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山西晉城市重點煤化工企業環保提升改造要求,確保各煤化工企業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治理工作。近日,山西晉城市環境保護局發布《關于開展重點煤化工企業環保提升改造的通知》,對重點煤化工企業具體改造內容做了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煤化工企業通過工程措施完成以下改造。積極開展傳統間歇式造氣工藝改造,徹底解決造氣生產過程產生的吹風氣、造氣爐渣、造氣除塵器細灰等污染物的無組織排放問題;開展煙氣煙羽脫白深度治理工作,燃煤鍋爐、三廢混燃爐、吹風氣回收裝置等應采取煙溫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對造氣循環冷卻水沉淀池和污水處理站廢水池進行封閉,對收集的逸散廢氣采取焚燒等凈化治理,對造氣底泥進行壓濾并半封閉暫存。開展造氣循環水冷卻塔水汽治理工作,從改變冷卻方式到尾部治理,對外排水氟化物采取凈化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對凈化、壓縮放空氣和變換氣脫硫液閃蒸氣以及脫碳工藝性VOCs進行回收治理;對尿素造粒尾氣進行治理,對已建成的大顆粒尿素造粒機粉塵回收裝置要定期維護,必要時進行提標改造,提高回收效率;對甲醇精餾、儲存及充裝系統排放的有機廢氣進行回收與綜合利用,安裝收集裝置,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對氫氮氣壓縮機及系統開停車時段放空氣體進行回收處理,采取措施減少氣化爐開車過程中由于發生爐內結渣等情況非正常停車而產生的逸散;未實施煤、灰渣等堆場及輸送系統全封閉的企業,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抓緊實施全封閉工程。開展“以克論凈”,進一步加強企業地面清潔工作,采取濕法機械化清掃、灑水抑塵、吸塵等措施,控制地面揚塵。
除了工程措施外,各重點煤化工還需加強管理。通過優化吹風氣余熱回收系統、三廢爐裝置、燃煤鍋爐裝置的燃燒管理,減少CO等的排放;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通過檢測-修復-復測手段,實現裝置內涉VOCs密封點的閉環管理;各企業要成立改造領導組,領導和組織實施治理項目工作,定期排名考核,并進行獎懲和責任追究,優化各生產環節。除此之外,縣級環保部門要做到對煤化工企業每月不少于兩次定期現場檢查,重點加強對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企業開停車期間的環境監管。
據了解,各煤化工企業要在2月底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改造方案,5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對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達改造要求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責令相關企業停產整治。
通知要求,煤化工企業通過工程措施完成以下改造。積極開展傳統間歇式造氣工藝改造,徹底解決造氣生產過程產生的吹風氣、造氣爐渣、造氣除塵器細灰等污染物的無組織排放問題;開展煙氣煙羽脫白深度治理工作,燃煤鍋爐、三廢混燃爐、吹風氣回收裝置等應采取煙溫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對造氣循環冷卻水沉淀池和污水處理站廢水池進行封閉,對收集的逸散廢氣采取焚燒等凈化治理,對造氣底泥進行壓濾并半封閉暫存。開展造氣循環水冷卻塔水汽治理工作,從改變冷卻方式到尾部治理,對外排水氟化物采取凈化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對凈化、壓縮放空氣和變換氣脫硫液閃蒸氣以及脫碳工藝性VOCs進行回收治理;對尿素造粒尾氣進行治理,對已建成的大顆粒尿素造粒機粉塵回收裝置要定期維護,必要時進行提標改造,提高回收效率;對甲醇精餾、儲存及充裝系統排放的有機廢氣進行回收與綜合利用,安裝收集裝置,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對氫氮氣壓縮機及系統開停車時段放空氣體進行回收處理,采取措施減少氣化爐開車過程中由于發生爐內結渣等情況非正常停車而產生的逸散;未實施煤、灰渣等堆場及輸送系統全封閉的企業,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抓緊實施全封閉工程。開展“以克論凈”,進一步加強企業地面清潔工作,采取濕法機械化清掃、灑水抑塵、吸塵等措施,控制地面揚塵。
除了工程措施外,各重點煤化工還需加強管理。通過優化吹風氣余熱回收系統、三廢爐裝置、燃煤鍋爐裝置的燃燒管理,減少CO等的排放;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通過檢測-修復-復測手段,實現裝置內涉VOCs密封點的閉環管理;各企業要成立改造領導組,領導和組織實施治理項目工作,定期排名考核,并進行獎懲和責任追究,優化各生產環節。除此之外,縣級環保部門要做到對煤化工企業每月不少于兩次定期現場檢查,重點加強對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企業開停車期間的環境監管。
據了解,各煤化工企業要在2月底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改造方案,5月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對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未達改造要求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責令相關企業停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