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4月1日,將迎來首個申報期。環保稅為何征收?如何征收?哪些與市民的生活相關?
問:為什么要開征環境保護稅?
答:環境保護稅源于排污收費制度。我國于1979年開始排污收費試點,通過收費這一經濟手段,促使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也存在執法剛性不足等問題,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正常發揮,排污費改稅的呼聲越來越高。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考慮到環保稅的特殊性,《環境保護稅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就明確了立法目的:“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實行環境保護費改稅,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責任;有利于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強化稅收調控作用,提高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不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是促進環境保護,其生態意義、社會意義遠大于財政意義。
問:環境保護稅都由哪些人來繳?
答:《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明確,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兩種情形,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一是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問:我是一個居民,平時生活中產生的污水和垃圾,需要繳環境保護稅嗎?
答:個人不屬于稅法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問:一般排放哪些污染物涉及繳納環境保護稅?
答: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四類污染物,具體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問:建筑施工、交通產生的噪聲也是污染,為什么不繳稅?
答: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是影響人們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但考慮到對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監測難度都比較大,例如:交通噪聲具有瞬時性、流動性和隱蔽性等特點,不同建筑施工類型、工藝和位置產生的噪聲也不同,很難統一標準,將其納入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的條件尚不成熟。今后隨著對噪聲污染監測水平的提高,待具備征稅條件時,再考慮是否將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納入征稅范圍。
問:汽車尾氣污染要繳環保稅嗎?
答: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
問:環境保護稅有優惠嗎?
答:首先,《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規定了五項暫予免稅的情形:一是規模化養殖之外的農業生產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其次,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根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不同,《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設置了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
計算環境保護稅需要監測污染物排放量數據,是不是增加了納稅人環境管理成本?
《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共有自動監測、委托監測機構監測、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以及抽樣測算方法核定計算等四種,并沒有強制要求所有納稅人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監測,納稅人有多種計稅方法可選擇,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沒有增加納稅人的監測成本。同時,為了減輕企業監測投入負擔,對安裝使用屬于《關于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中列舉的環境監測設備的納稅人,可按10%的比例抵扣企業所得稅。
享受環境保護稅減免稅優惠的企業需要專門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嗎?
環境保護稅減免稅項目屬于備案類減免。對符合減免稅情形的納稅人,通過填報納稅申報表履行備案手續,無需專門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減免稅相關資料由納稅人留存備查。
問:環境保護稅是什么時間申報?
答:《環境保護稅法》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問:環境保護稅可以在網上申報繳納嗎?
答: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發優化了網上申報系統。自2018年4月份第一個申報期起,納稅人可以在網上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此外,納稅人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
問:環境保護稅是在國稅繳納,還是在地稅繳納?
答: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納稅人應該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海洋工程環境保護稅向納稅人所屬海洋石油稅務(收)管理分局申報繳納。
問:我是企業的財務會計,以前是環保部門確定排污費后由我們繳費,現在需要我們自行計算,感覺比較困難,如何解決?
答:污染物排放量監測管理和計算比較專業,如何確保納稅人會計算、能申報,也是稅務機關的服務重點。各級稅務機關將會同環保部門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納稅輔導。在4月1日第一個納稅申報期開始之前,稅務機關還將組織開展模擬申報,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計算、能申報。納稅人可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9環保咨詢熱線、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方式向稅務機關咨詢。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內部環保和財務部門人員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環境保護稅的計算和納稅申報工作。
問:為什么要開征環境保護稅?
答:環境保護稅源于排污收費制度。我國于1979年開始排污收費試點,通過收費這一經濟手段,促使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對防治污染、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也存在執法剛性不足等問題,影響了該制度功能的正常發揮,排污費改稅的呼聲越來越高。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考慮到環保稅的特殊性,《環境保護稅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就明確了立法目的:“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實行環境保護費改稅,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責任;有利于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強化稅收調控作用,提高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不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是促進環境保護,其生態意義、社會意義遠大于財政意義。
問:環境保護稅都由哪些人來繳?
答:《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明確,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兩種情形,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一是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問:我是一個居民,平時生活中產生的污水和垃圾,需要繳環境保護稅嗎?
答:個人不屬于稅法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不繳納環境保護稅。
問:一般排放哪些污染物涉及繳納環境保護稅?
答: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四類污染物,具體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問:建筑施工、交通產生的噪聲也是污染,為什么不繳稅?
答: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是影響人們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之一,但考慮到對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監測難度都比較大,例如:交通噪聲具有瞬時性、流動性和隱蔽性等特點,不同建筑施工類型、工藝和位置產生的噪聲也不同,很難統一標準,將其納入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的條件尚不成熟。今后隨著對噪聲污染監測水平的提高,待具備征稅條件時,再考慮是否將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納入征稅范圍。
問:汽車尾氣污染要繳環保稅嗎?
答: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免征收環境保護稅。
問:環境保護稅有優惠嗎?
答:首先,《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規定了五項暫予免稅的情形:一是規模化養殖之外的農業生產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是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四是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五是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其次,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引導作用,根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不同,《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設置了兩檔減稅優惠,即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
計算環境保護稅需要監測污染物排放量數據,是不是增加了納稅人環境管理成本?
《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共有自動監測、委托監測機構監測、排污系數和物料衡算方法以及抽樣測算方法核定計算等四種,并沒有強制要求所有納稅人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監測,納稅人有多種計稅方法可選擇,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沒有增加納稅人的監測成本。同時,為了減輕企業監測投入負擔,對安裝使用屬于《關于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中列舉的環境監測設備的納稅人,可按10%的比例抵扣企業所得稅。
享受環境保護稅減免稅優惠的企業需要專門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嗎?
環境保護稅減免稅項目屬于備案類減免。對符合減免稅情形的納稅人,通過填報納稅申報表履行備案手續,無需專門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減免稅相關資料由納稅人留存備查。
問:環境保護稅是什么時間申報?
答:《環境保護稅法》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問:環境保護稅可以在網上申報繳納嗎?
答: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發優化了網上申報系統。自2018年4月份第一個申報期起,納稅人可以在網上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此外,納稅人也可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
問:環境保護稅是在國稅繳納,還是在地稅繳納?
答: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納稅人應該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海洋工程環境保護稅向納稅人所屬海洋石油稅務(收)管理分局申報繳納。
問:我是企業的財務會計,以前是環保部門確定排污費后由我們繳費,現在需要我們自行計算,感覺比較困難,如何解決?
答:污染物排放量監測管理和計算比較專業,如何確保納稅人會計算、能申報,也是稅務機關的服務重點。各級稅務機關將會同環保部門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納稅輔導。在4月1日第一個納稅申報期開始之前,稅務機關還將組織開展模擬申報,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計算、能申報。納稅人可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9環保咨詢熱線、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方式向稅務機關咨詢。同時,企業也要加強內部環保和財務部門人員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環境保護稅的計算和納稅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