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是迄今為止針對環保所進行的規格最高、最具影響力的督察,從試點到正式啟動,不到兩年時間,對31個省(區、市)存在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通過中央環保督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正在實現制度“破冰”。
不到兩年時間,中央環保督察對31個省(區、市)存在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覆蓋式的督察,解決了8萬余個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問責了18199名黨政領導干部(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干部875人)。與此同時,26個省份已開展或正在開展省級層面環保督察。
據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透露,目前,31個省份均已出臺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文件,環境保護督察方案以及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通過中央環保督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正在實現制度“破冰”。
1月3日,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向西藏自治區反饋督察意見,至此,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結果全部公開。這場令中國環保領域產生深刻變革的行動背后又有哪些不曾公開的“故事”?中央環保督察如何與省委書記、省長個別談話?督察反饋意見報告又是如何出爐的?……隨著首輪中央環保督察意見反饋的結束,督察過程中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也被挖出。
最終問責人數遠不止于18199人
中央環保督察制度從推出的那一刻起就定位在高規格上。2015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深改組決定要做的事一定不是小事兒。”對于中央環保督察來說更是如此。
據劉長根介紹,2016年2月,國務院成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在張高麗副總理領導下,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他還透露了一個細節:“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推動建立中央環保督察制度,在環保督察的每個關鍵環節、每個關鍵時刻,都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審閱每一份督察報告。”劉長根說,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也多次就中央環保督察做出指示、批示,具體指導推動督察工作。
事實上,中央環保督察過程經歷了從試點到正式啟動的過程。2015年12月啟動河北省督察試點。在河北督察試點基礎上,從2016年7月開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正式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月3日,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完成了對31省(區、市)的督察意見反饋,31省(區、市)存在的環境問題也隨之全部公開。
截至目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5萬余件,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8448人,問責18199人。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中央環保督察在向地方反饋督察意見的同時,還向地方移交了督察期間發現的需要問責的案卷。2017年11月16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案件的問責結果公開,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的1140名干部被問責。
據劉長根透露,第一輪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眼下,其余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案卷的整改還在路上。因此,中央環保督察最終問責人數將遠不止于目前的18199人。
手里沒有點糧食是不敢下去的
中央環保督察是迄今為止針對環保所進行的規格最高、最具影響力的督察。
“督察流程共包括7個環節,即督察準備,督察進駐,督察報告,督察反饋,移交移送,整改落實,立卷歸檔。”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介紹,督察組進駐前必須做充足的準備,“手里沒有點糧食是不敢下去的。”熟悉整個督察過程的一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督察組進駐后首先要召開動員會,緊接著還要召開情況匯報會。
“這個會主要是督察組聽取被督察地方黨委主要領導匯報近兩年來環保工作開展情況。”這位督察人員透露,在一個月的督察中還要進行資料調閱、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下沉督察等,最終形成督察意見并反饋地方。
對于最終形成的督察意見,中央環保督察組有明確要求“即要堅持問題導向,問題部分不少于60%。”這位督察人員說,從中央環保督察組提交給31個省(區、市)的督察反饋報告看,每個督察報告總體上70%的篇幅都是在講問題,高出原定要求十個百分點。
與書記省長談話是標志性環節
中央環保督察完成進駐后,個別談話是最先進行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一個“標志性環節”。
獨立房間,一條長桌兩面分別放置兩把和一把椅子。這就是中央環保督察組與省級領導個別談話房間的模樣,據介紹,談話間布置是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進行的。
與被督察省(區、市)黨政正職領導個別談話原則上由督察組組長與副組長同時參加。這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通過查看談話筆錄,發現領導水平都很高。”他說,這些省(區、市)的黨政領導對當地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十分清楚。
