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提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環境保護部近日編制了《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根據《目錄》,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從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需及時公開,通過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國家核安全局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中國環境報、環境保護部公報等方式公開。
《目錄》要求對18個方面的主要信息主動公開。包括機構職能、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審批、政策法規、環境規劃、環境標準、環境公報、環境質量、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中央環保督察、監察執法、科技管理、人事教育、財務管理、綜合管理、依法公開的其他事項等。
《目錄》對每一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明確了公開事項、公開內容和相關責任單位。如在環境規劃類,公開事項為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公開內容為每五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專項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中長期環境規劃、環保科技規劃(國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等)、能力建設規劃、水環境規劃、大氣環境規劃、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生態環境規劃、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規劃等;責任單位為規劃財務司、業務司局。
《目錄》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4月30日發布的《環境保護部信息公開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
根據《目錄》,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從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需及時公開,通過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國家核安全局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中國環境報、環境保護部公報等方式公開。
《目錄》要求對18個方面的主要信息主動公開。包括機構職能、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審批、政策法規、環境規劃、環境標準、環境公報、環境質量、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中央環保督察、監察執法、科技管理、人事教育、財務管理、綜合管理、依法公開的其他事項等。
《目錄》對每一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明確了公開事項、公開內容和相關責任單位。如在環境規劃類,公開事項為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公開內容為每五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專項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中長期環境規劃、環保科技規劃(國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等)、能力建設規劃、水環境規劃、大氣環境規劃、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生態環境規劃、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規劃等;責任單位為規劃財務司、業務司局。
《目錄》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4月30日發布的《環境保護部信息公開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