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已經蔓延至全球幾乎所有國家,確診人數超過1500萬、死亡人數超過60萬。目前對疫情持續時間及其相關影響的普遍預測,短則12-18個月,中則3年左右,長則“更加深遠”。
非常時期,非常思考,當此百年不遇之大變故,更需勇于打破思維定式與框框研判能源發展“十四五”。
(來源:《能源高質量發展》雜志 作者:吳疆)
“十四五”能源規劃是否需暫緩?
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的全球化、長期化給世界政治經濟形勢帶來極大不確定性。對能源領域來說,一是需求難以預測,包括需求下跌的程度、延續的時間、恢復的節奏、疫后的情景等, 此刻都缺乏做預測的基本依據;二是社會生產生活方式被改變,如出口附加的能耗、非必要消費的能耗、大宗原材料的貿易與物流等,這些能夠恢復到什么程度,此刻也難以預測;三是很多基本情況、基本問題還在演變,形勢不明, 缺乏共識,決心難下。顯然,在此背景下,預判 2025 年的能源發展非常困難,若將這些相當勉強的預測規劃進一步分解強化為計劃與行動, 無疑是不充分、不嚴肅的,理應慎作為、等一等。
因此,能否暫緩“十四五”能源規劃,將更多精力用于近半年或近一年尺度的事情,同時進一步跟蹤研究、不斷調整完善,待時機成熟、共識充分再行定稿發布?
我國需要什么樣的“能源自給”?
當前,除了低碳口號,還有“去煤化”和“控減油氣”口號。其中,“去煤化”往往借助環保、減排等理由,“控減油氣”則往往出于能源安全、能源自給等理由。二者的共同目的是建立一個以電網為核心平臺、風能光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以及核電)占高比重的能源系統。
排除部門利益競爭及資本市場博弈等因素,這樣的構想,初衷是美好的,但合理性不足, 遑論可行性:一是,本次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揭示,越是精密銜接的產業鏈,對外界沖擊的適應性越差,而超大規模現代電網供需瞬間平衡、物理渠道單一、無法大量貯存、鏈接元件過多等因素都使其抵抗非電力沖擊的能力變弱。二是,中國煤炭最清潔高效的利用方式恰在發電領域,最值得大力整治減排提效的則是散燒等非電力應用,發電結構“去煤化”不值一駁。三是,中國油氣最大的應用場景并非軍工軍事或交通, 而是鋼鐵有色化工等高耗能產業,優先消耗境外資源是產業升級的結果,在維持較高油儲、努力爭奪定價話語權的前提下,不僅不必人為壓減進口,反而更應擴大進口,有意識保護國內油氣資源。
總之,中國在持續提高電氣化水平的同時, 一是要堅持品類多樣化、來源多路徑、發展多模式、渠道多選擇的大國能源戰略原則;二是要保持極限應變能力,基礎網絡多樣化,分層分區可解列再平衡,適應潮流大規模縱深轉移;三是要扎實持續提高能效,在當前消費臨近達峰之際,將更多政策資源用于存量的優化與升級;四是要深度儲備,即儲備產品+儲備資源+儲備產能+儲備技術+儲備隊伍。
能源產業如何抓住高水平城市化的契機?
隨著全球政治經濟形勢不確定性風險提高,中國經濟暫轉內向,側重加強投資與拉動內需的概率同步增大。2009年四萬億規模的“鐵公基”模式救市中,能源產業借重化工業實現反彈,但“十四五”期間重復上述模式的可能性較低,與高水平城市化相結合才是中國能源的新契機。
在高水平城市化過程中,新興建筑及存量改造將帶來熱、電、冷、節能等綜合能源需求,電動汽車、軌道交通等將帶來新的能源消費轉移,數據中心、5G等將直接帶來成規模的能源新需求,新型園區建設將帶來對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新要求,更多垃圾廢棄物處理將帶來對燃燒技術的專業訴求。特別是在水務、電力、燃氣、供熱等高水平城市化的基礎網絡的搭建與升級中,電力等傳統能源企業在系統控制等技術層面、兜底運營等經營層面、政府監管等政策層面都擁有更成熟的經驗,無疑也擁有更大的競爭優勢。
“十四五”期間如何大力推進油儲設施建設?
