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印發,詳情如下: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為大力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促進生態文明,《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長政辦發〔2016〕32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長政辦函〔2016〕8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統籌規劃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示范區建設工作,將海綿城市建設貫穿建設領域全過程。通過海綿城市建設三年(2018—2020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廣場與公園綠地等海綿體建設,最大限度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推進城市水生態治理與修復,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建成區雨水徑流控制效果明顯,徑流污染得到一定程度削減,基本實現“小雨不積、大雨不澇、水體不黑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基本建成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瀏陽”。
二、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我市城市規劃區,重點實施范圍為城市建設新區,并將長興湖片區(瀏陽大道—花炮大道—瀏陽河中路—李畋路—東南外環圍合區域,面積約8km2)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區。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規劃體系
1.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目標、控制指標、技術路線、工程任務和建設規劃。(責任單位:規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完成時間:2018年6月)
2.編制《瀏陽市城區山體水體保護名錄》,在主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選擇較大山體、水體進行保留、保護,最有效地實現雨水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完成時間:2018年3月)
3.修編《瀏陽市綠地系統規劃》,構建城市完整的綠地系統,充分發揮綠地系統對雨水的吸納、滲蓄和緩釋作用。(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林業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4.修編《瀏陽市排水防澇規劃》,對主城區排水系統進行評估,評價主城區內澇風險,編制雨水徑流污染控制方案、排水系統優化方案和內澇風險控制方案,建立暴雨內澇在線預警、監測系統。(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5.修編《瀏陽市城區防洪規劃》,根據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劃定城市河道、湖泊、水庫等水體的保護控制范圍,明確水系及周邊地塊低影響開發控制指標,并與相關專項規劃統籌協調。(責任單位:水務局,配合單位:規劃局,完成時間:2018年3月)
6.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將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的內容落實到控規中,將海綿城市各項控制指標分解到各地塊。(責任單位:規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12月)
(二)編制行動計劃
按照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專項規劃要求,結合我市近期建設項目計劃,編制海綿城市建設三年(2018—2020年)行動計劃,有效推進我市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和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發改局、財政局、規劃局、水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完成時間:2018年6月)
(三)體制機制建設
1.編制瀏陽市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庫。按照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突出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重大水環境問題,研究和編制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庫,以指導全市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發改局,配合單位:住建局、規劃局、水務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2.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及財政補助辦法。結合瀏陽市財政資金管理要求,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及財政補助辦法,對既有建筑及小區、市政設施的海綿化改造,地塊及建筑的海綿標準建設,以及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在不同建設模式下的各種財政支持和補貼激勵政策,從財政領域促進我市海綿城市的各項建設,多渠道吸引社會投資和鼓勵地塊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進行開發建設。(責任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發改局、住建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3.瀏陽市海綿城市采用PPP或其他建設模式研究及政策制定。分析研究海綿城市建設模式的可行性,提出符合瀏陽市實際且可推廣可復制的建設模式,充分吸引和引進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我市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及運營管理,明確海綿城市公益性及經營性的邊界,研究海綿城市建設運營系統的收費機制和補貼機制,合理界定海綿資產屬性,制定一批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地方財稅配套政策。(責任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住建局、發改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4.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評范圍,出臺考評管理辦法,對各項工作進行考核。(責任單位:績效辦,配合單位:住建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四、實施步驟
(一)建設工作啟動階段(2018年1月)。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吳新偉任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敏,副市長周耀輝(常務)任副組長,政府辦、績效辦、發改局、住建局、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水務局、規劃局、審計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工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市文旅公司及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的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統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各部門根據工作方案要求,啟動和開展各自責任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簡稱“市海綿辦”),由張益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建設示范階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完成相關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工作,實現海綿城市體制機制創新,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全過程、全方位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完成部分海綿城市重大項目及部分示范區的建設。完成海綿城市部分項目的社會資本招商與合作,實現建設模式的多元化。初步探索出適合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路線和建設管理模式。
(三)全面實施階段(2020年1月—2030年12月)。在示范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瀏陽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建立并完善一系列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體制和機制,在全市各類建設工程中全面推行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和制度,到2030年,全市新建城區和部分老舊城區基本建成城市海綿體,相關指標達到國家要求,基本實現我市城區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目標。
五、職責分工
政府辦:負責牽頭組織與協調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績效辦: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內容納入年度績效考評范圍,加強專項考核結果運用。
