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環保廳印發《山東省“十三五”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評估辦法》),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危險廢物監管責任,推進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持續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落實處理危險廢物的主體責任,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我國危廢處理原則是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對危廢減量化處理要從源頭控制,全過程監管。近年來,國家將危廢污染防治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進危廢利用處置能力建設,不斷加強監管力度。”山東省固廢和危化品污防中心主任劉強指出,規范化管理危廢,既是國家政策的要求,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
比國家考核方案更加嚴格
“危廢處置高污染、高風險、專業化程度高,規范化管理對企業而言非常重要。”劉強認為,危廢處置應實行預防為主、集中控制,對危廢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應實施全過程控制。
2017年4月,原環保部印發《“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重點從完善管理體系、加大管理力度、推進精細化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為鞏固和提升企業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很多省份和地級市相繼出臺了當地危廢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山東省就是其中之一。
“《評估辦法》結合山東實際,有幾個創新點。”山東省環保廳固廢與土壤環境管理處處長吳松民表示,一是全國危廢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中沒有縣級考核,山東省增加了縣級考核;二是與國家考核方案相比,增加了抽查產廢和經營單位比例,考核企業數量增大,同時增加了對覆蓋行政區域的要求,樣本代表性更強;三是將危廢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納入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后,可直接采納每年對17市危廢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評級指標中的抽查合格率結果。
山東省環科院環境規劃中心主任劉明指出,《評估辦法》進一步明確強調了各地政府特別是環保、公安、衛生、交通管理等部門的監管責任。其中,環保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危廢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底數;依規依法嚴格辦理危廢轉移、審批手續,做到嚴格、及時、規范;還要按照危廢規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消除管理風險。
過去幾年,各地企業非法轉移、處置、傾倒危廢問題時有發生,有的屢查屢犯,東營銀橋化工有限公司、濰坊市先達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化工企業被山東省政府點名通報。《評估辦法》特別強調,嚴肅查處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對在評估過程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產廢和經營單位是責任主體
“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是危廢規范化管理的責任主體,危廢產生單位應對其產生的危廢負責。”吳松民指出,危廢產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危廢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及其他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廢管理檔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和可操作性的危廢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建立危廢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如實申報危廢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此外,還要建設規范的危廢貯存場所,并設置危廢識別標識,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禁止將危廢提供或者委托給無危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利用、處置。
“而作為危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危廢經營許可證,并按照許可的范圍合法經營。”吳松民表示,除了建立健全危廢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及其他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廢管理檔案、危廢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外,危廢經營單位還要建立危廢經營情況記錄簿,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還要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定期對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
“環境問題既是管理問題,也是科學問題,提升環境保護水平,需要管理和科學的有機結合。”中國海洋大學環境保護研究中心主任高會旺指出,《“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明確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持續推動企業落實處理危廢的主體責任。
是否業務培訓成評估指標
“盡管山東這些年做了大量工作,但根據危廢規范化管理的體系要求還存在不小差距。”山東省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心科長熊言開表示。
熊言開經常到各地檢查,他發現部分企業危廢疏于管理,譬如有的公司對政策法規要求不熟悉,危廢底數不清,種類、數量、污染狀況不清;未建立危廢管理責任制,管理人員管理職責不明確,未貫徹執行危廢管理計劃備案、申報登記等危廢管理制度,未建立完善的危廢管理臺賬;危廢貯存無法滿足貯存標準要求。
“危廢規范化管理還沒有達到精細化。”熊言開指出,有的企業危廢產生量不進行計量稱重;有的企業標志標識制度不規范,要素填寫不全;有的企業臺賬不清不全、應急預案編制無針對性、管理計劃簡單、申報登記與實際不符。對此,有企業負責人表示,危廢管理和處置專業性強,在這方面中小企業技術力量薄弱,管理精細程度不高。此外,危廢處理市場信息不透明,許多找上門來的經營企業并沒有專業能力,只是倒買倒賣,過多的流轉環節易出問題。
山東省環科院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主任沈浩松指出,危廢收運、處置環節都存在安全環境風險,因此,企業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單位的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要求,掌握正確的操作方法和程序。這就要求從業人員不斷學習行業相關的新知識、新政策、新技術,但許多企業在這方面重視程度不夠,培訓沒有跟上。
山東省環保廳顯然已經意識到此類問題,《評估辦法》把對相關人員或企業開展業務培訓作為評估指標之一,參與培訓的人員或企業需達到一定的比例才能得分。
聊城市環保局副局長吳廣海介紹說,該市規定,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危廢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所有企業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去年以來涉危企業業務人員基本輪訓了一遍。