“比如,福建省黨政主要領導在個別談話時就談到,一些地方存在漠視群眾環境訴求現象。”“湖南省有領導反映,湖南是魚米之鄉和重金屬之鄉,環境問題恰恰出現在這兩個‘鄉’字上。”
據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透露,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共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個別談話,其中包括被督察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班子其他領導成員,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同志,省級檢察院、高級法院主要負責同志,近年來離退休的有關省級領導同志以及地方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同時,還與677名廳級領導進行個別談話;整個督察期間走訪部門和單位達689個,調閱各類資料約20萬份。
8萬件舉報涉及群眾身邊事
環保部華東督察局局長楊永康曾多次出任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總協調人,他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個人接過兩個電話,打電話的是不是記者?哪句話說的不合適?電話會不會被錄音?”在楊永康看來,中央環保督察舉報電話也不是那么好接的。
正如楊永康所說。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透露,首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最多,一個督察組一天曾接到200余個舉報電話,少的,一天接到的舉報電話也有90個;除了舉報電話,督查組還有一天收到600封信舉報信件的記錄。
垃圾惡臭,噪聲污染等等,督察組收到的群眾舉報多是類似的一些小事。“中央環保督察組會把這些所謂的小事兒作為大事情來解決。”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這位負責人說,開始有人不理解,認為中央環保督察凈查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實際上這些都是一些久拖不決的問題,對老百姓來說都是大事。”這位負責人說。
《法制日報》記者在隨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在新疆督察期間,就目睹了一件“小事兒”的解決過程。
劉禮端,烏魯木齊市的一位普通居民,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泉小區一住就是5年,因為樓前的垃圾惡臭問題投訴了5年,但是始終沒有下文。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新疆后,他將這一問題舉報到中央環保督察組。接到舉報后,中央環保督察組將問題轉交地方環保部門,在劉禮端舉報的當天,垃圾惡臭問題即得到解決。
類似的案例并非個別。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受理的群眾舉報中大概有8萬件涉及到垃圾、油煙、惡臭、噪聲、“散亂污”企業污染以及黑臭水體問題,“這些看似不大的事兒都得到了比較好的解決。”在這位負責人看來,正是這些小事兒讓人民群眾有了獲得感。
一半省由黨政主要領導任整改組長
中央環保督察不是“‘一陣風’,而是‘連續劇’。”熟悉督察過程這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督察進駐結束后,督察工作并沒有結束,隨之還要進行責任追究的審核工作。在他看來,責任追究是整個督察過程最受關注的環節,是強化督察震懾、傳導督察壓力,并最終確保督察效果的重要手段。
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8個督察組共向內蒙古、黑龍江等8省(區)同步移交了100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1140名黨政領導干部(其中包括廳級干部130人,處級干部504人)因這100個問題被追究責任。
除了責任追究,地方借中央環保督察“勢力”,推動解決了一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環保“老大難”問題。據劉長根介紹,納入整改方案的1532項突出環境問題近半已得到解決。
湖北省是第三批接受中央環保督察的省份。湖北省環保廳巡視員游愛寧說,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湖北省移交了18個案件問責線索,對此,湖北省委書記以及省長雙雙出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在游愛寧看來,“雙組長”制反映了湖北省對于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的重視程度。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1個案件問責線索,甘肅省環保廳副廳長白志紅透露,甘肅省也實行了整改“雙組長”制。
事實上,整改實行“雙組長”制的不止湖北和甘肅兩個省,劉長根表示,約有一半的省份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擔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其余均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從已經公開了整改方案的省區情況看,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有的要到2020年才能完成,“整改不能完成,問題就不能銷號”,不僅如此,中央環保督察還將對督察過的省份開展清單化調度,進行“回頭看”。
“因此,從這個角度講,中央環保督察不僅是連續劇,而且是令人期待的長篇連續劇。”在這位督察人員看來,中央環保督察帶給地方的壓力將會長期釋放,而這種壓力也將有力推動地方環境環境質量的改善。
省級層面環保督察全面啟動
與中央環保督察同步,省級環保督察也已拉開帷幕。據四川省環保廳督察辦主任甘曉英透露,四川省在中央環保督察進駐前,已經在全省進行了省級層面的環保督察。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瑞賢則表示,北京市將實現環保督察全覆蓋。
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介紹,在國家層面,正在著手完善“目標一致、分層管理、相互配合、權威高效的中央、省級兩級督察體系”,以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環保督察體系。