新型冠狀肺炎疫以來,“負油價”事件、“歐佩克 +”協調減產無力、美國油氣公司破產等一系列事件均預示著,如果疫情長期化引發全球經濟衰退,那么油氣領域很難單純通過政治外交等手段被拉回高油價區間。因此,預計“十四五”時期將有較大概率處于相對低油價區間。而針對全球政治經濟形勢的極大不確定性,充分儲備貴金屬、軍火、能源、糧食、醫療物資等是底線思維的重要內容,不論是實物供應鏈波動,還是市場價格波動,都需要強大的儲備來緩解。
另外,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國都將是石油進口大國,而進口國在市場中增加話語權的重要方式就是大規模儲油,這是討價還價、承受波動、減少被動、應對突發事件的必要措施。那么,“十四五”期間就需要抓住機遇大力推進油儲設施建設:一是國家撥出專項資金,提高油儲戰略目標至 180天(進口量),即比目前增容至少50%;二是在“三桶油”之外,組建專營油儲的國家隊,提高油儲專業技術水平;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研究,探索將油儲業務與管網業務相結合;四是提前防備未來需求回升期報復性的控產提價,有意識地適度壓減國內產量。
核電應該加速還是控速?
當前我國核電機組在運47臺、在建15臺,合計62臺,已經處于世界領先地位。那么,是按照某些呼聲“每年開工 6-8 臺”的速度一口氣沖上世界第一,還是從“十四五”開始長期嚴格控速?
值得關注的,一是通過對比切爾諾貝利與日本福島核事故的后續進展,可以確認內陸核電的災害影響遠遠大于沿海;二是目前海南、廣西、廣東、福建、浙江、山東、遼寧等沿海省份的核電發電量比重在15%-30%之間,已經達到或超過“發達經濟體 18%”的水平,意味著風險概率已經超過發達經濟體水平;三是按照5-6年的核電建設周期,“每年開工6-8臺”意味著將有40臺左右核電機組同時在建,而全世界僅有3個國家核電機組總量超過40臺;四是目前部分核電項目因技術因素導致施工拖期、成本增加,“大干快上”缺乏技術能力依托。
總之,種種現象表明,“十四五”是我國核電的關鍵時期,沿海地區發展空間有限,因此“十四五”時期我國核電最需要的是精耕細作、樹立樣板、抑制過度商業化、專心于技術, 而不是志在世界第一的規模。
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如何為經濟社會“兜底”?
較大規模的國資國企,始終是我國重要的制度特色與制度優勢,特別是在能源領域,除了履行各項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生態責任以外,部分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在產業生態系統中還充當著重要的“兜底”角色。尤其是在遭遇經濟不景氣、面對各種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唯有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可以保持持續大規模投資以緩解供需矛盾,可以承受低回報率以平抑價格波動,可以長期持有實體資產并堅持運營保障就業,可以不計代價維持各項使用價值的基本供應,可以主動遷就上下游產業鏈協調及終端消費者福利,可以配合政府各種政策性的行為要求。“十四五”期間,對于基礎產業、公用事業領域的部分大型國有企業, 可以施行使用價值略微優先于財務價值的監管考核指標,即應該從“大而不能倒”轉向“低而不能倒”,承認“兜底者”對于產業生態體系的獨特價值,真正釋放國資國企的制度優勢。
可否開始向技術型政策體系轉型?
長期以來,我國能源領域屬于典型的發展型政策體系,重視規模與速度、不重視激勵技術進步,忽視應有的技術經濟門檻。后果就是,雖然2012 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就已達到世界第一,但到目前仍未實現平價上網,至少2.1億千瓦(占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10%)的存量風機將繼續享受補貼5-20年。此外,雖然2016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就已達到世界第一, 但時至今日依然依賴政府補貼而生存,目前存量光伏已經超過2億千瓦。
隨著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全球化、長期化,我國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日益嚴峻,這勢必需要優化財政補貼結構、提高政策資源效率。“十四五”我國能源可以開始從“發展型”向“技術型”政策體系轉型,以便更好地為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作出應有的貢獻。
非常時期,非常思考,當此百年不遇之大變故,更需勇于打破思維定式與框框研判能源發展“十四五”。
(來源:《能源高質量發展》雜志 作者:吳疆)
“十四五”能源規劃是否需暫緩?
