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住建廳發布了《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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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
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新發展理念,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積極穩妥推進裝配式建筑,持續推進建筑能效提升,加強建設科技創新,促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4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5%。
一、持續加強建筑節能
(一)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設計、圖審、施工等環節建筑節能標準執行質量。加快能效提升,修訂出臺《安徽省居住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開展《安徽省公共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安徽省居住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宣貫培訓,強化標準執行。確保全省建筑節能標準設計執行率和施工執行率雙雙達到100%。
(二)加強公共建筑能源管理。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和數據上傳工作,新增能耗監測平臺建設項目100項。積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指導合肥市和淮北市氣候適應型城市以及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試點建設,開展建筑領域用電需求側管理及需求響應的可行方案與政策措施研究。
(三)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落實《全省推進淺層地熱能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實施方案》,加大淺層地熱能在新建建筑中推廣力度,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淺層地熱應用,每個城市新增淺層地熱能建筑應用項目不少于25萬平方米。
(四)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結合“兩治三改”、“城市雙修”等專項行動,在開展圍護結構裝修或用能系統更新等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建設的同時,統籌開展建筑外窗、外墻、屋面、照明、外遮陽和空調系統等,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二、大力發展綠色建筑
(五)促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落實省住建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強規劃、設計、圖審、施工、驗收工程建設全過程閉合管理,督促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確保2018年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開工面積比例達到100%、竣工面積比例達到40%。
(六)打造高品質綠色建筑。支持高星級綠色建筑建設,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加強綠色建筑運營管理,鼓勵項目積極申報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開展綠色建筑技術集成示范,打造可體驗展示、可復制推廣的經典綠色建筑。
(七)抓好綠色生態城市試點創建。督促11個省級綠色生態綜合試點城市落實創建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完成示范項目建設任務,形成創建經驗。組織開展2018年省級綠色生態綜合試點城市創建工作。
(八)加強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管理。強化在建省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管理,督促各地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示范任務。開展2016年度省級示范驗收,及時總結提煉示范經驗做法,發揮資金績效。
(九)推進綠色建筑標識第三方評價。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號)要求,指導各市開展第三方評價綠色建筑標識工作。研究修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立第三方評價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嚴格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質量管理,不定期對綠色建筑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十)積極推廣綠色建材。聯合省經濟信息化委指導省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機構開展綠色建材評價研究,加快綠色建材評價步伐。加強綠色建材推廣宣傳,引導開發單位和消費者采購使用綠色建材,擴大綠色建材的應用范圍。探索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統計計算方法,研究建立綠色建材應用統計制度。
三、積極穩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十一)完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布局。依托國家及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設,總結經驗,研究制定安徽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規劃,科學布局,避免重復建設、盲目投資,確保裝配式建筑健康有序發展。
(十二)強化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指導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總結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產業支撐作用。對在建的省級綜合試點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開展跟蹤評估。啟動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創建工作,并積極扶持本省示范城市、產業基地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
(十三)充分發揮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作用。指導安徽省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不定期組織開發、設計、施工以及科研院所、部品部件及原材料供應企業進行合作交流,通過產業鏈垂直整合和創新資源優化組合,拓展行業市場,加強行業分工協作,做強產業鏈,做大裝配式建筑產業。
(十四)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及標準體系研究,研究制定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檢測要點(細則)、裝配式建筑評價實施細則等技術標準,逐步建立適合安徽的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
(十五)加強裝配式建筑人才培育。貫徹落實《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技工隊伍建設大力促進裝配式建筑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加大技能型裝配式建筑工人培養和儲備力度,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探索教育聯盟模式,加大專業技術培訓力度,將勞動密集型民工逐步轉化為裝配式建筑技術技術型工人,提升實施能力。
四、加強建設科技創新
(十六)加強科學技術創新管理。調整、完善省建設科學技術創新委員會,健全科技創新管理機制,加強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和服務。開展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工作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研究,建立科技創新評價體系,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
(十七)健全完善建設科技項目庫。建立部(省)級建設科學計劃項目、科技進步獎(建設領域)、華夏獎等建設科技項目庫,強化項目管理,引導課題承擔單位加強成果轉化和運用,推動全省建設領域技術產品從被動跟隨到自主創新。
(十八)總結提煉適宜技術。開展關鍵共性技術開展研究攻關,梳理出符合安徽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區位的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方面的適宜技術成果,增強建設行業科技創新支撐能力。開展智能建筑研究,探索建立智能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和推進工作機制。
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十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我省實施細則,深入貫徹廳黨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辦法》。認真落實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建立健全權力運行風險防控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
(二十)強化工作考核。根據《安徽省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建科〔2017〕119號),制定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考核評分細則(附后),強化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省政府對各市政府規劃建設管理、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等考核評價依據。
(二十一)健全數據信息報送機制。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等報表制度,強化重點項目信息動態管理。完善信息報送機制,加強行業政務信息報送工作,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各地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和適宜技術。