同時,國家層面還在研究推進環保督察法制化建設,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督察或將通過制定條例方式把一些成熟經驗以立法形式固定下來。
他說,國家環保督察還將探索推進專項督察,對于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不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件,隨機進行點穴式專項督察。
值得關注的是,經中央編辦批復,環保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六大環保督查中心正式更名為“督察局”。這位負責人說,六大督察局的成立,將進一步強化“督政”職能,“一辦六局”共同構建國家環保“督政”體系,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督察體制,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問責促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化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這部分問責更加注重對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追究,目的在于倒逼黨政領導干部真正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在劉長根看來,中央環保督察進一步聚焦于“督政”職能。
劉長根說,原區域督查機構職能中既有對企業環保行為的監督檢查,也包含有對地方政府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標準的監督檢查。但都是以“查事”為主。他表示,這次改制后,六大督察局不僅明確承擔中央環保督察的相關工作,更重要的是實現了從單純“查事”向“查事察人”轉變,“在督察中要做到‘見事見人見責任’,這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內在要求。”他說。
對于已經問責的18199人,都是什么人,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透露,涉及地方黨委領導干部1488人,政府4254人,相關職能部門6638人,此外,還有國有企業、基層社區、村委等相關責任人員約6000人。
劉長根表示,各個地方問責的人員清單,包括姓名、職務、職級、問責緣由、問責方式等,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都掌握。他透露,在相關部門中,問責環保部門2612人,國土923人,林業804人,水利580人,住建433人,農業369人,城管337人,安監159人,工信155人,交通118人,公安56人,發改50人,旅游42人,基本涵蓋與環保相關的各個方面,在劉長根看來,這體現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
劉長根指出,追責問責已成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以問責促盡責,環保不履責便問責的工作導向初步形成。
“中央環保督察就是奔著問題去,奔著責任去。”劉長根說,一輪督察下來,不僅解決了一大批具體環境問題,也夯實了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機制,達到了環保督察的根本目標。
顯然,通過中央環保督察,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已經或正在實現制度“破冰”。
不到兩年時間,中央環保督察對31個省(區、市)存在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全覆蓋式的督察,解決了8萬余個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問責了18199名黨政領導干部(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干部875人)。與此同時,26個省份已開展或正在開展省級層面環保督察。
據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透露,目前,31個省份均已出臺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文件,環境保護督察方案以及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通過中央環保督察,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正在實現制度“破冰”。
1月3日,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向西藏自治區反饋督察意見,至此,首輪中央環保督察結果全部公開。這場令中國環保領域產生深刻變革的行動背后又有哪些不曾公開的“故事”?中央環保督察如何與省委書記、省長個別談話?督察反饋意見報告又是如何出爐的?……隨著首輪中央環保督察意見反饋的結束,督察過程中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也被挖出。
最終問責人數遠不止于18199人
中央環保督察制度從推出的那一刻起就定位在高規格上。2015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深改組決定要做的事一定不是小事兒。”對于中央環保督察來說更是如此。
據劉長根介紹,2016年2月,國務院成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在張高麗副總理領導下,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他還透露了一個細節:“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推動建立中央環保督察制度,在環保督察的每個關鍵環節、每個關鍵時刻,都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審閱每一份督察報告。”劉長根說,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也多次就中央環保督察做出指示、批示,具體指導推動督察工作。
事實上,中央環保督察過程經歷了從試點到正式啟動的過程。2015年12月啟動河北省督察試點。在河北督察試點基礎上,從2016年7月開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正式全面啟動,截至今年1月3日,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已經完成了對31省(區、市)的督察意見反饋,31省(區、市)存在的環境問題也隨之全部公開。
