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陜西省委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渭南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4月3日,督察組向渭南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督查指出,渭南市在生態環境保護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長期以能化為主的產業結構等因素影響,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
陜西省副省長陳國強出席反饋會并講話。督察組組長吳新成通報督察意見。
601件投訴舉報案件全部辦結 約談85人問責130人
督察組進駐期間,渭南市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對督察組轉辦的601件環境投訴舉報案件全部辦結并向社會公開,共責令限期整改436家,立案處罰32家,罰款109.8萬元,立案偵查1件,約談85人,問責130人。
督察指出,渭南市在生態環境保護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長期以能化為主的產業結構等因素影響,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
中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仍不夠扎實
渭南市一些黨政領導干部重GDP、輕環境保護的慣性思維依然存在,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和壓力存在層層遞減現象。高新區黨工委常委會紀要連續3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的議題。
渭南市沒有嚴格執行2014年第四次市政府專題會議關于“每年環境保護資金投入5000萬以上”的決定,近三年本級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且逐年遞減,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資金更少。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網格化環境監管信息平臺、潔凈煤配送中心等項目建設遲緩。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導向不強。2014年以來,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分值占總考核分值比例分別為19.6%、17.8%、16.3%、7.8%,均低于省考比例。
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多部門監管不到位
市工信局推進工業聚集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高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工作進展遲緩;
市國土局對地熱水開采行業監督管理不到位;
市住建局執行中省要求打折扣,部分城區生活污水長期滲坑排放,且與綜合執法局環境保護工作職能交叉,對揚塵污染監管不到位;
市交通局對汽修企業廢機油等危險廢物監管存在盲區,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進展緩慢;
市水務局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問題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
市商務局對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推進緩慢;
市衛計局對醫療廢物監管缺失;
市環保局“統一監管”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澄城縣政府在淘汰落后產能上執行不力。
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 土壤重金屬污染面積達16萬畝
渭南市2017年優良天數比2016年減少8天,空氣質量排在全省倒數第3位。全市燃煤消費量占全省的21.6%,占關中地區的48%,萬元GDP能耗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大氣污染防治任務依然艱巨。
2017年,渭南市5個國家考核斷面中,王謙村斷面為Ⅴ類水質,張家莊斷面為劣Ⅴ類水質,兩個斷面氨氮濃度同比分別上升51.2%、26.7%,均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臨渭區沋河西岸全段有8個排污口,每天約250立方米污水直排河道。
全市72個采石采礦企業和71個采砂點部分設備未徹底拆除。采石采礦破壞山體植被16.85平方千米,至督察時完成治理恢復1.68平方千米;土壤重金屬污染面積達16萬畝,僅治理了5000余畝。
全市污水處理廠不同程度存在治污設施管理不到位,總磷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滯后,超標排放時有發生等問題。大荔縣每天約有6000噸污水直排北洛河。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監管有待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日益凸顯,環境違法問題依然時有發生。
3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方案 6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督察要求,渭南市委、市政府應根據《陜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陜西省副省長陳國強在講話中要求,渭南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干部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為根本遵循,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要充分認清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增強履行改善環境質量的政治責任、使命擔當,自覺把省委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督察整改責任記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和“釘釘子”的精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助推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快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渭南市委、市政府處理。
陜西省副省長陳國強出席反饋會并講話。督察組組長吳新成通報督察意見。
601件投訴舉報案件全部辦結 約談85人問責130人
督察組進駐期間,渭南市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對督察組轉辦的601件環境投訴舉報案件全部辦結并向社會公開,共責令限期整改436家,立案處罰32家,罰款109.8萬元,立案偵查1件,約談85人,問責130人。
督察指出,渭南市在生態環境保護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受長期以能化為主的產業結構等因素影響,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
中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仍不夠扎實
渭南市一些黨政領導干部重GDP、輕環境保護的慣性思維依然存在,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和壓力存在層層遞減現象。高新區黨工委常委會紀要連續3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的議題。
渭南市沒有嚴格執行2014年第四次市政府專題會議關于“每年環境保護資金投入5000萬以上”的決定,近三年本級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且逐年遞減,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資金更少。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網格化環境監管信息平臺、潔凈煤配送中心等項目建設遲緩。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導向不強。2014年以來,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分值占總考核分值比例分別為19.6%、17.8%、16.3%、7.8%,均低于省考比例。
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多部門監管不到位
市工信局推進工業聚集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高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工作進展遲緩;
市國土局對地熱水開采行業監督管理不到位;
市住建局執行中省要求打折扣,部分城區生活污水長期滲坑排放,且與綜合執法局環境保護工作職能交叉,對揚塵污染監管不到位;
市交通局對汽修企業廢機油等危險廢物監管存在盲區,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進展緩慢;
市水務局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問題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
市商務局對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推進緩慢;
市衛計局對醫療廢物監管缺失;
市環保局“統一監管”作用發揮不夠明顯;
澄城縣政府在淘汰落后產能上執行不力。
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 土壤重金屬污染面積達16萬畝
渭南市2017年優良天數比2016年減少8天,空氣質量排在全省倒數第3位。全市燃煤消費量占全省的21.6%,占關中地區的48%,萬元GDP能耗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大氣污染防治任務依然艱巨。
2017年,渭南市5個國家考核斷面中,王謙村斷面為Ⅴ類水質,張家莊斷面為劣Ⅴ類水質,兩個斷面氨氮濃度同比分別上升51.2%、26.7%,均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臨渭區沋河西岸全段有8個排污口,每天約250立方米污水直排河道。
全市72個采石采礦企業和71個采砂點部分設備未徹底拆除。采石采礦破壞山體植被16.85平方千米,至督察時完成治理恢復1.68平方千米;土壤重金屬污染面積達16萬畝,僅治理了5000余畝。
全市污水處理廠不同程度存在治污設施管理不到位,總磷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滯后,超標排放時有發生等問題。大荔縣每天約有6000噸污水直排北洛河。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監管有待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日益凸顯,環境違法問題依然時有發生。
30個工作日內上報整改方案 6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督察要求,渭南市委、市政府應根據《陜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陜西省副省長陳國強在講話中要求,渭南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干部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為根本遵循,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要充分認清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增強履行改善環境質量的政治責任、使命擔當,自覺把省委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督察整改責任記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和“釘釘子”的精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為助推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快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渭南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