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環境保護部與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同年12月,又聯合印發《關于公布第一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名單和印發<環境監測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指南(試行)>等四類設施工作指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第一批124家面向公眾開放的設施單位,并印發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等四類設施公眾開放工作指南。近日,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就發布《指導意見》等系列文件的背景、意義等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系列文件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十九大報告中,生態文明建設被列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中,是繼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后的重大戰略安排。一系列的重大安排部署有效推進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進程,取得明顯成效,但也要清醒認識到當前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治理任務仍十分艱巨。其中,部分地方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及PX化工等項目出現了明顯的“鄰避效應”,甚至出現群體性事件,環境社會風險事件頻繁發生。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既有公眾對環境保護知識不了解、不掌握的因素,也有部分政府監管措施不到位,企業履行環保責任不到位、環保工作有差距,以致破壞整個行業形象,使群眾產生不信任感的因素。
在此背景下,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為我們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加快環境改善進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進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就是構建和完善環境治理體系的務實舉措。
首先,這是政府部門轉變治理方式,增強信息公開度,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有效舉措。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有利于提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方式和效率,通過公眾的廣泛參與、監督,為政府及相關部門環境監管提供支撐和補充,推動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第二,此舉是促進環保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一方面,四類設施也是事關群眾生活的基礎設施,讓四類設施在群眾監督之下運行,將有助于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促進其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增強內在治污動力,在未來市場競爭中占得先機、取得優勢;另一方面,可以發揮良好的宣傳教育作用,提高公眾的環境保護素養和意識,獲得信任,贏得公眾對企業管理和行業發展的認可。
第三,讓四類設施時刻處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可以進一步激發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公眾的親身體驗、實地了解,紓解公眾對既有項目環境污染問題的疑慮,增進對監管方和企業的信心與信任,從而有效化解“鄰避效應”。
問:系列文件的工作目的和任務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等系列文件的出臺,目的是使公眾理解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激發公眾環境責任意識,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
文件規定的具體任務是推動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等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2017年底前,各省級環境監測機構以及省會城市(區)具備開放條件的環境監測設施對公眾開放;各省會城市選擇一座具備條件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垃圾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有條件的省份選擇一座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2020年底前,鼓勵各省在有條件的地級市選擇一座環境監測設施、一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垃圾處理設施作為開放點;有條件的省份可新增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作為開放點,推動開放工作常態化。各類開放點要定期組織開展公眾開放活動,并根據需求增加開放次數。
問:系列文件的內容與要求是什么?
答:為推動公眾開放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指導意見》對開放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形式、輿論宣傳、總結推動等做出了細致規定,包括名單上報、安全保障、活動形式等多個方面,以保障公眾開放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實現在開放中促進理解,在理解中促進共治,在共治基礎上實現共享。
《通知》中公布了第一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名單,包括全國31個省(區、市)的124家設施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公眾可以通過電話聯系,預約參觀。四類設施工作指南進一步規范了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開放的種類、內容、形式等各項具體要求和條件,使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四類設施開放工作時有章可循。同時,還要求開放單位制定開放計劃,做好人員組織和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和宣傳動員工作,在網站、媒體等信息平臺上公布活動時間、內容、地點、參觀路線、參觀要求和報名方式等內容。另外,要求開放單位要虛心接受公眾的意見,不斷改進與提高,持續有效地開展開放活動。
公眾開放工作涉及多個環節,任何一個細節考慮不周都會對整個工作造成損失。系列文件對加強各地公眾開放的組織領導、組織形式、輿論宣傳、總結推動等四方面做出了具體要求,各地只有立足實際,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嚴格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流程,把各方面工作都想周到、做踏實,這項工作才能持久長遠地開展下去,不斷向前發展。
問:系列文件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十九大報告中,生態文明建設被列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中,是繼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后的重大戰略安排。一系列的重大安排部署有效推進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進程,取得明顯成效,但也要清醒認識到當前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治理任務仍十分艱巨。其中,部分地方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及PX化工等項目出現了明顯的“鄰避效應”,甚至出現群體性事件,環境社會風險事件頻繁發生。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既有公眾對環境保護知識不了解、不掌握的因素,也有部分政府監管措施不到位,企業履行環保責任不到位、環保工作有差距,以致破壞整個行業形象,使群眾產生不信任感的因素。
在此背景下,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為我們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加快環境改善進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推進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就是構建和完善環境治理體系的務實舉措。
首先,這是政府部門轉變治理方式,增強信息公開度,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的有效舉措。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有利于提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方式和效率,通過公眾的廣泛參與、監督,為政府及相關部門環境監管提供支撐和補充,推動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第二,此舉是促進環保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有效途徑。一方面,四類設施也是事關群眾生活的基礎設施,讓四類設施在群眾監督之下運行,將有助于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促進其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增強內在治污動力,在未來市場競爭中占得先機、取得優勢;另一方面,可以發揮良好的宣傳教育作用,提高公眾的環境保護素養和意識,獲得信任,贏得公眾對企業管理和行業發展的認可。
第三,讓四類設施時刻處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可以進一步激發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公眾的親身體驗、實地了解,紓解公眾對既有項目環境污染問題的疑慮,增進對監管方和企業的信心與信任,從而有效化解“鄰避效應”。
問:系列文件的工作目的和任務是什么?
答:《指導意見》等系列文件的出臺,目的是使公眾理解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激發公眾環境責任意識,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
文件規定的具體任務是推動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等四類設施向公眾開放。2017年底前,各省級環境監測機構以及省會城市(區)具備開放條件的環境監測設施對公眾開放;各省會城市選擇一座具備條件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垃圾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有條件的省份選擇一座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作為定期向公眾開放點。2020年底前,鼓勵各省在有條件的地級市選擇一座環境監測設施、一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垃圾處理設施作為開放點;有條件的省份可新增危險廢物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作為開放點,推動開放工作常態化。各類開放點要定期組織開展公眾開放活動,并根據需求增加開放次數。
問:系列文件的內容與要求是什么?
答:為推動公眾開放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指導意見》對開放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形式、輿論宣傳、總結推動等做出了細致規定,包括名單上報、安全保障、活動形式等多個方面,以保障公眾開放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實現在開放中促進理解,在理解中促進共治,在共治基礎上實現共享。
《通知》中公布了第一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名單,包括全國31個省(區、市)的124家設施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公眾可以通過電話聯系,預約參觀。四類設施工作指南進一步規范了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開放的種類、內容、形式等各項具體要求和條件,使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四類設施開放工作時有章可循。同時,還要求開放單位制定開放計劃,做好人員組織和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和宣傳動員工作,在網站、媒體等信息平臺上公布活動時間、內容、地點、參觀路線、參觀要求和報名方式等內容。另外,要求開放單位要虛心接受公眾的意見,不斷改進與提高,持續有效地開展開放活動。
公眾開放工作涉及多個環節,任何一個細節考慮不周都會對整個工作造成損失。系列文件對加強各地公眾開放的組織領導、組織形式、輿論宣傳、總結推動等四方面做出了具體要求,各地只有立足實際,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嚴格工作要求,細化工作流程,把各方面工作都想周到、做踏實,這項工作才能持久長遠地開展下去,不斷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