截至目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3.5萬余件,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8448人,問責18199人。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中央環保督察在向地方反饋督察意見的同時,還向地方移交了督察期間發現的需要問責的案卷。2017年11月16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案件的問責結果公開,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的1140名干部被問責。
據劉長根透露,第一輪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眼下,其余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案卷的整改還在路上。因此,中央環保督察最終問責人數將遠不止于目前的18199人。
手里沒有點糧食是不敢下去的
中央環保督察是迄今為止針對環保所進行的規格最高、最具影響力的督察。
“督察流程共包括7個環節,即督察準備,督察進駐,督察報告,督察反饋,移交移送,整改落實,立卷歸檔。”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介紹,督察組進駐前必須做充足的準備,“手里沒有點糧食是不敢下去的。”熟悉整個督察過程的一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督察組進駐后首先要召開動員會,緊接著還要召開情況匯報會。
“這個會主要是督察組聽取被督察地方黨委主要領導匯報近兩年來環保工作開展情況。”這位督察人員透露,在一個月的督察中還要進行資料調閱、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下沉督察等,最終形成督察意見并反饋地方。
對于最終形成的督察意見,中央環保督察組有明確要求“即要堅持問題導向,問題部分不少于60%。”這位督察人員說,從中央環保督察組提交給31個省(區、市)的督察反饋報告看,每個督察報告總體上70%的篇幅都是在講問題,高出原定要求十個百分點。
與書記省長談話是標志性環節
中央環保督察完成進駐后,個別談話是最先進行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一個“標志性環節”。
獨立房間,一條長桌兩面分別放置兩把和一把椅子。這就是中央環保督察組與省級領導個別談話房間的模樣,據介紹,談話間布置是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要求進行的。
與被督察省(區、市)黨政正職領導個別談話原則上由督察組組長與副組長同時參加。這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通過查看談話筆錄,發現領導水平都很高。”他說,這些省(區、市)的黨政領導對當地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十分清楚。
“比如,福建省黨政主要領導在個別談話時就談到,一些地方存在漠視群眾環境訴求現象。”“湖南省有領導反映,湖南是魚米之鄉和重金屬之鄉,環境問題恰恰出現在這兩個‘鄉’字上。”
據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透露,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共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個別談話,其中包括被督察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班子其他領導成員,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同志,省級檢察院、高級法院主要負責同志,近年來離退休的有關省級領導同志以及地方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同時,還與677名廳級領導進行個別談話;整個督察期間走訪部門和單位達689個,調閱各類資料約20萬份。
8萬件舉報涉及群眾身邊事
環保部華東督察局局長楊永康曾多次出任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總協調人,他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個人接過兩個電話,打電話的是不是記者?哪句話說的不合適?電話會不會被錄音?”在楊永康看來,中央環保督察舉報電話也不是那么好接的。
正如楊永康所說。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透露,首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最多,一個督察組一天曾接到200余個舉報電話,少的,一天接到的舉報電話也有90個;除了舉報電話,督查組還有一天收到600封信舉報信件的記錄。
垃圾惡臭,噪聲污染等等,督察組收到的群眾舉報多是類似的一些小事。“中央環保督察組會把這些所謂的小事兒作為大事情來解決。”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這位負責人說,開始有人不理解,認為中央環保督察凈查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實際上這些都是一些久拖不決的問題,對老百姓來說都是大事。”這位負責人說。
《法制日報》記者在隨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在新疆督察期間,就目睹了一件“小事兒”的解決過程。
劉禮端,烏魯木齊市的一位普通居民,在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新泉小區一住就是5年,因為樓前的垃圾惡臭問題投訴了5年,但是始終沒有下文。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新疆后,他將這一問題舉報到中央環保督察組。接到舉報后,中央環保督察組將問題轉交地方環保部門,在劉禮端舉報的當天,垃圾惡臭問題即得到解決。
類似的案例并非個別。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受理的群眾舉報中大概有8萬件涉及到垃圾、油煙、惡臭、噪聲、“散亂污”企業污染以及黑臭水體問題,“這些看似不大的事兒都得到了比較好的解決。”在這位負責人看來,正是這些小事兒讓人民群眾有了獲得感。
一半省由黨政主要領導任整改組長
中央環保督察不是“‘一陣風’,而是‘連續劇’。”熟悉督察過程這位督察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督察進駐結束后,督察工作并沒有結束,隨之還要進行責任追究的審核工作。在他看來,責任追究是整個督察過程最受關注的環節,是強化督察震懾、傳導督察壓力,并最終確保督察效果的重要手段。
