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印發《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提出:
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為一類優先發電;
燃煤機組不再安排優先發電量。
省電力公司、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央各發電集團公司山西分公司、蘇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格盟國際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團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發電分公司、省調各發電企業、各相關市場主體:
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規范全省電量平衡預案編制,強化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現將《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pdf
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為一類優先發電;
燃煤機組不再安排優先發電量。
省電力公司、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央各發電集團公司山西分公司、蘇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格盟國際能源有限公司、同煤集團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發電分公司、省調各發電企業、各相關市場主體:
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規范全省電量平衡預案編制,強化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現將《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全省電力供需平衡預案管理辦法.pdf
山西省能源局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