發改局:負責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階段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措施要求,將海綿城市中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年度建設投資計劃予以管理,指導項目參建各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要求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住建局:按照《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與設計導則》《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指南》要求,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初步設計審批、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城市建設管控環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要求。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進行專項竣工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會同財政部門依據驗收的績效評估結果,對建設主體進行獎補資金發放。按照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指導項目參建各方開展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協調推進項目建設。
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資金;創新投融資模式,因地制宜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經營管理,并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
國土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相關土地審批環節,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把規劃條件中的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寫入合同,保障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土地需求。
環保局:負責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在環保驗收環節,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落實情況的監管。配合完成示范項目前期審批工作并提供后續環境質量相關材料;會同住建局探索城市水源污染監控、評估、削減等方面的機制、標準和方法。
水務局: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城市防洪排澇規劃、城市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等工作;做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涉水專題審批,配合提供水資源現狀相關資料數據,協調海綿城市涉水建設相關工作。
規劃局: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標準和主要指標落實到地塊規劃條件、“一書二證”、工程方案設計審查等管控環節。按照《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與設計導則》推廣海綿型建筑和小區、海綿型道路和廣場。
審計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審計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中需交通運輸部門承擔的相關工作。
城管局:負責指導與城市管理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拆遷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或海綿城市改造;在日常行政執法工作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執法工作。
工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文旅投等建設主體,負責在城市片區開發和項目建設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專項規劃和相關技術要求;根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分解,安排年度建設計劃,在各類既有項目和在建、新建項目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同時充分發揮長興湖海綿城市示范區建設的示范引領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的領導工作,發改、住建、規劃、國土、水務、環保、交通運輸、城管等成員單位要按照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職責分工,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各項工作。
(二)定期督查考核。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體系,市政府辦牽頭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組織督查、評價、考核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成效,市海綿辦定期對工作進展進行考核評估和通報,加強考核結果運用。
(三)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開展宣傳,普及海綿城市相關知識,提高市民對海綿城市建設重要性的認識,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建設工作,形成全社會關注、參與和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濃厚氛圍。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為大力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促進生態文明,《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長政辦發〔2016〕32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長政辦函〔2016〕8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統籌規劃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示范區建設工作,將海綿城市建設貫穿建設領域全過程。通過海綿城市建設三年(2018—2020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廣場與公園綠地等海綿體建設,最大限度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推進城市水生態治理與修復,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建成區雨水徑流控制效果明顯,徑流污染得到一定程度削減,基本實現“小雨不積、大雨不澇、水體不黑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基本建成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瀏陽”。
二、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我市城市規劃區,重點實施范圍為城市建設新區,并將長興湖片區(瀏陽大道—花炮大道—瀏陽河中路—李畋路—東南外環圍合區域,面積約8km2)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區。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規劃體系
1.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目標、控制指標、技術路線、工程任務和建設規劃。(責任單位:規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完成時間:2018年6月)
2.編制《瀏陽市城區山體水體保護名錄》,在主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選擇較大山體、水體進行保留、保護,最有效地實現雨水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完成時間:2018年3月)
3.修編《瀏陽市綠地系統規劃》,構建城市完整的綠地系統,充分發揮綠地系統對雨水的吸納、滲蓄和緩釋作用。(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林業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4.修編《瀏陽市排水防澇規劃》,對主城區排水系統進行評估,評價主城區內澇風險,編制雨水徑流污染控制方案、排水系統優化方案和內澇風險控制方案,建立暴雨內澇在線預警、監測系統。(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規劃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5.修編《瀏陽市城區防洪規劃》,根據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劃定城市河道、湖泊、水庫等水體的保護控制范圍,明確水系及周邊地塊低影響開發控制指標,并與相關專項規劃統籌協調。(責任單位:水務局,配合單位:規劃局,完成時間:2018年3月)
6.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將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的內容落實到控規中,將海綿城市各項控制指標分解到各地塊。(責任單位:規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12月)
(二)編制行動計劃
按照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專項規劃要求,結合我市近期建設項目計劃,編制海綿城市建設三年(2018—2020年)行動計劃,有效推進我市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和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住建局,配合單位:發改局、財政局、規劃局、水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完成時間:2018年6月)
(三)體制機制建設