“作為化工大省和危廢產生大省,山東省涉危廢企業眾多,但綜合處置能力不足。而且縣級監管隊伍力量薄弱,實現防控全覆蓋存在很大難度,危廢貯存和處置壓力仍然很大。”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隨著各項法規、標準和指標體系的建立,實施督查考核和管理評估,將扎緊危廢處理的風險“籬笆”。
“我國危廢處理原則是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對危廢減量化處理要從源頭控制,全過程監管。近年來,國家將危廢污染防治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進危廢利用處置能力建設,不斷加強監管力度。”山東省固廢和危化品污防中心主任劉強指出,規范化管理危廢,既是國家政策的要求,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求。
比國家考核方案更加嚴格
“危廢處置高污染、高風險、專業化程度高,規范化管理對企業而言非常重要。”劉強認為,危廢處置應實行預防為主、集中控制,對危廢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應實施全過程控制。
2017年4月,原環保部印發《“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重點從完善管理體系、加大管理力度、推進精細化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為鞏固和提升企業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很多省份和地級市相繼出臺了當地危廢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山東省就是其中之一。
“《評估辦法》結合山東實際,有幾個創新點。”山東省環保廳固廢與土壤環境管理處處長吳松民表示,一是全國危廢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中沒有縣級考核,山東省增加了縣級考核;二是與國家考核方案相比,增加了抽查產廢和經營單位比例,考核企業數量增大,同時增加了對覆蓋行政區域的要求,樣本代表性更強;三是將危廢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納入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后,可直接采納每年對17市危廢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評級指標中的抽查合格率結果。
山東省環科院環境規劃中心主任劉明指出,《評估辦法》進一步明確強調了各地政府特別是環保、公安、衛生、交通管理等部門的監管責任。其中,環保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危廢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底數;依規依法嚴格辦理危廢轉移、審批手續,做到嚴格、及時、規范;還要按照危廢規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消除管理風險。
過去幾年,各地企業非法轉移、處置、傾倒危廢問題時有發生,有的屢查屢犯,東營銀橋化工有限公司、濰坊市先達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化工企業被山東省政府點名通報。《評估辦法》特別強調,嚴肅查處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對在評估過程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產廢和經營單位是責任主體
“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是危廢規范化管理的責任主體,危廢產生單位應對其產生的危廢負責。”吳松民指出,危廢產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危廢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及其他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廢管理檔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和可操作性的危廢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建立危廢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如實申報危廢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此外,還要建設規范的危廢貯存場所,并設置危廢識別標識,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禁止將危廢提供或者委托給無危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利用、處置。
“而作為危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危廢經營許可證,并按照許可的范圍合法經營。”吳松民表示,除了建立健全危廢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及其他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廢管理檔案、危廢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外,危廢經營單位還要建立危廢經營情況記錄簿,如實記錄相關信息并及時向所在地環保部門報告,還要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定期對危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
“環境問題既是管理問題,也是科學問題,提升環境保護水平,需要管理和科學的有機結合。”中國海洋大學環境保護研究中心主任高會旺指出,《“十三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明確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持續推動企業落實處理危廢的主體責任。
是否業務培訓成評估指標
“盡管山東這些年做了大量工作,但根據危廢規范化管理的體系要求還存在不小差距。”山東省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心科長熊言開表示。
熊言開經常到各地檢查,他發現部分企業危廢疏于管理,譬如有的公司對政策法規要求不熟悉,危廢底數不清,種類、數量、污染狀況不清;未建立危廢管理責任制,管理人員管理職責不明確,未貫徹執行危廢管理計劃備案、申報登記等危廢管理制度,未建立完善的危廢管理臺賬;危廢貯存無法滿足貯存標準要求。
“危廢規范化管理還沒有達到精細化。”熊言開指出,有的企業危廢產生量不進行計量稱重;有的企業標志標識制度不規范,要素填寫不全;有的企業臺賬不清不全、應急預案編制無針對性、管理計劃簡單、申報登記與實際不符。對此,有企業負責人表示,危廢管理和處置專業性強,在這方面中小企業技術力量薄弱,管理精細程度不高。此外,危廢處理市場信息不透明,許多找上門來的經營企業并沒有專業能力,只是倒買倒賣,過多的流轉環節易出問題。
山東省環科院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主任沈浩松指出,危廢收運、處置環節都存在安全環境風險,因此,企業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單位的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要求,掌握正確的操作方法和程序。這就要求從業人員不斷學習行業相關的新知識、新政策、新技術,但許多企業在這方面重視程度不夠,培訓沒有跟上。
山東省環保廳顯然已經意識到此類問題,《評估辦法》把對相關人員或企業開展業務培訓作為評估指標之一,參與培訓的人員或企業需達到一定的比例才能得分。
聊城市環保局副局長吳廣海介紹說,該市規定,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危廢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所有企業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去年以來涉危企業業務人員基本輪訓了一遍。
“作為化工大省和危廢產生大省,山東省涉危廢企業眾多,但綜合處置能力不足。而且縣級監管隊伍力量薄弱,實現防控全覆蓋存在很大難度,危廢貯存和處置壓力仍然很大。”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隨著各項法規、標準和指標體系的建立,實施督查考核和管理評估,將扎緊危廢處理的風險“籬笆”。