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聯合發布公告,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訂立第三批光伏電站購股協議:蘇州協鑫等5個協鑫新能源全資子公司共向中國華能出售430MW光伏電站協鑫持有的全部股權及授出認沽期權。
本次交易將為協鑫新能源帶來約20.08億元現金流,并減少負債約20.4億元,交易所得現金也將用于進一步償還債務,預計可使公司負債率降低約1.6%,是繼其與中國華能首批、第二批光伏電站交易落地后的持續深化合作,不僅有效降低其財務風險,也促成雙方探索在新能源領域的其他合作。
據悉,本次約6.67億元的作價股權將分三期支付,首期付款將于交割日后支付到位,屆時將為協鑫新能源注入5.08億現金;二期及三期付款預計將于其后半年內完成支付。
自2019年11月18日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合作框架協議公告后,雙方合作持續穩步推進,已公布光伏電站交易數量35個,交易電站容量累計達到1127MW,協鑫新能源總回收現金流近45億元,可使公司負債率降低約3.7%。
對比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訂立的首批購股協議中所出售的總裝機容量約294MW的7個光伏電站項目,及第二批購股協議中所出售的總裝機容量約403MW的10個光伏電站項目,本次交易無論是總裝機容量還是光伏電站項目數量都繼續保持上揚方向,意味著協鑫新能源與中國華能的合作規模呈穩步加速增長態勢,雙方深度合作的基礎進一步夯實和升級。得益于與中國華能及其他中央直屬企業及國有企業合作模式的不斷深化,協鑫新能源的“輕資產”戰略轉型之路愈加堅實,憑借其負債和利率風險的有效降低,及財務結構不斷優化,“輕裝上陣”的協鑫新能源將充分發揮強大的科研能力、深厚的技術和經驗積淀,以及協鑫集團在全產業鏈的深度布局及協同優勢,開創更加優質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