1.編制瀏陽市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庫。按照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突出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重大水環境問題,研究和編制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庫,以指導全市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發改局,配合單位:住建局、規劃局、水務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2.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及財政補助辦法。結合瀏陽市財政資金管理要求,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及財政補助辦法,對既有建筑及小區、市政設施的海綿化改造,地塊及建筑的海綿標準建設,以及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在不同建設模式下的各種財政支持和補貼激勵政策,從財政領域促進我市海綿城市的各項建設,多渠道吸引社會投資和鼓勵地塊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進行開發建設。(責任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發改局、住建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3.瀏陽市海綿城市采用PPP或其他建設模式研究及政策制定。分析研究海綿城市建設模式的可行性,提出符合瀏陽市實際且可推廣可復制的建設模式,充分吸引和引進各類社會資本參與我市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及運營管理,明確海綿城市公益性及經營性的邊界,研究海綿城市建設運營系統的收費機制和補貼機制,合理界定海綿資產屬性,制定一批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地方財稅配套政策。(責任單位:財政局,配合單位:住建局、發改局、水務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4.制定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評范圍,出臺考評管理辦法,對各項工作進行考核。(責任單位:績效辦,配合單位:住建局,完成時間:2018年6月)
四、實施步驟
(一)建設工作啟動階段(2018年1月)。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吳新偉任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敏,副市長周耀輝(常務)任副組長,政府辦、績效辦、發改局、住建局、財政局、國土局、環保局、水務局、規劃局、審計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工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市文旅公司及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的瀏陽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統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各部門根據工作方案要求,啟動和開展各自責任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簡稱“市海綿辦”),由張益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建設示范階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完成相關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工作,實現海綿城市體制機制創新,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全過程、全方位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完成部分海綿城市重大項目及部分示范區的建設。完成海綿城市部分項目的社會資本招商與合作,實現建設模式的多元化。初步探索出適合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路線和建設管理模式。
(三)全面實施階段(2020年1月—2030年12月)。在示范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瀏陽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建立并完善一系列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體制和機制,在全市各類建設工程中全面推行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和制度,到2030年,全市新建城區和部分老舊城區基本建成城市海綿體,相關指標達到國家要求,基本實現我市城區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目標。
五、職責分工
政府辦:負責牽頭組織與協調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績效辦: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內容納入年度績效考評范圍,加強專項考核結果運用。
發改局:負責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階段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措施要求,將海綿城市中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年度建設投資計劃予以管理,指導項目參建各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要求做好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住建局:按照《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與設計導則》《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指南》要求,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初步設計審批、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城市建設管控環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要求。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進行專項竣工驗收以及績效評估,會同財政部門依據驗收的績效評估結果,對建設主體進行獎補資金發放。按照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指導項目參建各方開展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協調推進項目建設。
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資金;創新投融資模式,因地制宜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經營管理,并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
國土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相關土地審批環節,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把規劃條件中的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寫入合同,保障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土地需求。
環保局:負責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在環保驗收環節,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落實情況的監管。配合完成示范項目前期審批工作并提供后續環境質量相關材料;會同住建局探索城市水源污染監控、評估、削減等方面的機制、標準和方法。
水務局: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城市防洪排澇規劃、城市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等工作;做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涉水專題審批,配合提供水資源現狀相關資料數據,協調海綿城市涉水建設相關工作。
規劃局: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標準和主要指標落實到地塊規劃條件、“一書二證”、工程方案設計審查等管控環節。按照《長沙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與設計導則》推廣海綿型建筑和小區、海綿型道路和廣場。
審計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審計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中需交通運輸部門承擔的相關工作。
城管局:負責指導與城市管理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拆遷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或海綿城市改造;在日常行政執法工作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執法工作。
工務局、城建集團、水建投、文旅投等建設主體,負責在城市片區開發和項目建設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專項規劃和相關技術要求;根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分解,安排年度建設計劃,在各類既有項目和在建、新建項目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同時充分發揮長興湖海綿城市示范區建設的示范引領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的領導工作,發改、住建、規劃、國土、水務、環保、交通運輸、城管等成員單位要按照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職責分工,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各項工作。
(二)定期督查考核。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體系,市政府辦牽頭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組織督查、評價、考核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成效,市海綿辦定期對工作進展進行考核評估和通報,加強考核結果運用。
(三)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開展宣傳,普及海綿城市相關知識,提高市民對海綿城市建設重要性的認識,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建設工作,形成全社會關注、參與和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