新型冠狀肺炎疫情的全球化、長期化給世界政治經濟形勢帶來極大不確定性。對能源領域來說,一是需求難以預測,包括需求下跌的程度、延續的時間、恢復的節奏、疫后的情景等, 此刻都缺乏做預測的基本依據;二是社會生產生活方式被改變,如出口附加的能耗、非必要消費的能耗、大宗原材料的貿易與物流等,這些能夠恢復到什么程度,此刻也難以預測;三是很多基本情況、基本問題還在演變,形勢不明, 缺乏共識,決心難下。顯然,在此背景下,預判 2025 年的能源發展非常困難,若將這些相當勉強的預測規劃進一步分解強化為計劃與行動, 無疑是不充分、不嚴肅的,理應慎作為、等一等。
因此,能否暫緩“十四五”能源規劃,將更多精力用于近半年或近一年尺度的事情,同時進一步跟蹤研究、不斷調整完善,待時機成熟、共識充分再行定稿發布?
我國需要什么樣的“能源自給”?
當前,除了低碳口號,還有“去煤化”和“控減油氣”口號。其中,“去煤化”往往借助環保、減排等理由,“控減油氣”則往往出于能源安全、能源自給等理由。二者的共同目的是建立一個以電網為核心平臺、風能光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以及核電)占高比重的能源系統。
排除部門利益競爭及資本市場博弈等因素,這樣的構想,初衷是美好的,但合理性不足, 遑論可行性:一是,本次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揭示,越是精密銜接的產業鏈,對外界沖擊的適應性越差,而超大規模現代電網供需瞬間平衡、物理渠道單一、無法大量貯存、鏈接元件過多等因素都使其抵抗非電力沖擊的能力變弱。二是,中國煤炭最清潔高效的利用方式恰在發電領域,最值得大力整治減排提效的則是散燒等非電力應用,發電結構“去煤化”不值一駁。三是,中國油氣最大的應用場景并非軍工軍事或交通, 而是鋼鐵有色化工等高耗能產業,優先消耗境外資源是產業升級的結果,在維持較高油儲、努力爭奪定價話語權的前提下,不僅不必人為壓減進口,反而更應擴大進口,有意識保護國內油氣資源。
總之,中國在持續提高電氣化水平的同時, 一是要堅持品類多樣化、來源多路徑、發展多模式、渠道多選擇的大國能源戰略原則;二是要保持極限應變能力,基礎網絡多樣化,分層分區可解列再平衡,適應潮流大規模縱深轉移;三是要扎實持續提高能效,在當前消費臨近達峰之際,將更多政策資源用于存量的優化與升級;四是要深度儲備,即儲備產品+儲備資源+儲備產能+儲備技術+儲備隊伍。
能源產業如何抓住高水平城市化的契機?
隨著全球政治經濟形勢不確定性風險提高,中國經濟暫轉內向,側重加強投資與拉動內需的概率同步增大。2009年四萬億規模的“鐵公基”模式救市中,能源產業借重化工業實現反彈,但“十四五”期間重復上述模式的可能性較低,與高水平城市化相結合才是中國能源的新契機。
在高水平城市化過程中,新興建筑及存量改造將帶來熱、電、冷、節能等綜合能源需求,電動汽車、軌道交通等將帶來新的能源消費轉移,數據中心、5G等將直接帶來成規模的能源新需求,新型園區建設將帶來對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新要求,更多垃圾廢棄物處理將帶來對燃燒技術的專業訴求。特別是在水務、電力、燃氣、供熱等高水平城市化的基礎網絡的搭建與升級中,電力等傳統能源企業在系統控制等技術層面、兜底運營等經營層面、政府監管等政策層面都擁有更成熟的經驗,無疑也擁有更大的競爭優勢。
“十四五”期間如何大力推進油儲設施建設?