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8個督察組共向內蒙古、黑龍江等8省(區)同步移交了100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1140名黨政領導干部(其中包括廳級干部130人,處級干部504人)因這100個問題被追究責任。
除了責任追究,地方借中央環保督察“勢力”,推動解決了一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環保“老大難”問題。據劉長根介紹,納入整改方案的1532項突出環境問題近半已得到解決。
湖北省是第三批接受中央環保督察的省份。湖北省環保廳巡視員游愛寧說,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湖北省移交了18個案件問責線索,對此,湖北省委書記以及省長雙雙出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在游愛寧看來,“雙組長”制反映了湖北省對于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的重視程度。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1個案件問責線索,甘肅省環保廳副廳長白志紅透露,甘肅省也實行了整改“雙組長”制。
事實上,整改實行“雙組長”制的不止湖北和甘肅兩個省,劉長根表示,約有一半的省份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擔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其余均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從已經公開了整改方案的省區情況看,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有的要到2020年才能完成,“整改不能完成,問題就不能銷號”,不僅如此,中央環保督察還將對督察過的省份開展清單化調度,進行“回頭看”。
“因此,從這個角度講,中央環保督察不僅是連續劇,而且是令人期待的長篇連續劇。”在這位督察人員看來,中央環保督察帶給地方的壓力將會長期釋放,而這種壓力也將有力推動地方環境環境質量的改善。
省級層面環保督察全面啟動
與中央環保督察同步,省級環保督察也已拉開帷幕。據四川省環保廳督察辦主任甘曉英透露,四川省在中央環保督察進駐前,已經在全省進行了省級層面的環保督察。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瑞賢則表示,北京市將實現環保督察全覆蓋。
據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介紹,在國家層面,正在著手完善“目標一致、分層管理、相互配合、權威高效的中央、省級兩級督察體系”,以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環保督察體系。
同時,國家層面還在研究推進環保督察法制化建設,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督察或將通過制定條例方式把一些成熟經驗以立法形式固定下來。
他說,國家環保督察還將探索推進專項督察,對于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不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件,隨機進行點穴式專項督察。
值得關注的是,經中央編辦批復,環保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六大環保督查中心正式更名為“督察局”。這位負責人說,六大督察局的成立,將進一步強化“督政”職能,“一辦六局”共同構建國家環保“督政”體系,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督察體制,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問責促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化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卷,“這部分問責更加注重對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追究,目的在于倒逼黨政領導干部真正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在劉長根看來,中央環保督察進一步聚焦于“督政”職能。
劉長根說,原區域督查機構職能中既有對企業環保行為的監督檢查,也包含有對地方政府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標準的監督檢查。但都是以“查事”為主。他表示,這次改制后,六大督察局不僅明確承擔中央環保督察的相關工作,更重要的是實現了從單純“查事”向“查事察人”轉變,“在督察中要做到‘見事見人見責任’,這也是中央環保督察的內在要求。”他說。
對于已經問責的18199人,都是什么人,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透露,涉及地方黨委領導干部1488人,政府4254人,相關職能部門6638人,此外,還有國有企業、基層社區、村委等相關責任人員約6000人。
劉長根表示,各個地方問責的人員清單,包括姓名、職務、職級、問責緣由、問責方式等,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都掌握。他透露,在相關部門中,問責環保部門2612人,國土923人,林業804人,水利580人,住建433人,農業369人,城管337人,安監159人,工信155人,交通118人,公安56人,發改50人,旅游42人,基本涵蓋與環保相關的各個方面,在劉長根看來,這體現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
劉長根指出,追責問責已成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以問責促盡責,環保不履責便問責的工作導向初步形成。
“中央環保督察就是奔著問題去,奔著責任去。”劉長根說,一輪督察下來,不僅解決了一大批具體環境問題,也夯實了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機制,達到了環保督察的根本目標。
顯然,通過中央環保督察,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已經或正在實現制度“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