文件執行。
根據四川省發布《關于推進2018年豐水期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通知》,2018年豐水期(6-10月)四川電網除分布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貧項目以外的風電、光伏上網電量,由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每月通過四川電力交易平臺采取掛牌方式代居民用戶優先采購。參與優先采購的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其全部上網電量按0.21元/千瓦時(2018年豐水期中長期外送電量加權平均上網電價水平)結算。
2017年,四川曾印發《關于推進豐水期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通知》,豐水期(6-10月)內,除分布式風電、光伏和光伏扶貧項目以外的風電、光伏上網電量參照豐水期水電平均外送價格(0.3元/千瓦時)進行結算,曾引起行業軒然大波。
有資深光伏投資企業相關人士評價道,未來光伏走向低價上網已經成為趨勢,在行業全面平價的關鍵節點更需要慎重行事而不是“拔苗助長”,通過強制命令式的競價疊加交易也有悖于電改精神。不僅如此,上述文件中還明確了最低投標電價中標的原則,“若現場出現最低價相同且開發年度規模滿額,現場再次向下競價”。
“根據國家的平價政策,平價項目是不要求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四川不僅要求低價競爭,并且豐水期還要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從往年價格來看,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價越來越低,2018年是0.2元/千瓦時左右”,上述人士認為,目前是各地“十四五”規劃推進的關鍵時期,如果四川此舉獲得批復,那對于當前正掙扎在平價風口期的光伏行業來說,不僅可能無法保障投資收益率,更有可能帶來惡性競爭,進而導致規模管理失控等后果,并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除此之外,按照文件,四川“十四五”光伏競價配置按照省級指導、市(州)實施的原則推進,由省級發布規劃指導意見,根據建設條件和電力市場形勢確定年度開發規模和項目,各州編制光伏基地規劃競爭方案,明確開發方式、環保水保要求以及土地、稅費等行管配套政策,由省能源局審查同意之后進行優選以及結果公示。“參考此前各地在基地開發建設過程中不同程度暴露出來的問題,地方州市難保不會將當地政府的發展要求等條件附加到項目開發中來,低電價與電力市場交易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各種條件,項目的正常收益率將很難保障”,上述人士補充道,從平價到低價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行業發展規律下也終會走向這個方向,但當前平價尚未完全實現,何況是多重‘折扣’條件下的項目。
一方面,光伏電站系統成本的下降將為行業帶來廣闊的發展前景,相較于其他能源形式的,這也將成為光伏行業在“十四五”期間強有力的競爭力;但另一方面,光伏平價尚在探索中,部分三類資源區還無法完全實現平價,強制式的加快降本力度可能帶來截然不同的相反結果,尤其是當下正處于“十四五”規劃的關鍵時期,隨著地方在光伏項目規劃中主導權越來越強,如何做好規劃銜接,使光伏平穩進入全面平價時代,也是當下地方主管部門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