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考核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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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
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新發展理念,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積極穩妥推進裝配式建筑,持續推進建筑能效提升,加強建設科技創新,促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4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5%。
一、持續加強建筑節能
(一)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設計、圖審、施工等環節建筑節能標準執行質量。加快能效提升,修訂出臺《安徽省居住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開展《安徽省公共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安徽省居住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宣貫培訓,強化標準執行。確保全省建筑節能標準設計執行率和施工執行率雙雙達到100%。
(二)加強公共建筑能源管理。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和數據上傳工作,新增能耗監測平臺建設項目100項。積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指導合肥市和淮北市氣候適應型城市以及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試點建設,開展建筑領域用電需求側管理及需求響應的可行方案與政策措施研究。
(三)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落實《全省推進淺層地熱能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實施方案》,加大淺層地熱能在新建建筑中推廣力度,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淺層地熱應用,每個城市新增淺層地熱能建筑應用項目不少于25萬平方米。
(四)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結合“兩治三改”、“城市雙修”等專項行動,在開展圍護結構裝修或用能系統更新等既有建筑改造項目建設的同時,統籌開展建筑外窗、外墻、屋面、照明、外遮陽和空調系統等,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全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二、大力發展綠色建筑
(五)促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落實省住建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強規劃、設計、圖審、施工、驗收工程建設全過程閉合管理,督促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確保2018年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開工面積比例達到100%、竣工面積比例達到40%。
(六)打造高品質綠色建筑。支持高星級綠色建筑建設,鼓勵大型公共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加強綠色建筑運營管理,鼓勵項目積極申報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開展綠色建筑技術集成示范,打造可體驗展示、可復制推廣的經典綠色建筑。
(七)抓好綠色生態城市試點創建。督促11個省級綠色生態綜合試點城市落實創建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完成示范項目建設任務,形成創建經驗。組織開展2018年省級綠色生態綜合試點城市創建工作。
(八)加強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管理。強化在建省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管理,督促各地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示范任務。開展2016年度省級示范驗收,及時總結提煉示范經驗做法,發揮資金績效。
(九)推進綠色建筑標識第三方評價。根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號)要求,指導各市開展第三方評價綠色建筑標識工作。研究修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立第三方評價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嚴格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質量管理,不定期對綠色建筑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十)積極推廣綠色建材。聯合省經濟信息化委指導省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機構開展綠色建材評價研究,加快綠色建材評價步伐。加強綠色建材推廣宣傳,引導開發單位和消費者采購使用綠色建材,擴大綠色建材的應用范圍。探索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統計計算方法,研究建立綠色建材應用統計制度。
三、積極穩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十一)完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布局。依托國家及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設,總結經驗,研究制定安徽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規劃,科學布局,避免重復建設、盲目投資,確保裝配式建筑健康有序發展。
(十二)強化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管理。指導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總結經驗,發揮示范引領和產業支撐作用。對在建的省級綜合試點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開展跟蹤評估。啟動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創建工作,并積極扶持本省示范城市、產業基地申報國家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
(十三)充分發揮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作用。指導安徽省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不定期組織開發、設計、施工以及科研院所、部品部件及原材料供應企業進行合作交流,通過產業鏈垂直整合和創新資源優化組合,拓展行業市場,加強行業分工協作,做強產業鏈,做大裝配式建筑產業。
(十四)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及標準體系研究,研究制定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檢測要點(細則)、裝配式建筑評價實施細則等技術標準,逐步建立適合安徽的裝配式建筑標準體系。
(十五)加強裝配式建筑人才培育。貫徹落實《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技工隊伍建設大力促進裝配式建筑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加大技能型裝配式建筑工人培養和儲備力度,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探索教育聯盟模式,加大專業技術培訓力度,將勞動密集型民工逐步轉化為裝配式建筑技術技術型工人,提升實施能力。
四、加強建設科技創新
(十六)加強科學技術創新管理。調整、完善省建設科學技術創新委員會,健全科技創新管理機制,加強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和服務。開展建設行業科技創新工作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研究,建立科技創新評價體系,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
(十七)健全完善建設科技項目庫。建立部(省)級建設科學計劃項目、科技進步獎(建設領域)、華夏獎等建設科技項目庫,強化項目管理,引導課題承擔單位加強成果轉化和運用,推動全省建設領域技術產品從被動跟隨到自主創新。
(十八)總結提煉適宜技術。開展關鍵共性技術開展研究攻關,梳理出符合安徽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區位的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方面的適宜技術成果,增強建設行業科技創新支撐能力。開展智能建筑研究,探索建立智能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和推進工作機制。
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十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我省實施細則,深入貫徹廳黨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實施辦法》。認真落實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建立健全權力運行風險防控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
(二十)強化工作考核。根據《安徽省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建科〔2017〕119號),制定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考核評分細則(附后),強化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省政府對各市政府規劃建設管理、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等考核評價依據。
(二十一)健全數據信息報送機制。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等報表制度,強化重點項目信息動態管理。完善信息報送機制,加強行業政務信息報送工作,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各地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和適宜技術。
2018年全省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考核評分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