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作為農業大省,近年來,為了提高農產品的增收量,大量運用含磷、氮等元素的化學肥料,造成土壤質量下降、土壤結塊、儲水功能降低等問題。山東省政協委員、農工黨省委企業家聯誼會會長、萊州市鴻鋮礦業環保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澤銘對此十分關注。
“其實,我國農田土壤重污染防治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相關立法、土壤污染防治重視程度不夠、農業源重金屬污染尚未受到重視等。”為此,劉澤銘建議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減少污染源、調整種植結構、設立土壤消毒農業財政補貼、加強科普教育、引導公眾參與防治。
土地污染不像水體污染和空氣污染,一旦被發現,土壤的破壞程度就到了難以逆轉的地步。因此,劉澤銘認為,在農業土地的污染防治上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國家要盡快制定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土壤污染的責任主體,對違反規定造成土地污染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在工作中應以防治為主,減少污染源;要調整種植結構,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要設立土壤消毒農業財政補貼;還要加強土壤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工作,引導公眾參與防治。”劉澤銘稱,在防治上要加大對土地的整治力度,從嚴治理工業“三廢”;要嚴格土壤監測,防治非點源擴散;對低污染程度農田土壤,選擇重金屬低吸收作物品種;對種植結構做適宜性調整,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還應充分發揮農業補貼政策的導向和支持作用,對土壤污染嚴重的區域,發放土壤消毒補貼。
劉澤銘還建議,要重視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土壤污染預防和治理的過程中來。
“其實,我國農田土壤重污染防治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相關立法、土壤污染防治重視程度不夠、農業源重金屬污染尚未受到重視等。”為此,劉澤銘建議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減少污染源、調整種植結構、設立土壤消毒農業財政補貼、加強科普教育、引導公眾參與防治。
土地污染不像水體污染和空氣污染,一旦被發現,土壤的破壞程度就到了難以逆轉的地步。因此,劉澤銘認為,在農業土地的污染防治上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國家要盡快制定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土壤污染的責任主體,對違反規定造成土地污染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在工作中應以防治為主,減少污染源;要調整種植結構,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要設立土壤消毒農業財政補貼;還要加強土壤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工作,引導公眾參與防治。”劉澤銘稱,在防治上要加大對土地的整治力度,從嚴治理工業“三廢”;要嚴格土壤監測,防治非點源擴散;對低污染程度農田土壤,選擇重金屬低吸收作物品種;對種植結構做適宜性調整,確保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還應充分發揮農業補貼政策的導向和支持作用,對土壤污染嚴重的區域,發放土壤消毒補貼。
劉澤銘還建議,要重視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土壤污染預防和治理的過程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