新型冠狀肺炎疫以來,“負油價”事件、“歐佩克 +”協調減產無力、美國油氣公司破產等一系列事件均預示著,如果疫情長期化引發全球經濟衰退,那么油氣領域很難單純通過政治外交等手段被拉回高油價區間。因此,預計“十四五”時期將有較大概率處于相對低油價區間。而針對全球政治經濟形勢的極大不確定性,充分儲備貴金屬、軍火、能源、糧食、醫療物資等是底線思維的重要內容,不論是實物供應鏈波動,還是市場價格波動,都需要強大的儲備來緩解。
另外,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國都將是石油進口大國,而進口國在市場中增加話語權的重要方式就是大規模儲油,這是討價還價、承受波動、減少被動、應對突發事件的必要措施。那么,“十四五”期間就需要抓住機遇大力推進油儲設施建設:一是國家撥出專項資金,提高油儲戰略目標至 180天(進口量),即比目前增容至少50%;二是在“三桶油”之外,組建專營油儲的國家隊,提高油儲專業技術水平;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研究,探索將油儲業務與管網業務相結合;四是提前防備未來需求回升期報復性的控產提價,有意識地適度壓減國內產量。
核電應該加速還是控速?
當前我國核電機組在運47臺、在建15臺,合計62臺,已經處于世界領先地位。那么,是按照某些呼聲“每年開工 6-8 臺”的速度一口氣沖上世界第一,還是從“十四五”開始長期嚴格控速?
值得關注的,一是通過對比切爾諾貝利與日本福島核事故的后續進展,可以確認內陸核電的災害影響遠遠大于沿海;二是目前海南、廣西、廣東、福建、浙江、山東、遼寧等沿海省份的核電發電量比重在15%-30%之間,已經達到或超過“發達經濟體 18%”的水平,意味著風險概率已經超過發達經濟體水平;三是按照5-6年的核電建設周期,“每年開工6-8臺”意味著將有40臺左右核電機組同時在建,而全世界僅有3個國家核電機組總量超過40臺;四是目前部分核電項目因技術因素導致施工拖期、成本增加,“大干快上”缺乏技術能力依托。
總之,種種現象表明,“十四五”是我國核電的關鍵時期,沿海地區發展空間有限,因此“十四五”時期我國核電最需要的是精耕細作、樹立樣板、抑制過度商業化、專心于技術, 而不是志在世界第一的規模。
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如何為經濟社會“兜底”?
較大規模的國資國企,始終是我國重要的制度特色與制度優勢,特別是在能源領域,除了履行各項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生態責任以外,部分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在產業生態系統中還充當著重要的“兜底”角色。尤其是在遭遇經濟不景氣、面對各種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唯有大型國有能源企業可以保持持續大規模投資以緩解供需矛盾,可以承受低回報率以平抑價格波動,可以長期持有實體資產并堅持運營保障就業,可以不計代價維持各項使用價值的基本供應,可以主動遷就上下游產業鏈協調及終端消費者福利,可以配合政府各種政策性的行為要求。“十四五”期間,對于基礎產業、公用事業領域的部分大型國有企業, 可以施行使用價值略微優先于財務價值的監管考核指標,即應該從“大而不能倒”轉向“低而不能倒”,承認“兜底者”對于產業生態體系的獨特價值,真正釋放國資國企的制度優勢。
可否開始向技術型政策體系轉型?
長期以來,我國能源領域屬于典型的發展型政策體系,重視規模與速度、不重視激勵技術進步,忽視應有的技術經濟門檻。后果就是,雖然2012 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就已達到世界第一,但到目前仍未實現平價上網,至少2.1億千瓦(占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10%)的存量風機將繼續享受補貼5-20年。此外,雖然2016年我國光伏裝機容量就已達到世界第一, 但時至今日依然依賴政府補貼而生存,目前存量光伏已經超過2億千瓦。
隨著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全球化、長期化,我國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日益嚴峻,這勢必需要優化財政補貼結構、提高政策資源效率。“十四五”我國能源可以開始從“發展型”向“技術型”政策體系轉型,以便更好地為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